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共恶党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消息的封锁,曝光的迫害案例也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案例仍被中共隐藏在不为人知的罪恶之中。
目录
一、遭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二、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
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四、频繁骚扰法轮功学员
五、法轮功学员在狱中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六、被非法判刑的学员遭剥夺养老金
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及恶行
一、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门玉林,家住锦州义县大榆树堡镇,一九九七年一月得知法轮大法的神奇后开始修炼。通过学法炼功,他神经衰弱等各祌疾病都好了,改变了粗暴性格,对家人和周围的人宽容、善待。妻子沈桂珠一九九八年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得到净化,无病一身轻。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门玉林因坚持修炼,被非法拘禁十二天,以后多次遭骚扰,被迫流离失所,沈桂珠含冤离世。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门玉林在家中被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前杨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义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沈阳监狱他被折磨迫害致神智不清,连自己的儿子、女儿都不认识,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回到家中,仅四天便离世,终年七十四岁。
二、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至三日,锦州市下辖的各县市公安局伙同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有预谋的绑架、抄家。本次绑架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发起,当地公安局和派出所配合执行,警察采用汽车、电动车安装磁吸定位仪、蹲坑、跟踪等邪恶手段,迫害涵盖了锦州市周边全部县市;绑架的时间集中,仅两天的时间,绑架法轮功学员达41人,其中凌海市18人、北镇市8人、义县6人、黑山县8人,凌河区1人。
◇凌海市:18人被绑架抄家,1人绑架未遂,2人被骚扰。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至三日,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刑警大队联合各派出所、街道社区,绑架、抄家抢劫法轮功学员。共有18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另有1人绑架未遂,2人被骚扰,总计21人,抢走法轮功书籍、打印机、电脑和优盘等,甚至门上对联都被警察扯走。
除董丽、李玉杰、伍俊儒和刘素贤等当天回到家中外,于爱民、代云珍、代云娟、王慧、梁成栋、梁锦君、李晶、牛芳、王艳杰、王艳军等遭非法拘留。另外付文杰于十一月十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十二月四日被枉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卢素平和她的儿子姜楠于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凌海法院遭非法庭审;二十六日母子二人均被非法判刑六年,并被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北镇市:8人被绑架抄家,1人被骚扰。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北镇市沟帮子镇的警察到镇内居住的法轮功学员郭艳丽家骚扰,并询问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后离去。六月三日早晨六点多,北镇市闾阳镇派出所警察与多名北镇市国保警察分别绑架了八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除韩艳杰外,张曼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其余六名学员被非法关押构陷,后遭非法判刑,韩艳文两年,苗桂君十三个月、田秀芬、赵春艳、李淑珍和王玉兰均为十一个月。
◇黑山县:8人被绑架抄家,1人被骚扰。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上午,黑山县法轮功学员徐月、张艳霞(音)、王海辉、高小华、孙素莲、牛彤(音)、刘玉珍、刘素媛(八十八岁),分别在自己的家中被绑架,私人物品被抢走。另有一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其中张艳霞、徐月一直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构陷。后来黑山县法院非法开庭,枉判张艳霞五年,徐月两年六个月。
◇义县:6人被绑架抄家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义县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除闫来升外,其余五名学员被非法拘留,并被勒索巨额钱财,其中尹群四万元,郑百成、姜志臣、吴世敏和赵霞四名学员被勒索两万元到三万元不等。
◇凌河区:1人被绑架抄家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锦州市凌河区法轮功学员董素良(女,七十来岁)在家被绑架抄家,非法拘留十五天。
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报道的资料统计,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凌海市法院至少对72名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非法判刑;二零二五年又有16名学员遭凌海法院非法判刑,另有2名学员被黑山法院判刑。除了六月份大规模绑架案中11名学员被非法判刑外,还有以下7名学员被枉判。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北镇市廖屯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正在干农活的高颖,将她劫持到派出所做笔录并对她进行暴力殴打。五月二十五日,劫持到凌海看守所隔离点,因体温稍高,被拒收后回家。之后警察再次绑架高颖,并将她构陷到凌海市法院,该法院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中旬对高颖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八月周丽娜被绑架,太和国保大队和凌海市检察院在没有任何事实的情况下,凭想象对周丽娜进行无端构陷,认定周丽娜持有法轮功宣传品二百五十本,构成所谓的从重处罚标准。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周丽娜。三月十四日下达枉法判决:刑期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邓秀娟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四日下午在锦州儿童公园讲真相时,被锦州市南山派出所和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警察联手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到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后被凌海市法院枉判一年三个月。
