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艺 |
郑艺(Yi Zheng(,男,汉族,1967年11月生,云南彝良人。2022年4月,郑艺由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党委书记,跨省调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委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督察长。一个月后,郑艺又兼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并任该职至今。他主要分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
自2022年5月以来,郑艺积极推动并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群体性灭绝性政策。在其主导下,辽宁省公安系统运用监听、监控、人脸识别和大数据追踪等高科技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跟踪和定位,并以“扫黑除恶”、“维稳”和“反邪教”等名义,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大规模的绑架与抓捕行动。他还利用舆论和宣传工具,对法轮功进行诋毁和污蔑,煽动和裹挟不明真相的民众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其任职3年多的时间里,辽宁省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严重程度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对此,郑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下是郑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罪行。
一、策划和指挥对辽宁省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为了强化对法轮功的管控和打压,遏制法轮功在农村地区的传播,辽宁省公安厅打着贯彻所谓“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旗号,以“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为名,于2023年4月17日发起了一场针对法轮功的所谓“反邪教警示教育进乡村”活动。该活动由辽宁省公安厅主办,沈阳市公安局承办。活动启动仪式当天,辽宁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勇等人到场支持。
为了将谎言带入校园、欺骗在校学生,2024年9月12日,由辽宁省政法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司法厅主办,沈阳市委政法委、沈阳市委教科工委、沈阳市反邪教协会承办的所谓的“反邪教警示宣传进高校活动”在沈阳大学正式启动。该项活动将法轮功作为主要的污蔑和攻击对象。作为主管省司法厅的副省长,郑艺是主要的幕后指使之一。
1. 大规模非法抓捕和骚扰法轮功学员
郑艺上任后,辽宁省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明显升级。辽宁省公安厅及各级公安局派出所经常打着所谓“反邪教”、“维稳”和“打黑除恶”的旗号,在省内对法轮功学员大搞非法抓捕和骚扰行动。在其上任的3年时间内,辽宁省有近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和骚扰,迫害严酷程度居全国前列。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被绑架、抄家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82人。
2023年,辽宁省至少有336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仅次于山东省(613人)、吉林省(561人)、黑龙江省(366人),全国排名第四;遭骚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14人,位居全国第七。
2024年,辽宁省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89人,仅次于吉林省(390人),位居全国第二;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为266人,位居全国第四。
2025年1-2月份,辽宁省有2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居全国第六;14人被骚扰,全国第八;3-4月份,辽宁省又有41人被绑架,22人被骚扰。
在郑艺上任的3年多时间里,据不完全统计,辽宁省发生的10人以上的非法抓捕行动至少就有6起,波及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达上百人。
2022年7月12日至7月26日,辽宁省本溪市政法委及公安局经过密谋策划、统一行动,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张贵生、曲坤、徐守福、仲红东、田晓飞、王淑芬、刘国成、曹冬梅等十余人进行绑架、非法抄家。
2023年5月,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有孙万良、赵春林、时桂敏、赵宏杰、孟桂兰、田伟、胡凤君、张超等1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23年7月26日,沈阳市新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多地派出所,在新民市绑架20多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抄走汽车、手机、现金、工资卡等私人财物。
2024年5月11日,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统一行动,非法抓捕了当地20多名法轮功学员,甚至跨省绑架了内蒙古赤峰市的兰清中、胡秀丽夫妇,及赤峰市红山区的孙晓明、张凤侠夫妇。
2024年7月12日,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和清原县公安局出动警力,绑架了包括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凤菊、来春莲、胡明丽、李素琴、黄玉萍等在内的10多名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2025年6月2日至3日,辽宁省锦州周边县(市)发生了多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事件。至少有30多人被抓,其中凌海市至少15人、北镇县7人、黑山县5人、义县6人。
2. 对法轮功学员大规模非法判刑
