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轮功学员李坤芳非法庭审
平度市云山镇代家庄法轮功学员李坤芳因挂大法真相条幅,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被云山镇警察绑架、抄家。五月十三日,李坤芳被劫持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关押,七月十日被构陷到平度市法院,定于九月十八日非法开庭。主审法官就是窦在强。
对八旬法轮功学员王秀荣非法判刑
平度市法轮功学员王秀荣老太太因向世人讲真相,二零二二年七月二日上午被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月,窦在强对王秀荣进行非法庭审,后对她非法判刑(拘役)六个月。于二零二五年正月,将82岁的王秀荣劫持到看守所执行冤刑。
对展中香的两位家人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展中香与好友周玉香、周君在平度市仁兆赶集时被仁兆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后平度市法院对展中香、周玉香、周君分别非法判四年、四年、一年。法官名字待查。
展中香的儿子邵展鹏在母亲被绑架后,于第二天与家人去仁兆派出所了解情况,询问为什么抓捕自己的母亲?警察对邵展鹏大打出手,将他眼睛、鼻子打出血,右眼球受伤,下肋骨挫伤,身上多处外伤。
警察后绑架了展中香的多位家人,其中两人遭窦在强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展中香的大姑姐被警察非法拘留,窦在强非法庭审她,也以劫夺罪对他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平度市公安局警察给展中香的儿子邵展鹏、大姑姐及大姑姐的儿子打电话,叫其三人到平度刑事侦查大队去一趟。只有展中香的大姑姐去了,结果她当场被非法拘留,于当晚被劫持到即墨普东看守所(即青岛第二看守所),被诬陷的罪名是“妨碍公务”罪。据说是平度公安第一把手汤龙文下的恶令。之后,大姑姐遭平度市法院非法庭审,主审法官窦在强以“劫夺罪”对她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展中香的儿子邵展鹏在青岛火车站被平度市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八月三十一日,平度市检察院加了罪名“劫夺罪”,将邵展鹏构陷到平度市法院。平度市法院法官窦在强等人先后于十月十日、十一月六日两次非法庭审邵展鹏。之后,窦在强也以所谓劫夺罪对邵展鹏非法判刑三年。
窦在强在对邵展鹏的非法庭审结束后,曾私下表示,他也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劫夺罪”这个罪名,判劫夺罪太牵强,“但是平度检察院检察长定的这个罪名,给我们施加压力,把这东西都推到我们这儿。难题都给了我们。”据悉,该案领导曾交给好几个法官,他们都不接,最后领导对窦在强说:还得你接这个案子。据悉窦在强很为难。
窦在强真该好好想一想,为什么别人都不接?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的。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人不治天治,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窦在强认真了解法轮功真相,赶快跳出中共这趟死亡列车,停止迫害,悔过自新,摆脱与中共共同覆灭的命运。
(责任编辑: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