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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陕西女子监狱灌尿迫害 宁强县牟彩英再遭骚扰

更新: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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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法轮功学员牟彩英,家住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宁强县汉源镇综治办主任郑亚辉及街道办事处、羌州社区王主任等到牟彩英家中,要她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三书”。牟彩英拒绝。

他们就恐吓牟彩英,一会儿说要把她送进监狱,一会儿,又说把她送进洗脑班;还说要取消她的低保和公租房;又说把牟彩英的女儿叫来,以开除她女儿的公职相威胁。

最后,他们问牟彩英有没有私章,让牟彩英拿印泥。牟彩英说没有。他们让牟彩英拿口红,并在牟彩英家里乱翻。迫于无奈,牟彩英只好拿出一支用完了的口红瓶。两个人强行将她的手指塞进口红瓶,转了几圈,然后在他们打印好的“三书”上按了指印,致使牟彩英右手几处发紫、发青。其中还有一人在违法拍照。

今年以来,牟彩英受到三次骚扰。二零二一年元月,汉源镇羌州社区赵南成、张书记(女)两人以看望为由到家中骚扰。今年五月,汉源镇白丽(女)、社区书记、王主任和综治办郑亚辉两男两女以“关心”为由,打开牟彩英家的柜子,到处查看。

牟彩英,今年五十九岁,原是宁强县代家坝林业站职工,离异,一人独自生活。牟彩英因被迫害失去公职。自二零一六年结束冤狱后,靠打工维持生活。当地“六一零”依然不放过对她的骚扰迫害。她换了三个打工的地方,被骚扰三次。二零二一年,因迫害留下的后遗症让牟彩英力不从心,腰疼、腿疼、脚痛,以前的老毛病犯了,无法坚持打工。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牟彩英被绑架到洗脑班三次,非法劳教两次(共三年三个月),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在看守所、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陕西女子监狱遭受诸多残酷折磨,其中,在陕西女子监狱,曾十一小时禁止她如厕,最后,又把从地上撮起的浑浊尿液给她灌下去,在那里,牟彩英遭受两年两个月毫无人性的折磨。

具体事实如下:

一、上吊铐,睡死人床,毒打致左耳失聪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牟彩英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宁强看守所、陕西女子劳教所遭受毒打、体罚等严重的酷刑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牟彩英遭绑架后,被一伙人暴打,将她打昏,不知多长时间,她才醒过来,发现自己的鞋子在桌子底下,她穿上后,走出去,他们吃惊的问,你怎么醒来了了。在看守所,多次遭受毒打,双耳失聪。将她单手吊在大门上,并推拉撞击直到左手腕露出白骨;又改换右手,推撞门,见她不动了,才放下来。又将她按在死人床上。因她个子矮,就给她的双腿套上脚镣,再用手铐加长拽到床头下锁上,四肢全部固定。脖子枕在大约一公分高的木棱上,仰面朝天,牟彩英正是经期,经血浸透了她的衣裤。

牟彩英绝食抗议,连续躺了两天三夜,才把她放下来。造成牟彩英脑袋麻木,梳头没有知觉。又给她戴上手铐和十五斤重的脚镣,一个星期才取下来。因牟彩英的朋友来看守所看望,他们担心恶行暴露,就强行给她换了满是经血的白色裤子和衣服。半年后,牟彩英的右耳才渐渐恢复听力,左耳依然耳鸣不止,留下后遗症。

在陕西女子劳教所,牟彩英遭受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超强度劳役迫害等酷刑折磨。罚站时间近一月之久。

二、暴力殴打,戴脚镣,无劳教决定书遭受诬判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至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一日,牟彩英被劳教一年零三个月。北京奥运会前夕,宁强县“六一零”将牟彩英绑架到汉中洗脑班非法拘禁,剥夺人身自由。几天后,发生地震,又将她送至宁强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因牟彩英认为信仰合法,无罪无错,不背监规,不写保证,所长廖宁兰就用三棱皮鞭抽打她,直到打累了才住手,回到监室,室友看到她双肩和背部都变成了紫色,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后来又给她戴了十天三十斤重的脚镣。

在没有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口头通知劳教她两年(迫害一年零三个月后回家)。同年十月,牟彩英被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把她关进小号,天天打骂,指使她在不用工具的情况下用手给干部洗厕所。此次劳教扣罚牟彩英两级工资。释放证和第一次的劳教决定书也在后来抄家时被抢走。

