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绑架之前,洛阳市法院潘飞多次打电话骚扰李慧敏,要李慧敏到河南省洛阳市做体检,准备把李慧敏收监迫害,李慧敏说,我们不是已经提供了当地医院病例凭证了吗?为什么非要到河南省洛阳去做体检?潘飞就威胁李慧敏,如果不去洛阳市做体检,就要到晋中市去绑架她。
二零一九年底至二零二二年,至少二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河南省(特别是河南洛阳)网警从重庆、湖北、北京、山东、河北、浙江、上海、辽宁等地绑架迫害,其中大都是通过网络大数据发现法轮功学员的信息而实施绑架的。其中上海65岁的法轮功学员戴之颖被洛阳涧西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半;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张霞被洛阳市涧西区法院非法判九年;河北张家口市法轮功学员孙万帅被洛阳涧西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据洛阳市警方声称,二零二二年二月,他们在“工作”中发现法轮功学员李仕海等人在境外聊天软件potato建群,发法轮功真相视频和大纪元的相关内容,群名是华夏群,第一个群里有七百多人,第二个群里有三千多人。李仕海是管理员。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洛阳市公安局对此所谓“立案”。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洛阳警方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被绑架人包括蔡滨阳(男,64岁,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人);吴连安(男,1972年出生,福建厦门市人);李慧敏(女,山西省阳泉市人,在晋中市榆次区任教);李仕海(男,山东平度市人)。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上午,河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非法庭审李仕海等人。律师、法官、公诉人在瀍河区法院,李仕海等被构陷的人在看守所视频连线。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中午十二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李慧敏当时因为严重贫血,办理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大年三十),李仕海的律师告诉李仕海的家人,说李仕海被枉判四年。
李慧敏现在已被绑架到洛阳看守所迫害。
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审判长:潘 飞:男,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房间号:321;
![]() 潘 飞 |
家在洛阳。法院电话:0379-63159607,电话159682221
国保赵某17538583821
法官助理:胡 萍: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房间号:317;电话:0379-63159670手机:19837927505
公诉人:张旭艳:女,(30多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齐海燕:女,(30多岁)电话:0379-64354220
洛阳市公安局:刘武刚、陈强、李鹏飞;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焦社欣、苏亚飞、陈星伊
其他相关人员: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法院: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九都东路16号;邮政编码:471000;
电话:0379-63159699
![]() 耿艳升:男,邪党组书记、院长 |
![]() 张海瑜:女,邪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
![]() 雷海花:女,邪党组成员、副院长 |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检察院: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133号
电话:0379-64354251;邮箱:chjcybgs@163.com
![]() 栾明璐:女,邪党组书记、检察长 |
![]() 张永红:男,邪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政治部、第一检察部) |
![]() 尚双辉:男,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二检察部) |
![]() 张俊杰: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 |
![]() 牛 犇: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 |
![]() 楚祎楠:女,邪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
![]() 杨伟涛:男,邪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