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中的几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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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近年来,我周围的同修中存在几个修炼中的误区,现在写出来给相关同修提醒一下,同时谈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供同修参考。

一、用发正念代替修炼

这个现象很普遍,在明慧网上的交流文章中也时有出现。比如同修在谈修炼体会时,经常说“我发现了这个执著心,马上发正念否定它”云云,而且有些同修这样做也确实有些效果。

从走進大法那天我们就知道,“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转法轮》)。那么执著心怎么去?当然是修去。怎么修?

师父说:“如果你们真的把这些东西看的那么重,就能够克制它,那你就能够削弱它,渐渐的彻底的去除掉。如果你觉的我知道了,也挺着急,但是实践中你并没有真正去克制它、抑制它,其实你只是停留在只是看到、感到这种思想的活动,你没有抑制它的行为。也就是说,你只是想到了并没有实践去修。”(《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个人理解,就是说,修炼中发现执著心的时候,既要在思想中否定它,知道这是错的,同时要在行为上抑制它,就能在师父的加持下逐渐的削弱并去掉执著心。

那为什么有的同修对着执著心发正念也有些效果呢?是因为同修此时发正念的时候思想中带了否定执著的成份,行为上也有一定的抑制。但因为法理不清楚,虽有些效果,但提高会受限,因为缺少了实修的这部分。

二、用讲真相代替修炼

用讲真相代替修炼,其实就是用做事代替修炼,更進一步说,是强调做事而不实修。经常有同修谈到某某同修时说“每天都出去做三件事”,或者说“三件事做的挺好的”。其实,这只是在表达“讲真相”这一件事。每个同修都知道,三件事是指学法修炼、发正念和讲真相这三件事,而这其中自己的学法修炼才是基础,是第一位的。

三、认为学些法律知识反迫害是承认迫害

旧势力利用邪党迫害大法弟子这么多年了,而且绝大多数是假借法律形式迫害的,想给民众造成大法弟子违法的假相。随着大法弟子在正法修炼中不断成熟,大多数弟子意识到了法律反迫害的重要性,开始参与到其中来,并力所能及的学些法律知识。但也一直有这样的学员,不但这么多年经历了很多周围的同修遭迫害,甚至自己也曾被抓、被判,当仍拒绝了解法律知识,有的以年龄大、文化浅为由,说学不会,有的干脆说:“学法律就是承认迫害,提前学了不就是准备着被迫害吗?”

我觉的,这样的同修首先是搞乱了因果关系——不是我们学了法律知识才发生了迫害,恰恰是因为迫害发生了我们要反迫害才需要学些法律知识。正视迫害不等于承认迫害。恰恰相反,我们知道迫害的存在,用有效的方式讲清它、否定它,清除它,才能达到证实法、救众生的目地。

四、滥用“严正声明”

近些年来,一直有同修因为在修炼中有时说错了话,或做错了一些事,就发“严正声明”。其实,大法弟子都是修炼中的人,有错误是难免的,错了,改过就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在大法修炼中,“严正声明”是有特定含义的,是不能随便滥用的。

师父在《精進要旨二》〈强制改变不了人心〉中说:“在编造假经文、不许学员睡觉、栽赃陷害、造谣等流氓手段的威逼、欺骗、高压下,一些学员在神志不清时被迫写下了什么所谓的“不炼功”或“悔过书”之类的东西。这都不是学员内心真实的表现,是不情愿的。虽然他们有执著,一时被邪恶钻了空子,做了一个修炼者不该做的,可是对一个修炼的人是要全面看的。我不承认这一切。当他们明白过来时,马上会从新去做大法学员此时应该做的,同时声明由于高压迫害中使学员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坚定修炼。”

所以,如果不是在迫害中说了、写了所谓的“不炼功”或“悔过书”之类的东西,是不须“严正声明”的。况且,有的学员对待“严正声明”很不严肃,多次声明,又多次犯相同的错误。

以上仅为笔者目前所悟,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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