◇凌海市建业乡何屯村法轮功学员邱春生(又名邱生),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被绑架,关押在凌海看守所,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法院没有通知他的家属。
◇锦州市法轮功女学员王爱兰女士,现年六十多岁,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末,在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后被凌海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辽宁省第一女子监狱迫害。
◇锦州市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苗建国曾遭八年半牢狱迫害,出冤狱仅一年,二零二四年八月又在家中遭锦州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他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六千元。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赵自强在锦州面粉厂附近张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遭社区人员恶意举报,被锦铁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强行“取保候审”在家。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凌海市法院对赵自强非法开庭,十一月十九日枉判她两年。
四、频繁骚扰法轮功学员
每逢所谓的“敏感日”,多个派出所的警察以各种借口,频繁骚扰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打电话或上门骚扰,干扰了法轮功学员的正常生活,也给学员的家人带来极大的压力。
◇二零二五年二月末,有位自称是锦州市古塔区石油街道大陆委社区的女士给辖区一大法弟子家属打电话(因该大法弟子手机关机),说要上门查煤气,遭到家属拒绝;又问人在哪里?家属说:在外地。随后要与家属加微信,遭到拒绝。最后家属问她:还有什么事?答:没有。
◇二零二五年四月中下旬,锦州市多个派出所包括敬业派出所、天安派出所、保安派出所、蓬莱派出所、锦华派出所、小岭子机场派出所、滨海新区派出所等上门或电话骚扰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家属造成很大压力。尤其是古塔区敬业派出所,自三月上旬至四月末,一直在骚扰法轮功学员,有时晚上十点还给家属打电话骚扰。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小岭子派出所、敬业派出所、锦华派出所的警察骚扰了辖区的大法弟子。女儿河派出所警察以新上任的片警了解情况为由,开始骚扰辖区法轮功学员,片警去了女儿河乡王胡台移民新村和金厂堡村的三、四位法轮功学员家,说什么写个保证别炼了,把你们的名字从档案抽出来等等,并让签字、照相,遭到了学员和家属的抵制。敬业派出所赵姓警察电话骚扰辖区的大法弟子,问是否在某小区住,在哪上班等。
五、法轮功学员在狱中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冷冻、不准如厕,孙继萍在辽宁女监被迫害的奄奄一息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凌海市年届七旬的法轮功学员孙继萍与周永林夫妇因讲述法轮功真相,被枉判五年,罚金各一万元。十二月十六日,在孙继萍被迫害致血色素不足三克的情况下,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和辽宁省女子监狱串通一气,将孙继萍带到医院输血后,强行把她送入监狱。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末的一天,犯人们将孙继萍带到北边没有阳光的屋子里,强迫她站在地中央,夜间犯人把孙继萍的棉衣、棉裤扒掉,只穿单衣、单裤,并把她衣服的扣子也扯了下来,然后打开北窗让寒风吹她,两天两夜不让她上厕所,她的腿肿的老粗,不能弯曲,站立不住,肚子胀的鼓鼓的,憋的生疼。原本孙继萍就有重度贫血,身体非常的虚弱,再加上这么残酷的折磨,身体承受达到了极限,贫血进一步加剧,生命垂危,这时狱警才把她送到医院输血。
后来,孙继萍被送到医院监区继续残酷迫害, 二零二五年六月,孙继萍双耳失聪,听不到声音,再加上长期贫血,身体非常虚弱,走路非常吃力、气短没劲儿,全身浮肿。七月二十日,由于孙继萍身体状况极差,被提前半年从监狱放回家。此时的孙继萍自己已经不能正常生活,只能去儿子家调养。
◇周永林被锦州监狱迫害致不省人事
二零二一年七月四日,周永林被劫持到辽宁省盘锦监狱。当年十月份得知,周永林被转押到锦州监狱第二十监区迫害。
二零二四年七月,锦州监狱警察给周的儿子打电话,声称周永林得轻微脑血栓了,在锦州市中心医院治疗,具体是真得脑血栓、还是被迫害住院,家属也不知道详情,但一直也没再出院。九月,锦州监狱警察再次给周的儿子打电话,告知他父亲生命垂危,他急忙赶到锦州市中心医院探视,发现父亲已经住到了重症病房,不省人事,呼吸困难,气管被切开,插着导管帮助呼吸,鼻子也插着管子,为鼻饲进食,人瘦的皮包骨头,和父亲交流也没有回应。他坚持喊了好半天:爸你认识我吗?周永林只流下了两行眼泪,不会说话。
二零二五年十月初,锦州监狱又将周永林转到凌源监狱医院迫害,不让会见,他在锦州监狱究竟遭受了怎样的迫害不得而知。
◇刘万胜被锦州监狱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刘万胜在锦州汽车站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锦铁派出所警察绑架,九月,被凌海市法院枉判六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刘万胜被劫入盘锦监狱新收大队迫害,大约一个多月后被转押到锦州监狱。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刘万胜被送到锦州市中心医院救治,二十七日下午三点出院,当晚六点又去急诊检查后出院,大约于十二月十二日再次被送到锦州市中心医院住院。监狱通知了刘万胜家人,只是说他身患脑梗,但不让家属见面。据悉,目前刘万胜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有多处损伤,做过引流,用导尿管排尿,很少用药,状况危急。
六、被非法判刑的学员遭剥夺养老金
