Advertisement


青岛法轮功学员赵仁霞被非法判刑七年

更新: 2020年08月03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法官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通过网络视频对法轮功学员赵仁霞(女,50岁)非法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勒索罚款两万元。赵仁霞不服非法判决,表示要向青岛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绑架、胁迫家属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上午,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灵珠山派出所(原柳花泊派出所)十多名警察,到辖区独垛子村法轮功学员赵仁霞家,绑架了赵的丈夫邢子刚和儿子邢昊东,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讲真相救人的《九评共产党》和小册子若干本、打印纸十多箱。六月七日,邢昊东被释放回家,警察让邢昊东找到其母亲到派出所说清楚。邢子刚被非法关押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赵仁霞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晚,邢子刚因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获释回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灵珠山派出所警察到独垛子村赵仁霞家,一看赵家锁着门,就到同村法轮功学员刘桂兰家,问刘:赵仁霞去哪儿啦?刘说不知道。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青岛市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及“610”人员等五人,再次到独垛子村赵仁霞家骚扰,因赵家无人,只得离去。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日清晨六点钟左右,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灵珠山派出所数名警察闯入独垛子村赵仁霞家,将赵绑架,并非法抄家。赵仁霞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普东看守所,因身体健康状况差,于七月十日由亲属“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灵珠山派出所几名警察闯到独垛子村赵仁霞家。因赵不在家,警察就把她的丈夫邢子刚绑架到派出所。其子邢昊东到派出所要求放人,警察胁迫把赵仁霞交出来。邢子刚被非法关押二十四小时,次日放回家。之后,每隔一日,警察强迫邢子刚到派出所一次,接连两次,逼迫邢子刚提供赵仁霞的下落。此后,灵珠山派出所警察又多次打电话给邢子刚,让他通知赵仁霞去派出所。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赵仁霞从住处下楼,在单元门口被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而后把赵转移到户口管辖地灵珠山派出所。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左右,灵珠山派出所警察将赵劫持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非法关押。

构陷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钟左右,灵珠山派出所警察把赵仁霞的丈夫邢子刚叫去,以刑事拘留相威胁,逼问其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被非法抄家时的机器设备、耗材、真相资料的来源,企图收集构陷赵的所谓“证据”,邢回答:“不知道。”

赵仁霞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普东看守所期间,因出现严重三级高血压状况,在家属多次要求放人的情况下,灵珠山派出所警察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下午才通知家属把赵仁霞接回家,并对赵仁霞变更为非法监视居住。赵仁霞被非法关押期间,不配合警察的审讯,零口供。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早上七点多钟,灵珠山派出所两辆警车开到独垛子村赵仁霞家门外,从车上下来七、八个警察,其中一个警察叫单宝聪,他们以传唤为由,将邢子刚、赵仁霞夫妻从家中绑架到派出所。一月七日早晨七点多钟,以国保警察牵头,数个警察开警车把邢子刚和赵仁霞拉到赵的家门口,没让下车,在警车里再次向邢、赵两人出示非法传唤证,又拉回了灵珠山派出所,以非法传唤代替刑事拘留。

邢子刚被非法连续传唤四天,于一月九日中午被放回家。在派出所里,警察对邢子刚上背铐约五个小时,逼问其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被抄家时的讲真相资料及机器设备的来源。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下午,赵仁霞被绑架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二月十四日,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对赵仁霞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四月下旬,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将赵仁霞罗织罪名,构陷起诉到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赵仁霞的亲属为其聘请了律师,但是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爆发以后,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

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零年六月上旬,黄岛区检察院将赵仁霞案构陷起诉到黄岛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在青岛市普东看守所对赵仁霞非法网络视频开庭。法官、公诉人、律师等到庭当面开庭,赵仁霞本人没有到庭,而是在网络视频上参与开庭。赵仁霞的儿子邢昊东到庭旁听。开庭十几分钟后,法官王德成发现邢昊东旁听,便以案卷内有邢昊东的笔录材料系本案证人为由,令其退出法庭。

赵仁霞全部否定公诉人朱业宗指控的罪名及所谓的事实证据。律师当庭指出公诉人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法庭没有当庭作出裁判。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青岛市黄岛区法院法官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通过网络视频对法轮功学员赵仁霞(女,五十岁)非法宣判:诬陷赵仁霞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款两万元。赵仁霞不服非法判决,表示要向青岛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主审法官)王德成,办公室电话0532-86975202,陪审员戴涛、李少华,书记员赵琳。本案的公诉人是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员朱业宗,办公室电话0532-83012883。

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青岛市普东看守所警察、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官、黄岛区法院法官,不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不接受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严重违反宪法和法律,将无罪的法轮功学员作有罪判决,并处以重刑,制造人间惨案,所有的责任人、参与人、执行人终将逃脱不了正义的审判,更逃脱不了上天的惩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