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邪党中央巡视组近日到大庆让胡路区下住,操纵当地公检法司人员迫害大庆法轮功学员,指令对被非法判刑监外执行的法轮功学员一律收监,不许监外执行。
以下是王露华、张丽华、韩丽华遭迫害经过回放:
一、王露华、张丽华遭中共迫害经过
王露华现年61岁,大庆物业公司退休工人,家住让胡路区,因坚持信仰,曾被绑架关押、劳教。王露华的丈夫高洪斌现年65岁,是大庆铁人中学教师,在中共迫害初期,他曾任大庆三十四中教导处主任,因坚持信仰,被免职下调。
张丽华现年60岁左右,家住红岗区,她曾于二零零二年被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数月。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王露华、高洪斌、张丽华被萨尔图区铁人分局便衣警察当街戴黑头套暴力绑架,并非法抄家。当日高洪宾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王露华、张丽华因检查身体不合格,被各自勒索两万元押金、取保候审放回家。警察把抢去的四万多元现金做押金扣留,并以所谓法律程序将他们构陷枉判。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高洪宾被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元,劫入呼兰监狱,被迫害致眼睛看不清,腿脚走路不灵活,背部皮肤局部溃烂很严重。至今,高洪宾仍被监狱关押。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王露华、张丽华被所谓“取保候审”一年到期,铁人分局又进行非法监视居住,走所谓法律程序,司法构陷。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王露华、张丽华被构陷到让胡路检察院,铁人分局将她俩绑架,企图送进大庆看守所,因检查身体状况不适,被检察院取保候审回家,当时检察官封光直接建议给她俩判刑并处罚金,遂将构陷案转到让胡路法院。
经让胡路法院两次非法庭审,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枉下判决,王露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4万元;张丽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被勒索罚金3万元。王露华、张丽华不服一审非法判决,提起上诉。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王露华、张丽华被大庆中院非法维持原判。她俩提出继续立案申诉。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让胡路法院打电话逼迫王露华、张丽华交罚金,她俩不配合交罚金,四月十九日工资卡都被非法冻结。
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期间,因王露华、张丽华身体不符合关押条件,铁人分局多次企图将她们送进大庆看守所关押均未果。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铁人分局在她们原冤刑期限即将结束前,将她俩“收监”迫害,且非法刑期从当日累计。
二、韩丽华老人遭迫害经过
韩丽华现年75岁,她是大庆油田采油六厂物业幼儿园退休职工,家住让胡路区。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韩丽华再次被让胡路法院枉判八年重刑,勒索罚款五万元。因为韩丽华的身体已有几年不能自理,又有高血压,几次被劫持到看守所都被拒收,被所谓监外执行。近日,在中共巡视组非法干预,以“法轮功学员一律收监,不许监外执行”指使下,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韩丽华被强行送进大庆看守所关押。
据韩丽华家人说,韩丽华在看守所更自理困难,看守所让给送轮椅和马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韩丽华被大庆公安局国保大队和铁人分局二十多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当晚韩丽华被“取保候审”放回家。遂遭司法迫害,被以《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被构陷到让胡路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韩丽华被让胡路法院通知开庭,因没做核酸不让进,非法庭审作罢,检察院监察官封光非法建议量刑八年并处罚金,当日铁人分局警察往返三次把韩丽华劫持到看守所都被拒收。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让胡路法院非法庭审,在法庭上,韩丽华不认可强加的罪名,不认可非法质证。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铁人分局又把韩丽华劫持到看守所,因体检呈现高血压状态,被拒收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末,让胡路法院有失公正,亵渎法律,将韩丽华枉判重刑八年,并勒索罚款五万元。之后,法院督促办案单位把韩丽华非法收监。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韩丽华再次被劫持到大庆看守所,再被拒收,被让胡路法院允许所谓“监外执行”。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韩丽华遭非法收监迫害,被警察劫持到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韩丽华曾多次被绑架抄家、关押、洗脑、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等迫害。期间,韩丽华曾遭遇凌辱虐待,被长时间关禁闭,长时间罚蹲,剥夺睡眠,毒打,酷刑折磨,被锁铁椅子上五天四宿,被强行打吊针等残酷折磨;二零零零年,韩丽华在被近半年的关押中,丈夫突然离世都不知道;二零零八年,韩丽华被非法判刑七年,结束冤狱回家后,不但养老金被停发,还被逼迫返还已领取的18万元养老金,否则,不再给“补发”养老金。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