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兵,男,山东烟台龙口人,生于一九七一年一月六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龙口市石良派出所教导员;二零一七年七月,任龙口市新嘉派出所所长;二零二三年新年前后,任龙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现任龙口市东江派出所指导员。
吕兵手机号码:18660067166
妻子李卫,一九七零年三月二十九日生,职业是教师。
儿子吕嘉琦,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生,现居国外。
以下是吕兵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部分犯罪事实:
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刁春凤、温玉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刁春凤和温玉,在龙口市石良集上讲真相、传福音,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石良派出所警察到刁春凤家非法抄家,抄到几本真相资料,没给当事人及家属处罚决定书,就将两人送到龙口市张家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玉君,致使李玉君被冤判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下午,龙口市新嘉派出所警察,经过长期“侦查”,伺机闯入法轮功学员李玉君家,李玉君家被洗劫一空。当时一起学法的丁重菊、王馥英、韩霞、栾艳平也被绑架到新嘉派出所。七月六日,李玉君被送到烟台福山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龙口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李玉君进行了非法庭审,当天没有宣判。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龙口法院将非法判决书送到烟台看守所李玉君手中,李玉君被冤判三年半。
龙口市公、检、法用五十六天时间快速走完“司法程序”,将好人送进监狱,新嘉派出所所长吕兵罪责难逃。
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姚新人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上午九点,姚新人正在单位上班,警察突然上门将他绑架,并对他的住所进行“搜查”。把姚新人用来学习的法轮功著作全部掠走。 三十七天后(八月十日),在没有任何犯罪证据的情况下,龙口市检察院将姚新人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晚上九点多,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的姚新人因脑溢血,被送到烟台市北海医院,因病情严重紧急插管后转到龙口市人民医院。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腊月二十三小年)前后,当姚新人仍在重症监护室需要救治和照顾时,当家人还在调查事情真相时,在未被告知姚新人处于危难的情况下,龙口国保和龙口法院擅自作出决定:将姚新人从重症室撤出,送到没有任何救治条件的东江敬老院。一周后,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凌晨(大年初一)姚新人含冤离世,时年五十一岁。
龙口市公检法利用公权力收买律师,用四十五万“封口费”逼迫家属同意遗体火化以掩盖自己的罪行。
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桂芳、曹玉春、张桂香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刘桂芳、曹玉春、张桂香在龙化集上讲真相,将真相资料发到国保大队郭福兑手中,郭福兑和另两名警察身着便衣在集市上蹲坑。郭接过资料后问还有没有?三名学员被带到新嘉派出所做笔录,问资料是谁给的?刘桂芳没吱声,郭福兑气急败坏地用手薅刘桂芳的头发,新嘉派出所派警察到三位学员家里非法搜查、抄家,将法轮功著作、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非法抄走,并再次把刘桂芳带到派出所非法询问。
二零二一年,吕兵指使新嘉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刘桂芳家骚扰,并扬言因疫情二零二零年没处理,现在要重新处理。二零二一年“五一”放假期间,几名年轻的警察清晨六点多就到刘桂芳家“堵”她:他们站在单元门外一会按门铃,一会敲门,一直折腾到八点多才离开。五月十二日上午,新嘉派出所警察将白色警车隐蔽在刘桂芳家附近,第五次到刘桂芳家骚扰,十一点钟无果而返。五月十三日,新嘉派出所警察又到刘桂芳家骚扰,并叫村治保主任栾兴国打电话给刘桂芳的丈夫,问刘桂芳哪去了?栾兴国对刘桂芳的丈夫说:为了不再提心吊胆,你劝刘桂芳同意到张家沟看守所拘留五天,回来就好了。
五、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庄淑花
庄淑花,女,龙口市东江镇老年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因在自家水饺店给一年轻人讲真相,被恶告,东江派出所警察赵明等人上门将庄淑花绑架并抄家。大量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抄走,庄淑花因体检不合格,被非法取保候审。七月十九日,在面临龙口法院的非法庭审时,庄淑花老人被迫流离失所。流离失所期间,龙口市公检法沆瀣一气,一直在非法通缉庄淑花。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龙口法院在“花开龙口”、“在龙口”公众号上发布了对庄淑花的非法“悬赏通告”,悬赏金额一度高达四万。同时,国保警察还去龙口市下丁家敬老院骚扰庄淑花因工伤双眼致残的大哥,询问庄淑花的下落。警察的无理骚扰,给老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
六、参与组织、策划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群体绑架案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龙口市发生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当日清晨六点左右,在龙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原国保)的策划、指挥下,龙口市九个派出所一百多名警察分成数个小组,同时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有预谋的绑架、抄家。当天共有25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被绑架,大量的私人物品被抄走,家属在被讯问后于当晚回家。法轮功学员于华、孙淑华因身体原因被释放;王博(男)被非法拘留10天;陈桂芝、孙广军(男)、王凤梅(女,77岁)、王艳荣被监视居住;吴静昆被取保候审;葛丽娟、陈桂芳、王文华、王周林(男)、王树德(男)、张淑琴、李菲、张玲芳、任韬(男)、于小梅、焦麟惠、李美琴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女学员和男学员分别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看守所和龙口市看守所。法轮功学员王文强五月初因突发急症被家人送医,虽未被绑架,但被非法抄家。
葛丽娟、陈桂芳、王周林、焦麟惠4人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七月二十六日被构陷到龙口市检察院,八月二十一日被构陷到龙口市法院。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孙广军、吴静昆、王凤梅3人也被构陷到龙口市检察院和法院。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葛丽娟、王周林、吴静昆被龙口市法院非法庭审。葛丽娟被冤判四年半;王周林被冤判四年;吴静昆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被勒索罚金六千元。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和十二月二十六日,焦麟惠、陈桂芳二人两次被龙口市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龙口市法院下达非法判决,焦麟惠被冤判两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陈桂芳被冤判一年。
吕兵等人制造的这起冤假错案只是为了奖金和业绩,而他们的恶行使多少老人因此失去儿女的照顾而凄惨无助;又有多少孩子因失去亲人的关心而默默流泪、承受着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压力和孤独?
