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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书记刘百田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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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中共旗委书记刘百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悉,刘百田在正月十四正在开会时,被穿制服的十几个警察带走。此事迅速在当地传开。

刘百田在左中打压维权和上访,把左中经济搞得更是雪上加霜,在当地民愤很大,被通报调查后,立即在百姓中叫好声一片。

刘百田,男,汉族,1964年生,内蒙古库伦旗人,自2016年4月任通辽市科左中旗中共旗委书记。刘百田作为中旗一把手,对2020年11月至12月的为期一个多月的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清零”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次“清零”迫害包括:非法抄家、拘留、取保候审、判刑恐吓,株连儿女的工作;每天派各类所谓工作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儿女,进行所谓的“谈话”,到其单位找,甚至把他们叫到司法局,给法轮功学员家属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使家里有老人的因惧怕和恐惧血压升高,吃救心丸。张玉芝老人的儿子(没有修炼)在上班时被十多个穿警察制服的人找上门,原因竟然是他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修炼法轮功。

在这期间,中共不法人员每天到法轮功学员工作单位進行所谓“谈话”,以开除工职相要挟,包括开除其不修炼丈夫的工职。法轮功学员瞿玉玲,64岁,古通辽市保健二轻商店退休职工,2020年11月23日被保康镇公安局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瘦了整整10斤,身体一直没有恢复,眼睛更加看不见,目前已处于生活半不能自理状态,做饭也很吃力,需要人照顾,而在这之前生活基本能自理。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今天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人不治天治。

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现在那些落马的“老虎”和被拍死的“苍蝇”,大都是对法轮佛法和对善良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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