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遵照师尊的要求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而是按照李某某的要求另搞一套;李某某以“点骨缝”的方式给这些人看病、治病;不许访问大法网站,不许看明慧网文章,使他们与师尊的正法修炼相脱节,从而达到盲从、听命于李某某的安排和指挥。
两年前,李某某(七十多岁)突然在理发店里发病离世,这些曾被李某某(背后邪灵)控制的人才渐渐的与外围本地大法弟子增加了一些接触,但对李某某生前所作所为的乱法性质仍然模糊不清,仍在极力的维护李某某,还没有脱离其精神控制。为了使本地同修在整体层面上对李某某的问题在法上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形成一个自觉抵制乱法言行的正念之场,唤醒曾被李某某(背后邪灵)操控的这些人,使其从新走回大法修炼的正确道路,我们在本地召集部分同修针对李某某的问题及其性质讨论了几次,初步达成了共识,由执笔人整理成文发往明慧网,借助明慧网一角协同促成彻底清除乱法因素,澄清本地的修炼环境,吸取教训,加倍弥补,走好走正今后的修炼道路。
一、李某某算不算大法弟子?
据多名曾经被李某某(背后邪灵)蒙骗,在其住地学法、炼功者证实,李某某屡次在多种场合下,以“点骨缝”的方式给人看病、治病。据C同修说,有一次,他在G家去学法时,正巧李某某也赶到,G对李某某说:C肩膀疼,你给他治一治吧,还未等C反应过来,李某某就在C同修手腕上用铅笔点画。后来C说,李某某点画之后,他的肩膀更疼了。
李某某给人看病、治病的现象,不是一时半晌的偶发事件,而是历经许久的惯性行为;被他看病、治病的也不少于几十人,他给人看病、治病的人次就更多了。
据C同修介绍,李某某对被其蒙骗者言说:他是李洪志老师的“第一大弟子”。对于李某某自我抬高、自我膨胀的说词,我们用大法对照便知正邪,师尊在《转法轮》中说:“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進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而且师尊在所有的讲法中从未说过谁是大弟子、谁是小弟子(不是指年龄大小)。还有相当一部分追随者,称李某某为“父亲”,八十多岁的人也是这个叫法,这是什么意思呢?
师尊说:“有的人给人看病,或叫别人到我们炼功点上看病,都是破坏大法的。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谁也不准这样做。如果这样干了就不是我的弟子了;如果辅导员这样做了马上换人,坚决杜绝这两种现象。”(《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 〉)
师尊的大法是衡量和识别正邪的唯一准则,区分正邪,切莫掺杂人心、人念和人情。对照大法,我们可以肯定的说,李某某不但不是李洪志老师的“第一大弟子”,也不是大法弟子,而是破坏大法的乱法者。
二、李某某是如何扰乱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的?
师尊要求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做好的三件事是:学法,发正念,讲真相、救众生,而李某某是怎么干的呢?
1、在学法方面,李某某要求追随者只学《转法轮》,不学“七·二零”以后的海外讲法。后来又变换花样,师尊的“七·二零”以后的海外讲法传给他后,由他领着这些追随者只学一遍,然后便将“七·二零”以后的海外讲法全部收上来,由他保管,不许这些人自已再学。
师尊要求《转法轮》改字以后,李某某不许追随者改字,也不许这些人学习改字后的《转法轮》,说未改字的《转法轮》是“原始大法”。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以后,新版《论语》发表了,师尊在《各地讲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有这样的讲法:
“弟子:请问旧的《论语》可以作为普通经文对待吗?
