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记载,邓刚大学毕业即从警,直到病逝整整二十六年,为中共卖命迫害法轮功二十六年,对大法和大法徒犯下大罪,也给他自己买下了通往地狱的“通行证”。
邓刚,男,一九七五年生,咸宁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恰值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他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同年十二月,入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当警察,先后任永安派出所副所长、马桥派出所所长、官埠桥派出所所长,后升任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邓刚从警二十六年,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六年。因其卖力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曾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获“湖北省优秀人民警察”、“鄂南楷模”、公安部“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中共的名头。
二零二二年九月,善恶有报的天理降到了邓刚的头上,他患上了右肾细胞癌。他仍不思悔改,在任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期间,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错过了改过自新、赎罪得救的机会,最终在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二日,遭恶报死亡。
那么,邓刚在从警期间到底做了什么呢?
据明慧网报道,邓刚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在永安派出所任警察、副所长期间,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八年任马桥派出所所长期间,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三年任官埠桥派出所所长期间,二零二三年任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期间,一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
邓刚在永安派出所任警察、副所长期间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四日小年夜,咸安区法轮功学员罗桃英(女,当时56岁)被咸宁市公安局政保科刘德玉带来五个警察,其中包括邓刚,非法抄家,并被绑架到咸宁市猫耳山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咸安区法轮功学员章建(男,当时48岁)写了一封真相信给一位老师,校长余德志知道后,把章建诬告到永安派出所。当时邓刚是派出所警察,把这事报告给了国保大队,二零零一年月四月二十九日章建被绑架关押咸安区猫儿山看守所三十一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晚,咸安区法轮功学员李桂顺(女,当时50岁)外出时被咸宁市永安派出所警察绑架,直接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后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大法书籍,向家人敲诈勒索五千元现金,现交三千,欠两千,如果再被抓就一起算。从此以后警察就没完没了的三天两头非法抄家,又派专人非法监控。
◎二零零三年五月份,咸安区法轮功学员王立新(女,当时58岁)跟很多法轮功学员去看望一个患病的法轮功学员雷友绪,被警察非法跟踪监视,后来这个法轮功学员去世了。许多法轮功学员作为生前好友前去吊唁。当天晚上,以咸安区公安局长肖传家(已遭恶报入狱)为首,将雷家包围,趁吊唁的法轮功学员不能回家之机,出动大批警察疯狂非法抄家,有的破门而入,有的翻墙入室,一夜之间,竟连抄十余户。王立新也被非法抄家,什么也没发现,就把王立新绑架到永安派出所非法审讯,其中就有警察邓刚。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早晨,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陈巧云(女,当时51岁)在家中洗衣服,被咸安区610王甫香、咸安区商业总公司书记陈世海和永安派出所一群警察绑架到咸宁市温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迫害一个月。
他们模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的做法:在洗脑班,他们用两个人一组监视围攻陈巧云,其中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所谓的陪教人员,隔离陈巧云,将她非法关押在一个房间里,与外界断绝联系,不许说话,不许盘腿,一切都要按照他们的要求做,没有任何人身自由。电视机每天从早到晚二十小时开着,逼迫看、听、写那些诬蔑法轮功的谎言,不听他们的,就搞人身攻击,谩骂、嘲讽、侮辱人格,甚至直接劳改(徐长虹就被直接非法判刑三年)等。每天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强制转化陈巧云。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的一天,咸安区法轮功学员王能英(女,当时57岁)到咸安区东门火车站发真相台历救人时,被永安派出所警察,包括邓刚,绑架到公安局,后来由国保大队曾国华,徐成忠等人将王能英绑到城关镇派出所关八个小时,然后又劫持到猫儿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星期。当时王能英的血压很高,一个星期后,由610黄社会和国保的曾国华、徐成忠,还有城关镇人员两车人将王能英劫持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村洗脑班。在洗脑班期间,警察恶言恶语,每天派犹太给王能英灌输邪恶说辞、看邪悟的电视。四十多天后,王能英才被放回家。
邓刚在马桥派出所任所长期间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七点多,温泉法轮功学员柯菊秀、刘纯申、刘冬枝三个老人结伴背着装有真相资料的包,乘二路公汽到马桥镇向民众发送真相资料救人时,被人诬告后,被马桥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邓刚任马桥派出所所长,没有放人。其中,柯菊秀被非法关押到咸安区看守所三十七天,刘纯申被非法关押到咸安区看守所五天,刘冬枝被马桥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几小时后,刘冬枝被迫签字回家。
邓刚在官埠桥派出所任所长期间
◎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三年期间,中共搞所谓的“敲门行动”和“清零行动”,咸安区向阳湖奶牛场七大队法轮功学员钱定志(男,当时60多岁)经常遭官埠桥派出所警察的骚扰、恐吓、威胁、利诱,弄得家人不得安宁,正常生活秩序被严重骚扰。当时,邓刚任官埠桥派出所所长。
邓刚任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期间
◎余桂英,女,一九三三年二月生,咸安区红桥路居民无儿无女,孤寡老人,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咸宁市公安局黄顺安和其他人到北正街居委会,指使居委会不给低保生活费。二零二三年春天,余桂英含冤离世。当时邓刚任咸安公安分局副局长,负责迫害法轮功。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多,咸安区法轮功学员章建(男,当时70岁)在咸安区南山附近讲真相救人,遭三男一女便衣警察殴打并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被转入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六月章建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章建不服,依法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章建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当时咸安区法院院长张忠波、检察院检察长陈先明、政法委书记方兆淼、公安局局长姜黎明、公安局副局长邓刚、国保大队章海兵、闵剑都是参与迫害章建的主要责任者。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咸安区打工的法轮功学员何桂红(女,当时50多岁)被咸安区国保大队章海兵、闵剑等绑架、非法抄家,她被非法关押到咸宁市第一看守所构陷,警察不准她家人探视。二零二五年三月她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非法庭审,诬判三年七个月。何桂红不服判决,依法上诉至咸宁市中级法院。但是被非法驳回。何桂红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遭迫害。当时咸安区法院院长张忠波、检察院检察长何静、政法委书记方兆淼、公安局局长姜黎明、公安局副局长邓刚、国保大队章海兵、闵剑都是参与迫害何桂红的主要责任者。
结语
邓刚作为一名警察,从其走入工作岗位就听信中共的指令,昧着良心迫害好人。邓刚生前想不到,得到中共给予他的“成绩”和名头,尽管升了官职,却相当于给他自己买下了通往地狱的“通行证”。
中共邪党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胁迫,以及对全中国民众的谎言洗脑、利益诱迫,促使其体制内的人直接打压和迫害真善忍大法,从而犯了天法。
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冒着被非法关押、判刑的危险,二十多年来,一如既往的传播着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善劝百姓脱离邪党,善劝执法人员停止迫害,正是在救他们的生命,在天灭中共的关键时刻,能平安走过劫难。
(责任编辑:梁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