七、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美琴
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二日(正月初三)下午五点多钟,有两名警察到龙口东海法轮功学员李美琴家骚扰。其中一个胖警察凶巴巴地让李美琴拿出身份证,给她的身份证拍了照片。另一个小警察问李美琴还炼(法轮功)吗?李美琴没有正面回答他们,然后两警察就走了。
李美琴是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龙口市被大面积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之一,回家后,还受到骚扰、恐吓。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就有两名警察去李美琴家,威胁李美琴在家好好待着,不要到处乱走等,给李美琴及家人造成很大心理压力及精神伤害。
八、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郭美学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早上六点半左右,龙口市北马镇东南村法轮功学员郭美学骑电动车准备去海岱镇的厂子上班,刚出门就被蹲坑的北马东南村书记吕常明、龙口市国保大队警察郭福兑等四个警察绑架。警察称郭美学在海岱镇厂子附近向人讲述法轮功真相。
郭美学被非法抄家,随后被带到北马镇派出所,遭非法审讯。当日下午郭美学被非法刑拘到龙口市看守所。为抵制迫害,郭美学在看守所绝食五天。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郭美学被龙口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郭美学被龙口市法院非法庭审。之后,郭美学被龙口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郭美学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八月二十七日前后,烟台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郭美学的上诉,非法维持原判。
九、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伊向阳
伊向阳,男,七十六岁,家住龙口市新嘉街道柳家村。二零二五年三月五日上午,伊向阳在新嘉集市上向民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龙口市新嘉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被劫持到龙口市看守所遭非法关押。警察当天非法抄家未遂,遂于三月十三日上午带着开锁工来到伊向阳家,强行撬锁入室,在未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通知家属伊向阳已于三月十二日被批捕。
之后,伊向阳被构陷到龙口市检察院和法院。龙口市通过手机对伊向阳非法开庭,并将其非法判刑五年半。六月十一日,伊向阳被劫持到山东省男子监狱迫害。此前伊向阳因坚持信仰,曾被两次非法判刑,累计陷冤狱十年,在山东省监狱遭到残酷迫害,胳膊被扭断,肋骨被打断。
十、参与组织、策划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十八日群体绑架案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至十八日,龙口市公安局指挥各区公安分局及所辖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力,按名单大面积绑架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七月十七日,东莱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傅秋荣;新嘉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李玉芳;北马派出所警察绑架了王洪玉;徐福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栾艳萍、崔秀菊、老吴(家住洼里煤矿);龙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邹淑卿、刘海燕;石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刁春凤;当天被绑架的还有九里村的法轮功学员韩翠英。以上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抄家,之后被送到烟台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刁春凤因体检不合格被放回家。
七月十八日,港栾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李美琴;新嘉派出所警察绑架李玉君未遂(李玉君不在家);龙口政保大队警察绑架了小姚家村的姚建禄。当天李美琴被行政拘留,姚建禄被刑事拘留,二人被非法关押到龙口张家沟看守所。七月十八日中午,龙口后田村法轮功学员田安家被警察入户骚扰,理由是田安家贴真相不干胶,被监控拍到。
八月八日,栾艳萍、李玉芳、刘海燕、崔秀菊、老吴被龙口检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二十二日,龙口检察院吕莎莎将5人非法起诉到龙口法院,承办法官迟亚囡。
十一、其它迫害情况
吕兵二零二三年三月份任国保队长以来,龙口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派出所不法人员骚扰、迫害。
龙口市国保大队滥用“技术侦察措施”,将法律规定用于侦查“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的侦查手段用于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修炼群体,对龙口市法轮功学员长期采取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跟踪等手段,窃取公民正常的民事行为用于迫害,为博得自己的一点小名小利,不惜放弃良知。
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有报是天理。七月十七日、十八日大面积抓捕法轮功学员后,庆功宴还未举办,吕兵就从国保大队长的位置被调到东江派出所做指导员去了。而卸磨杀驴是中共一贯的伎俩,在《公务员法》、《警察法》和中央政法委“倒查三十年”的规定中已经事先布好了局,办案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的落实,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等人员的退路,吕兵将来被追责那一天,没有任何理由为自己开脱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