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妍在大学毕业后,原本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二零二四年七月,她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五年五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她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期间,在狱警的纵容下,在押人员多次严重殴打、伤害陈妍,致使她身体多处有伤痕,原来身体健康的她被迫害致坐轮椅、生活不能自理,而且反应迟钝,精神状态极差。
陈妍仅仅因为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被凌辱、折磨、残酷虐杀,她年迈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痛不欲生! 为这人间惨剧心痛不已的同时,更加为本溪市公检法人员参与对陈妍的迫害感到无比的遗憾,因为你们不知道这种害人害己的违法行为,将来给自己招来的恶报是远远大于你们给这一家人制造的痛苦的。因为被你们非法抓捕、关押、判刑、迫害致死的陈妍并没有罪,冤案总有一天会昭雪,而真正有罪的是制造冤案的人。
遗憾之一:你们没有搞清罪从何来
罪行法定,不是人或政府说了算的。《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法轮功无罪。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一条禁止公民修炼法轮功。相反,所有公检法人员的所谓“法律依据”全都是违法违宪的,这些“依据”将参与法轮功案件的公检法人员置于“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诬告陷害”的罪名中,整个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办案过程变成了公检法人员违法犯罪的过程,参与迫害者实质是受害者。
(一)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
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公开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以及二零零五年公安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三家联合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文件,明确了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重新公布了上述两个文件的全部内容,就是再一次公开表明,法轮功不是邪教。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表示,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二)中共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法条”均违宪、违法、无效
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给陈妍定罪,是错误适用法律。既然法轮功不是邪教,中共以刑法三百条来指控陈妍显然是荒唐的,不能成立。法无明文不为罪,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完全是合法的。她的行为到底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法规的实施?
现在公检法指控陈妍的所谓“法律依据”是两高对刑法三百条所做的司法解释,但两高没有立法权和立法解释权,两高的司法解释因违反《宪法》、《立法法》而无效,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实际上,法律实施机关利用法律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破坏了《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实施;用《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就是对刑法的曲解和滥用,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的实施。
那些借法律名义伤害无辜的人才是真正的罪犯。中共利用公检法人员迫害好人从而犯罪的时候不惩罚,它说谁有罪,谁就有罪,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但过后会卸磨杀驴,基于政权的稳定,处理一批人,消除一些民怨,收买一些人心,这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屡见不鲜了。文革期间效忠于“红色造反路线”的积极份子卖力地制造大量冤假错案,文革结束后,中共为了自保、平息民愤,将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拉到云南某地秘密枪决。时任北京市公安局长的刘传新畏罪自杀。活生生的事实说明,一旦追随中共者失去了被利用的价值,就会被中共当权者果断扔弃。
遗憾之二:在制造冤案的卷宗上签字,留下被追责的证据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或命令而逃脱法律责任的退路。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无须对任何违反法律和正义的命令负责,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零二一年二月底,中共政法委系统、公安部,在中国大陆刊发最高法院动态的网站“最高办案指南”,公布了“公检法警察专属十二项罪名”,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检察警察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倒查二十年、三十年。
公检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无证搜查、随意抄家、非法取证、非法拘留、违法批捕、违法审判等等,都是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都在违反《公务员法》,都应该受到制裁。
一个个律条把制造冤案者死死困在笼中,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陷阱,快清醒吧!时间不等人,这是神给人的一个自觉、自省的机会,切勿再迟疑!其实,清算对法轮功的迫害一直在進行,只是谜中的人自认为那是反贪、那是有人在打击对手、那是疾病、那是车祸,等等,真相是,那是神还在给那些还没有被清算的人机会。
遗憾之三:你们被控制在无神的圈子里,听不到神对你们的呼唤
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传出到现在已经三十三年了,所有法轮大法书籍都是公开的,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在网上免费下载。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提及法轮功并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進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
你们肯定也知道真、善、忍好,但是中共叫你们迫害法轮功,你们就参与。人要为自己活着,真正对自己负责。很多公检法人员在参与迫害时,得到上级的指示:打死白打死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对法轮功不讲法律等等,因此肆无忌惮、很是嚣张。其实谁作恶谁承担,这是天理,很多这样的人早就遭恶报了。
据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法院宣判,判处原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辽宁省政协前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至此辽宁省公安厅四任厅长——李峰、李文喜、薛恒、王大伟全部遭恶报落马。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李文喜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期间,死心塌地的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搞垮”的灭绝令。辽宁成为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辽宁省有三百九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劳教、判刑,酷刑、刑讯逼供、药物迫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等,冤狱遍地,造成无数个法轮功学员的家破人亡。李文喜可称杀人恶魔,他主持过的辽宁省公安厅惨杀法轮功学员数百人。
被判处死缓的李文喜只能面对终身监禁,直至死亡。中国古人说:“多行不义必自毙”,阳间到此,地狱中的酷刑还在等着他呢。这一消息也算是对所有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们的一个警告,迫害修佛之人是要遭大恶报的!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原本溪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遭调查。王红日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任本溪市检察院检察长的三年多时间里,本溪市周玉兰、张秀英、于贵香、马秀山、燕文芹、黄雅珍、于金凤、徐春学、张凤玲等至少3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或批捕。王红日作为本溪市检察院检察长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二三年一月辽宁省媒体报道,原本溪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杨卫红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杨卫红落马,表面是因为违法了,实际是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一年,杨卫红任本溪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本溪市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杨丽威、赵凤兰、孟照霞等至少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杨卫红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辽宁省媒体报道,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原副院长姜应涛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之名被查,也同样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姜应涛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七年历任桓仁县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任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副院长。姜应涛任职桓仁县、明山区法院期间,桓仁县法院分别对法轮功学员王仁秋、郭丽艳、王德清、牛彦、安玉华、张桂君、李新花非法判刑,明山区法院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刘士芹、董树海、耿淑芬非法判刑。姜应涛作为法院的主要领导,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负有领导责任。
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恶报,是神对世人的警示!而被审、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
中共自篡权以来,血雨腥风,通过周期性的各种政治运动,迫害了中国一半以上的家庭,害死了8000万无辜的中国民众,这个死亡数字,超过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还故意毁掉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
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的“藏字石”上惊现“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藏字石”已有2.7亿年的历史,没有任何人工痕迹,堪称“天书”。(百度可查)从“藏字石”揭示的天机来看,共产党的出现是神早已写好的剧本,就在历史轮回的这一个大周期结束的时候,在善恶之间的选择结束之后,所有不信神的人,不配当人的人都会和共产党一起,下地狱或销毁,这也是宇宙的净化过程。如果你信了中共的无神论,追随中共迫害佛法,你还不去为中共陪葬吗?可是你们本性善良,只是被中共的谎言欺骗了,所以才为你们感到遗憾。
今天,一个深深关心你们的人,希望你们能明白真相,因为你们受毒害最深。你们本是神的子民,只是被魔鬼绑架了。你们被中共裹挟着参与了对陈妍的迫害,一个正值大好年华的鲜活的生命,被残酷虐杀了。在整个司法过程中,你们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可以说,你们手上都被迫沾上了陈妍的鲜血。人命关天,每个有良知的人都会为陈妍感到哀痛与惋惜。逝者已逝,活着的人应该警醒,真正清醒的为自己负责。神看人心,回头是岸。愿你们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安康,悬崖勒马,只要你选择正义和善良,就会拥有美好的未来!
真心为你好的人(中国辽宁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