在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凡是在企业单位退休的,就由当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侵吞他们在被非法判刑期间的养老金;而对在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的法轮功学员,从二零二零年六月起,采取了更残忍的经济掠夺手段,直接将他们的工龄清零,无限期停发养老金,还索要已经发放的养老金,彻底切断他们的生活来源,剥夺他们的生存权,已知的学员有:武秀兰、吴宝贵、王丽阁、何久梅、李世荣、张若冰、穆淑兰、卢素平、许素清等。社保局还同时停发了他们的医保。
另外,被停发养老金学员的取暖费、独生子女津贴以及其它福利待遇也被停发,这类资金本不归社保管辖,是财政拨款,但是所在单位跟着邪党的“风向”走,起到了投井下石的作用,使他们分文收入都没有。
八旬退休工程师武秀兰两次遭非法判刑,累计五年。从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今,没有一分钱养老金入账,又无任何经济来源,只能靠捡废品和好心人的同情资助度日,生活陷入绝境。她多次去锦州市社保局讲真相,交涉归还养老金事宜,都被社保工作人员和领导推诿。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武秀兰被迫向锦州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锦州市人社局违法停发养老金。目前,该起诉案停滞不前,运输法院仍不予立案,同时拒绝下达撤销起诉的裁定,做法十分矛盾,实际上是在为人社局的渎职违法行为背书。
养老金是由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养老向国家缴纳的部份,和个人从工资中按比例所缴纳的部份组成,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社保局等行政部门只是替法轮功学员原所在单位管理代发而已。法律规定,任何部门无权扣发,无权停发,也无权要求返还。锦州社保停发当事人养老金的行为于法无据,严重违反《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的相关规定,违背了依法行政原则,已经触犯法律,涉嫌滥用职权。
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及恶行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队长李嵋珊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副支队长李嵋珊,仇视真善忍,死心塌地为中共卖命,积极策划对法轮功的诬陷宣传,自二零一一年上任至今的十四年里,亲自部署绑架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近300人次,大面积绑架约二十次,致使200多人次被非法劳教、诬判,或被巨额勒索,并造成五位学员刘丽、曲伟、高凤琴、王彦秋和邵眀罡含冤离世。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九年,李嵋珊带领支队成员如张海泉、秦首智等,以及各区的国保警察(如黄健、肖江、单学志等),采用跟踪、监控等特务手段绑架法轮功学员达二百多人次。绑架过程中,李嵋珊经常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扇女学员的耳光;送法轮功学员去医院体检时,李嵋珊经常对医生说:“都给他写正常。”把人送进看守所后,李嵋珊就开始吓唬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某某的问题相当严重,得判几年。”同时暗示家人花钱“摆平”。结果恐慌的家人为了让亲人回家,就赶紧掏钱打点,要多少给多少。几年下来,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受到李嵋珊的敲诈,金额从最初的一万元到五万元,再到十万元以上,最多达到了二十万元。据累计,李嵋珊与原反邪教支队支队长白宁(现已退休),共勒索法轮功学员达三百多万元。
近三年来,李嵋珊为了显示自己的政绩,在太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长杰的主动配合下疯狂抓捕、构陷当地法轮功学员,使锦州市这个四线城市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迅速飙升,每年都有二十多名,连续三年居辽宁省之首,且遥遥领先;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里,也是“名列前茅”。
◇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刘长杰
刘长杰,男,一九六七年八月生人,大约在二零一六年出任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是迫害锦州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凶手,不仅绑架构陷本辖区法轮功学员,而且把黑手伸向全市其它辖区,他所负责的锦州太和国保也是本市参与迫害的主力军,自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五年,他直接指挥骚扰法轮功学员68人次,绑架法轮功学员80人次,非法拘留20人,构陷判刑42人次,并造成李艳秋入狱仅十四天即被虐杀,年仅五十二岁。由于他“工作卖力”,得到了上级的赏识,大约在二零二三年被提升为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副局长。
为了寻找迫害目标,刘长杰伙同他手下干将李蕾用老百姓的血汗钱,长期布置警力在早市、集市等处蹲坑,给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拍照,甚至公开扛着摄像机录像。然后采用跟踪、诱骗、监控、手机监听定位、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仪等手段抓人。出警时,警察大多不穿警服,不出示身份证件和搜查证,强行入室,抢夺私人物品和现金,不出具物品清单。甚至连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都不放过,并抓捕支持家人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的亲人,将其构陷诬判。
善恶有报是天理,上任副局长仅两年时间,二零二五年七月刘长杰被有关领导约谈,解除副局长职务,退居二线。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迫害已超过二十六年,由于中共的洗脑宣传,很多人会有疑问:法轮功是不是违法?事实是:即使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教,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用法律打压信仰,违反宪法的信仰自由原则、政教分离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一直在以权代法,根本就没讲过法律。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非法抄家、非法拘留判刑等一系列邪恶指令来自中共邪党集团。
然而,人不治天治,多行不义必自毙,而且中共一向“卸磨杀驴,丢卒保车”。在中共发动的多次政治运动中,都是利用一批人去整另一批人,一旦中共要自保时,被利用的人就会成为替罪羊。真心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人员,看清中共的邪恶,多了解法轮功真相,停止迫害,将功赎罪,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希望与平安的路,莫等报应来时再后悔。而且人间的报应是为了警醒世人,只是开始,地狱的报应,那才是永无休止、极其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