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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持一年半后 洛阳市孙春花遭枉判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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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洛阳市法轮功学员孙春花,二零二四年三月被绑架后,一直被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近日得知,在未通知任何家人的情况下,洛阳市公检法暗箱操作,枉判孙春花两年半。

孙春花今年72岁,家住洛阳市涧西区唐村。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四日,她在谷水给百姓赠送真相资料时,被拍到。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洛阳国保等一伙人闯入孙春花家,抢走她用来看师父讲法的笔记本电脑、师父法像、所有大法书籍等,并将她家中保存的上万现金(不是真相币)一并掠走。之后,孙春花被非法关押在洛阳市看守所(位于邙山)。

现得知,在家人未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孙春花被洛阳市公、检、法冤判两年半。七旬的孙春花被非法关押近一年半,现被迫害的非常消瘦。

目前,参与构陷和枉判孙春花的公、检、法人员不明,请知道情况的人士补充。

此前,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时年68岁的孙春花曾在家中被徐家营派出所上门骚扰,当日被绑架至洛阳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回家。二零零四年二月中旬,洛阳市涧西区工农乡610办公室人员也曾到孙春花家非法抄家。

如今,72岁的孙春花深深受益于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善心的把法轮大法好的真相传给周遭的百姓,被中共非法关押一年多后肆意枉判两年半。

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视生命如草芥,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六年多,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暗箱构陷,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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