辽宁省公安厅和其下级公安机关长期与各级检察院和法院相互勾结,持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与重判。在非法抓捕和构陷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公安机关肆意践踏法律,对法轮功学员大搞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罗织罪名,为达构陷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自郑艺上任以来,辽宁省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人数都排在全国第二。
其中:2022年有83人被非法判刑;2023年139人被非法判刑;2024年又有105人被非法判刑。2025年1月份辽宁省有15人被非法判刑,2月份有13人被判刑,均排在吉林省之后,全国第二;3月份12人被非法判刑,全国第一;4月份有6人被判刑,居全国第六;5月份有8人被非法判刑。
2023年9月7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将刘艳等4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罚款。刘艳被非法判刑2年,罚款5千元;刘本玲被非法判刑1年6个月,罚款4千元;刘庆江被非法判刑1年3个月,罚款3千元;李春生被非法判刑1年。
2024年3月25日,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法院对孙万良等9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并判刑。孙万良被非法判刑2年,赵春林、孟桂兰、石桂敏、赵洪杰、耿明被非法判1年,田伟被枉判8个月,王化峰、刘志勇被判4个月;9人均被罚款。
2024年3月27日,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对于桂春、李咏梅、张玉锦等人非法判刑并罚款。于桂春被非法判刑8年,罚款5万元;李咏梅被非法判刑5年,罚款3万元;张玉锦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罚款2万5千元。
2024年12月30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对王桂令等6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罚款。其中王桂令被判刑5年;孟春英、刘玉荣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刘景菊、靖素明被非法判刑2年等。
2025年4月1日,辽宁省灯塔市法院对曲鹏程、付崇春非法判刑。曲鹏程被非法判刑8年,付崇春被非法判刑2年6个月。
3. 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据不完全统计,在郑艺任职的3年间,辽宁省至少有滕玉国、刘殿元、闫旭光、王艳、崔亚军、魏秀英、吕春钰、刘淑媛、张福珍、田晓飞、刘新颖、霍秀芹李会祥、刘红霞、王文芳、周绍堂、宋刚、孙桂花、赵长福、翟永池、王忠胜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王艳于2025年5月9日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二、部分迫害致死和含冤离世案例
案例一、魏秀英,女,辽宁省凌海市人。2021年5月25日,魏秀英被国保警察绑架到大凌河镇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后被取保候审。2022年5月底,魏秀英被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2023年2月24日,魏秀英被非法判刑5年,罚款1万元。2023年11月22日上午,七八名警察到魏秀英家,以“体检”为由将她强行带走,并拒绝家属陪同。当天傍晚六点左右,魏秀英被送回家时,赤脚、上身仅穿一件单薄的布衫。此后她不断遭到威胁和骚扰。长期的高压迫害,给魏秀英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严重损害了她的身体健康。2024年11月27日,魏秀英含冤离世,终年76岁。
案例二、赵长福,男,辽宁省凌源市人。2019年6月5日,赵长福被辽宁省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4年6个月。2019年9月初,赵长福被关押到锦州监狱,9月底又被关押到康佳山监狱。赵长福因不放弃信仰,在狱中遭残酷迫害,一只眼睛被迫害失明,并出现肾衰、心衰症状。家属要求保外就医,监狱以赵长福不放弃信仰为由,拒绝家属的申请。赵长福因监狱延误对其送医救治,并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致使其身体每况愈下。2023年2月21日,赵长福结束冤狱回家,但多年的牢狱迫害使他的身心严重受损,出狱后不到半年,即于2023年7月18日含冤离世,终年51岁。
案例三、刘红霞,女,辽宁省大连市人。2021年10月28日,刘红霞因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跟踪绑架,并被劫持到大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刘红霞抵制迫害,自2022年2月起绝食抗议,又被送到医院关押。期间,她被绑在床上遭野蛮灌食,时间长达五个多月。2022年7月7日,刘红霞从医院被押送回看守所。她的身体已被迫害得异常虚弱,体重只有六七十斤。2022年7月13日,刘红霞被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4年,罚款4万元。2022年8月底刘红霞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被送到新华医院抢救。刘红霞的家属提出“保外就医”申请,被法院及大连市看守所拒绝。2022年11月8日,刘红霞在新华医院含冤离世,终年47岁。
案例四、滕玉国,男,于2020年10月13日被警察绑架,2021年2月,被沈阳市于洪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东陵监狱。滕玉国因坚持信仰,被监狱迫害致癌症晚期。东陵监狱一直向家属隐瞒滕玉国的病情。家属得知后,要求救治,但东陵监狱只允许送监狱指定的医院——沈阳第四医院治疗。当医生开刀打开滕玉国的腹腔后,发现已经错过了手术的时机,无法手术了,就又原封不动的给缝合上了。
当时滕玉国已经生命垂危,家属要求“保外就医”,但监狱因滕玉国坚持信仰拒绝家属的合理要求。2022年11月30日,滕玉国被转回东陵监狱监管医院。第二天即被送入沈阳七三九医院抢救,12月2日午夜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七岁。
滕玉国临终时还被戴着沉重的脚镣,在他老伴的强烈要求下,警察才把脚镣摘掉。2022年12月4日,滕玉国被火化时,东陵监狱的狱警及相关人员,一直全程监控,威胁阻挠家属为冤死的法轮功学员伸冤并掩盖监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