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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在看守所和劳教所的遭遇控告江犯及其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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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3月23日】我是1997年学炼法轮功的,法轮功是教人返本归真、向善修炼的高德大法,对国家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99年7.20,江犯为了私欲,不顾国家宪法和法律,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史无前例的残酷迫害。99年9月18日凌晨四点左右,我因在外炼功,派出所把我关起来,逼迫我写保证书不炼法轮功,并恐吓说要对我判刑。我拒绝写,他们当晚把我关在小号子铁窗里。第二天,又绑架了几位功友。我们三人不写保证,被关在一旅社说是“监视居住”,给我们罗织的罪名是“违反社会秩序”,并强行要我们在监视居住书上签字,我们当然拒绝。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24小时监视我们,不许我们讲话,不许我们学法炼功。我们三人一人一间房,有防盗门锁着,吃喝拉撒都在房间里。派出所政保科警察和街道办事处书记肆意对我们辱骂,威逼写保证,并勒索我家人600元钱,却不开收据。因功友是辅导员,恶人把她作为重点在迫害,非法拘留她半个月。

因为我一直坚决不妥协,派出所和街道找到我爱人单位,给其施加压力,并强行要单位领导替我写保证书。在压力面前,爱人单位领导不得不低头。99年11月9日,历经50多天我才被释放回家。回家后,居委会天天来家骚扰,并胁迫左右邻居对我监视,无理要求我不许出市区,并要天天到居委会报道。在此期间,我堂堂正正的跟他们讲真相,只要和他们碰面,我就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他们都说:“不是真心对你们这样,我们也没有办法,如果不做,610办公室就会开除公职和扣发工资。”

2000年9月,我女儿出生,因刚临产,还不能下床走动,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派人到家威逼我,不许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给我精神造成巨大压力和伤害,致使我哺乳期间奶水时有时无,直接影响到婴儿的健康成长。

2001年10月,我因依照宪法“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发真相传单,被保安科非法抓捕。保安科科长毒打我,并强迫要我说出姓名。我没有违反法律,我是以真善忍标准在做好人,所以我拒绝配合他们。他们拿电棍毒打,我坚决抵制,他们才罢手。后把我移交派出所。派出所不听我任何申诉,强行送看守所。因我在看守所中不承认这种非法关押,不背监规,被恶警毒打。他们把我用手铐整天整夜地吊着。

在看守所41天的时间里,我家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刚满1岁的婴儿没有母亲的照管,婆婆和妈妈从很远的家乡来,爱人的单位勒令不许其上班,远在农村的爱人姑妈的女儿因我炼法轮功被取消参军的资格,公公单位受到株连。婆婆、妈妈、爱人和1岁的女儿到派出所讲理要人,恶警不但不放人,还辱骂我双亲。

12月,派出所非法判我劳教1年,关进劳教所。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一进来,法轮功学员首先就关包房(禁闭式),不允许和任何外界接触,终日见不到阳光,除了上厕所能出门。由两个吸毒犯24小时监管,每天只允许睡4个小时,施以恶毒的精神迫害,强迫性将近20小时的洗脑,听它们的诽谤言论。管教利用犹大恐吓、欺骗、折磨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以逼他们放弃自己的信仰。我绝食抗争,它们置之不理。恶警把我放出禁闭室,后安排我和吸毒犯住一起,并且派两个吸毒犯24小时监视我的一举一动,不允许我们坚定的功友互相讲话。我无罪被关押,当然拒绝它们的一切要求,所以,恶警们每天对我施加压力,挑起事端,并唆使吸毒犯辱骂、折磨我们。哪个劳教人员和我接触,就延长劳教人员的期限,谁要对我好一点,就被训斥。有一天,我和坚定的功友讲话,被恶警看见,大声辱骂我们。功友和她争执,它们竟把她关禁闭折磨。我绝食抗议,并写行政复议书上诉要求无罪释放,却遭到它们劫持,把我关进包房野蛮强行灌食。恶警还说,灌一次食,扣押30元。

在劳教所一年的时间,它们不许我与亲人见面,亲人送钱来也不通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毫无人性。只要能达到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目的,恶警们可以不遵守任何国家法律和干警守则,随意非法延期关押,改判劳改等。由于在劳教所长期见不到阳光,致使我的双眼视力低下,看东西模糊。因长期睡地板,身上长满了疮,奇痒无比。

江犯及610流氓集团迫害的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是全人类正直和善良的人。世界需要和平,人类需要“真、善、忍”。所有善良和正直的人,我们绝不允许人权恶棍继续迫害善良无辜的人。我们理当把它们送上审判台,让其偿还在这场血腥迫害中所造下的一切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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