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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福华拒绝放弃信仰 河北警察逼房东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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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天津市西青区法轮功学员蔺福华女士,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长期遭中共迫害,无家可归,租屋度日。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中旬,河北省高碑店市警察上门威胁蔺福华的房东,不许租房给蔺福华,否则就要罚款。这是明目张胆的剥夺公民生存权利的严重违法行为。

蔺福华现年56岁,原是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三中学的教师,她家原在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十二街。蔺福华于一九九八年八月因病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后,她身心受益,身体强健,道德升华。她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在单位里兢兢业业工作,不争不抢;在家庭中孝顺公婆、善待亲友;在社会上她是人们公认的好人。

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蔺福华遭到残酷迫害,她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共计十年半。

蔺福华女士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二零零零年三月,蔺福华等法轮功学员打算向政府反映一下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这事被杨柳青镇东派出所得知,让学校领导将蔺福华从家中骗出来,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七天。之后,学校剥夺了蔺福华一线的教学工作。

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蔺福华被闯入家中的警察绑架、抄家,后来被天津西青法院、天津中级法院(二审)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三年她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五监区迫害。二零零六年五月,蔺福华结束冤狱后,西青区人事局非法将她开除公职,使她失去生活来源。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蔺福华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在北京中关村鼎好电子商厦讲真相时遭人恶告,她被中关村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蔺福华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先后劫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和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蔺福华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在昌平区十三陵地区清除污蔑法轮功的展板时,被昌平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蔺福华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昌平法院非法判刑,蔺福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二零一五年四月,她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三监区迫害。

在蔺福华被迫害期间,她丈夫不能忍受警察经常骚扰、抄家,与她离婚。蔺福华自此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漂泊度日。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早晨,蔺福华在自己租住的房内正在看电脑,突然几个警察擅自闯入她租住的屋内,没有任何手续,进屋后就翻抄东西,抢走大法书籍等,后来两个警察补了一张搜查证。蔺福华说:“你们这是违法行为,我自己呆在家里,你们有什么证据对我抄家,而且法轮功的书籍在中国是合法的。”但警察仍一意孤行,并绑架蔺福华。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蔺福华的家人被迫交了两千元押金,将她取保。

二零一九年疫情期间,蔺福华回到家乡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自谋生路,她利用所学之长,合法经营学生托管班。她真诚、善良、敬业,收费合理,她爱学生,认真负责传授知识,使一些学生从中提高了成绩。

二零二五年六月、八月,天津市西青区镇西派出所、杨柳青镇镇政府相人员,曾先后两次追踪到蔺福华母亲的住所,逼迫蔺福华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未能得逞。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中旬,天津市西青区镇西派出所警察联合蔺福华租房所在地的高碑店市辛桥乡派出所警察,再次逼迫蔺福华放弃法轮大法信仰,再次被蔺福华拒绝。之后,辛桥乡派出所警察与当地村委会、村书记等人找到蔺福华的房东,威胁房东不许把房子租给蔺福华,如果再租,就要对房东罚款。

警察的这些侵权行为完全是违法的,对蔺福华已构成严重骚扰,致使她不能正常生活、工作。呼吁善良的人们伸出援手,制止中共对修炼真、善、忍的善良群体的迫害,还他们一个正常合法的生活环境!

(蔺福华女士遭中共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天津法轮大法学员蔺福华被迫害纪实》《天津教师蔺福华遭六年冤狱 现无家可归》《天津法轮功学员蔺福华遭受的部份迫害》)

辛桥派出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红旗街与政府路交叉路口西南侧,邮编074002
电话:0312-2773241、0312-2773320

镇西派出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8号(与宝华街交口),邮编300380
电话:022-27392040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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