三、再次被欺骗遭非法拘禁两个月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一日回到家中,上班没两天,六一零主任李克俭指使不明真相的林业局领导将牟彩英欺骗到宁强县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两个月。牟彩英给单位局长李清宝写了一封信,讲明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完全是迫害陷阱,关押的都是上访人士。局长明白后,想接牟彩英回单位上班,“法制学习班”(宁强县司法局局长)负责人燕斌坚决不放,说这里关两年、三年的都有,你刚来,那是不可能的。后来局长想办法将她接回。

四、荒唐的庭审,丧失人性的摧残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当时牟彩英正在上班,来了大约十个公安人员,把她绑架,而后羁押到汉台看守所。在汉台看守所,遭受宁强县检察院、法院几次非法审讯。并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宁强县法院开庭。因构陷罪名不成立而中途休庭,一小时后再次开庭,不允许牟彩英答辩讲话,强行枉判三年六个月,又将她带回汉台看守所。

之后,宁强县法院来人,要求牟彩英在判决书上签字,并威胁说“不签也要把你送走(指监狱)”。过了几天,来了四个人,告诉牟彩英,说要把她送到监狱。牟彩英说她有上诉的权利。他们说:“你在五分钟之内把诉状写出来,我们就允许你上诉。如果你写不出来,我马上送你去监狱。”

牟彩英只能简单的写了“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违法犯罪,本人强烈要求上诉。”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过了几个月,汉中市中级法院再一次把牟彩英拉到宁强县法院重新开庭,走了过场,草草了事,维持原判。二零一四年元月,牟彩英被送进陕西省女子监狱。

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天天不让牟彩英睡觉,不让上厕所,牟彩英只能尿在裤子里,穿着冰冷的湿裤子。有一次她实在憋不住了,就便在自己的洗脸盆里,被包夹知道后,遭到闫红利、李某的拳打脚踢,致使牟彩英的左腿被打伤,无法伸缩,疼痛难忍,不能入睡。

又一次,包夹以各种借口不让她上厕所,她已经憋尿十一个小时,无奈中,牟彩英就便在擦地的抹布盆里,还没上完,就被闫红利看到,飞起一脚,将她踢倒在地,尿撒了一地。闫红利大声吼叫,让牟彩英用抹布把地上的尿拧到盆子里,然后,她们逼牟彩英把尿喝了。牟彩英不喝,她们一伙几人按着牟彩英,把浑浊的尿给她灌下去。接着,又是一顿拳打脚踢,牟彩英的脸被打肿,鼻、嘴青紫,门牙松动(回家后自动脱落)。

在监狱遭受两年两个月无人性的折磨,牟彩英受尽屈辱,生不如死,身心严重受损。她虽然活着出来了,却留下了诸多后遗症,至今身体不能恢复正常,精神伤害更是难以愈合。

五、无理开除公职,老无所养

二零一二年,牟彩英遭绑架后,单位即停发她的工资。二零一四年下发文件,将牟彩英无理开除公职。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林业局领导从陕西女监接她回家时,至汉源派出所告知牟彩英,并将文件给了牟彩英。牟彩英领取的最后一月的工资是3168元。

牟彩英一九八八年开始工作,到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还要让她补交三年的社保费,牟彩英哪有钱交呀!二零零零年,林业局由企业转为事业单位,以前的交费哪儿去了?这场迫害使牟彩英老无所养,只有靠打工维持生活,艰难度日。

二零一九年,牟彩英办理了低保,还被社区人员以取消低保等威逼其放弃信仰。

牟彩英辛辛苦苦在基层工作,到退休时,却没有退休金;公、检、法就是这样对待信仰民众的。作为一个单身女性,牟彩英没有人身安全,随时面临抄家、绑架。

这场对信仰的迫害已经持续了二十二年,牟彩英坚守信仰,以生命为代价是为了呼唤善念良知,是为了让家乡的父老乡亲明真相,得救度。

法轮佛法弘传世界,善恶一念间,真心希望更多人拥有美好的未来!在此奉劝各基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将面临的是人类历史上最大最严厉的审判。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追责并不是法轮功学员想要看到的结果,立即停止迫害,放弃迫害法轮功和修炼者,将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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