师父:不要吧。旧的《论语》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呢,既然是代替,那就是代替了。大家都是把它销毁掉了,因为就是作为一般的经文对待也把这个科学摆的太高了。当初只是在现代这个科学观念很强的这个社会中去救人用的,没有想把它摆到这个位置。后来大家都把它摆到这个位置,摆的很高。哇,这么大的法,小小的地球算不了什么,那摆的太高了不行。”
而李某某却要求其追随者只学印有旧版《论语》的《转法轮》;后来,在外围大法弟子的多次劝说下,李某某又要求其追随者在旧版《论语》原封不动的情况下,把新版《论语》粘在旧版《论语》的前面,仍然只学不改字的《转法轮》。
关于《转法轮》需要改字,师尊在《精進要旨三》〈修改〉一文中有过明确的讲法。
李某某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以后,还专门寻找40本不改字的、含旧版《论语》的《转法轮》给其追随者学,并称之为“原始大法”。师尊所传的宇宙大法造就了无数大穹、天体和宇宙,以及万事万物,而地球上的一个小小尘埃李某某有什么资格给师尊的宇宙大法妄下结论?是其背后乱法鬼的指使才敢出此狂言的。这是破坏大法,是严重的乱法行为。
2、在发正念方面,李某某是如何乱法的?在发正念方面,师尊专门写过经文,告诉大法弟子发正念的口诀和要领。而李某某另搞一套,要求其追随者按照他的要求发,这是典型的惑众、欺师、乱法。
3、在讲真相、救众生方面,李某某是如何乱法的?师尊“七·二零”以后发表的海外讲中一再告诉大法弟子的使命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而李某某根本就不允许其追随者出去讲真相、救众生。大法是慈悲的,可是威严同在。李某某这样干了,其后果也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三、李某某是如何能够长达20多年蒙骗和控制这些追随者的?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李某某(背后邪灵)操控的这些追随者最多时达到百人以上,李某某离世以后,情形有些变化,现在有部分人员已经不在李某某住地租房居住了,也不参与这些人的统一活动了,觉得李某某有问题,但还是不敢正视李某某的乱法性质。我们觉得李某某乱法事件闹的规模之大,时间之久,究其原因离不开以下几个方面:
1、另外空间邪恶因素的干扰破坏。邪恶因素利用李某某的显示心、控制欲,利用李某某的人身在我们地区起干扰正法的作用。
2、追随李某某的人员有崇拜心理,盲从心理、注重功能、注重表面,不能以法为师,用人心、人念和人情看问题、做事情,怕心重,恰与李某某提出只学《转法轮》,不讲真相、不救人相契合,于是搅在一起;还有些追随者受到过拘留、劳教、判刑等迫害后,不能在法上看问题,主动走入李某某的居住地,从而被他的言词所迷惑。还有的人,觉得李某某那里集体办伙食,集体居住、统一活动,似乎更加向往这种“专修”的环境。
3、本地整体层面上对李某某的乱法事件重视不够,在法上的认识不到位,正念、正行的抵制不够有力。有的同修觉得,我也没参与李某某乱法事件,这事与我关系不大,甚至不闻不问,不关心、不作为。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我们本地的协调人和大多数同修未能在本地整体层面上,形成强有力的正念之场,彻底清除招引乱法因素的人心和执著。
4、李某某控制这些人不允许自已学习“七·二零”以后的海外讲法,不允许看明慧网文章,不允许接触周围的大法弟子,等于把这些人封闭起来,是操控这些人的重要手段。
四、吸取教训,加倍弥补
李某某乱法事件持续了二十多年,直接波及了本地上百的学员,可谓损失严重,危害巨大,教训深刻。不但李某某本人被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引诱、控制,干扰和耽误其他人修炼,导致恶报及身,后果惨痛;那些追随李某某的人浪费了二十多年的修炼时间,被李某某带到了歧途而不自知,如再不醒悟,也会后果惨痛。
作为历任本地协调同修和其他同修,未能及时的、有力的阻止、唤醒李某某及其追随者,从而酿成这么大的损失,没有完成好互相帮、互相救的责任,是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对不起众生的,我们也是有过的,甚至是有罪的。
希望此文引起本地所有同修的重视,通过学法和在法上的交流,清除另外空间的乱法因素,各自归正自己。抓紧吧,时间和机会不多了!
五、与李某某的亲人及前文涉及到的朋友想说的话
我们与李某某并不相识,更没有个人恩怨,所以写出此文的根本目地不是搞个人攻击,也不是想争夺谁的“势力范围”;主要是看到有些想修炼的人长期偏离了大法,远离了大法,甚至被另外空间的邪灵操控已经走到大法的对面上去了。当不幸已经开始临头,我们还能沉默吗?还能袖手旁观吗?
李某某在他的生活圈子里,很可能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好哥哥、好弟弟,但是,我们在这里谈的不是感情和生活,而是修炼中的问题,是维护大法,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问题。所以,如果把法中的问题用人的观念来看待、来衡量,那岂不是对立起来了吗?也许我们在法上的观点、认识和表达方式存在欠妥的地方,那是我们的修为不够、慈悲不够,但我们绝对没有恶意,更没有幸灾乐祸的心理,务请李某某的亲人和涉及到的朋友能够谅解,能够海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