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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四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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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潍坊市四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遭潍坊市坊子区法院非法判刑:69岁的王素梅被判一年六个月,78岁的武爱聪被判一年四个月,77岁的彦建云被判一年两个月,80岁的王玉芬被判十个月。

潍坊市坊子区国保大队警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开始,连续绑架了几位修炼法轮功的老太太:八月二十九日绑架了武爱聪老人,八月三十日绑架了王玉芬老人,九月一日绑架王素梅老人,九月三日绑架彦建云老人,九月四日绑架了78岁的李秀花老太太。参与绑架的还有坊子区凤凰派出所警察。

这些老人都被劫持到潍坊看守所非法关押。其中78岁的李秀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王玉芬被非法拘留十八天后被“取保候审”回家;彦建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身体出现浮肿,家人接去医院治疗。

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分局、坊子区检察院经过一轮编造、造假的运作后,将王素梅、武爱聪、彦建云、王玉芬构陷到坊子区法院。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坊子区法院在坊子区埠头法庭对王素梅、武爱聪、彦建云、王玉芬进行非法庭审。彦建云、王玉芬两人由家人护送到法庭。王素梅、武爱聪是被警察铐着脚镣走上法庭的,两人在法庭上讲述事实真相,法官几次打断她们的陈述,并最终服从、执行坊子区政法委、“610”的指令,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几位老人曾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王素梅是潍坊市化肥厂退休工人。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王素梅被闯入家中的警察绑架。当时她女儿刚做完胆结石手术,还在医院住院,王素梅天天在家和医院间奔忙。女儿出院后,和父亲多次去国保大队询问母亲的情况,几次都被办案警察欺骗,第一次说拘留三天就放人;第二次说拘留一个月;第三次警察欺骗王素梅的丈夫去国保大队签字,说签字就放人,签字的纸上光有盖章,没有文字。最后国保大队也没有放王素梅,而是把她构陷到坊子区检察院,还被检察院退卷。但国保不死心,继续编造“证据”,最后和检察院狼狈为奸,把四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法院。

武爱聪家住潍坊市奎文区烤烟厂宿舍。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武爱聪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南苑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派出所,武爱聪拒绝按手印,遭警察劫持拳打脚踢。之后她被劫持到潍坊看守所,因查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又将她拉回南苑派出所,勒索她女儿三百元,并把她身上带的286元钱全部抢去,才在晚上九点半放她回家。

彦建云家住坊子新区响河子小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四点左右,凤凰派出所四、五个警察闯入彦建云家,当时彦建云不在家,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她的所有法轮功书籍。第二天,凤凰派出所警察又上门强行给彦建云录像、拍照,并强迫她签字。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日上午七点多,武爱聪、彦建云在坊子新区泰华城后边给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绑架到坊子区凤凰派出所,两人不配合警察的任何要求,坚持给警察讲真相,当天下午五点左右被放回家。但是两人的家都被警察非法抄家,警察从武爱聪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播放器等,从彦建云家抢走大法书籍。四月十五日、十八日,凤凰派出所警察先后两次去二人家里骚扰,逼她们签字,都被严词拒绝。

潍坊市坊子区政法委:
办公室:0536-7602536、0536-7606658
610办:0536-7608610
书记王国光13562681568

潍坊市坊子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长宁街71号,邮编261299
院长:徐金江,院长办公室:0536-7630088、0536-7630066
副院长:曹东华、王岩,副院长办公室:0536-7630022、0536-7630011
政治部主任:孙航程
立案庭庭长:栾鸾

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长宁街73号,邮编261299
电话:0536-3011902、0536-3011903 、0536-3011905、0536-3011911
检察长:惠孝均
副检察长:陈雁(挂职)

坊子区公安分局:
办公室:0536-7661510
局长室:0536-7661293
局长王建村
国保大队长刘凤军13721979668
国保中队长刘光勇18663665016、13869659259、13721979222(办案警察)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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