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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陈军杰被扣发养老金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更新: 202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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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陈军杰突然接到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退回多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信函,扣发她依法享有的养老金。这是违背多个现行法律的。近日,陈军杰依法对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起行政诉讼。

陈军杰,女,今年65岁,家住北京市丰台区。陈军杰,曾经患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强直性脊柱炎等,靠止疼药、止疼针,维持上班和生活。一九九五年底,陈军杰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一片药没吃,无病一身轻,给国家和家庭节省了医药费,人更加善良、宽容。

中共迫害下,陈军杰多次遭绑架抄家、非法劳教判刑,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至二零一九年至六月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五个月。丈夫和儿子也受到株连被关押,丈夫还被非法劳教、被单位开除。

陈军杰因为修炼真、善、忍,被中共违法判刑迫害,却因此,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讨回养老金”和“扣发养老金”的形式继续经济迫害。

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告知:

1、取消陈军杰二零一七年度至二零一九年度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自二零二一年三月起,陈军杰养老金调整为3144.59元/月。

2、退回: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服刑期间养老金、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期间二零一七年度至二零一九年度养老保险待遇调整额,共计145766.78元。

为此,陈军杰多次去大兴社保中心提出异议,大兴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出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从社保中心出示的文件中得知,对扣发、停发、追回养老金等相关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陈军杰多次给退休前所在单位东辰铝业公司及大兴社保中心写信,讲明自己导致现在被扣发养老金的原因,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两次非法判刑,而修炼法轮功是陈军杰作为公民应该具有的基本权利,是合法的,是应予以保护和被尊重的。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对她的判刑是完全违法和绝对错误的。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北京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寄给陈军杰《撤销核准决定书》,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北京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述决定,暂停支付陈军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陈军杰专程前往社保大厅找到工作人员,告知大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撤销核准决定书》有异议,不能签字同意退费。工作人员答复:不办理退费,就没法重新核准,就不能发放养老金。

二零二一年十月至现在,陈军杰的养老金被停发。

陈军杰在经过多次提出异议,及写信说明情况无果的情况下,委托律师,对北京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大兴社保中心待遇支付科,发给陈军杰退休前单位,北京市东辰铝业公司“关于退回多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根据北京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审批通过的《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1、取消陈军杰二零一七年度至二零一九年度的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自二零二一年十月起,陈军杰养老金调整为3171.29元/月。(将陈军杰的缴费年限28年,重新核算后,降为25年2个月)

2、退回: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服刑期间养老金、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期间、二零一七年度至二零一九年度养老保险待遇调整额,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零二一年九月多支养老金,共计:159530.48元。

同时告知单位北京市东辰铝业公司自接到本《告知书》后30天内,通知家属督促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将多领取的养老金保险待遇足额退还至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这种政府利用停发养老金,对信仰真、善、忍的善良老人的迫害行为,不仅违反了《宪法》、《劳动法》、《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各种法律,同时将已失去劳动年龄的老年人置于生活极其困难的境地,完全违背了人伦道德。同时社保系统人员,也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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