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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长到管教个个贪赃枉法:长春朝阳沟劳教所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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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9月8日】

一、所长、管教个个贪赃枉法

司法部、国务院颁布《劳教办法》、《教养规定》等相关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劳教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不允许体罚打骂劳教人员。可是在劳教所恶警视法律如废纸,拿劳教人员当畜牲,就是干活,张嘴就骂,抬手就打。如果你有钱就不同了(哪怕你今天给他买盒烟他就对你另眼看待一天,第二天你得接着给,否则就翻脸不认),开价如下:减期一个月1000元、减期20天600元、值班(不用干活)300元。尤为可笑的是:一大队、二大队的减期竟卖不出去(每年各队有2个指标,减期3个月),原因是劳教人员没有那么多钱,最后1000元就处理了(钱归队长)。

所长王彦伟是出名的“黑”,拿了钱也不办事。2001年一次索取某犯人贿赂2万多元钱。

二、恶警虚伪狡诈欺上瞒下

1. 每逢有领导检查,食堂又是切肉又是炖鸡,等检查人员一走,全撤下去,还是常年的两个菜:白菜汤萝卜汤。菜谱写得可好了:木须柿子、肉炒青椒……,如有检查来问时,叫劳教人员必须按菜谱说,否则必挨揍。有一次,检查人员在监控室的电视里看到有人拿铺板打人,问所长王彦伟及龙XX,这是干啥呢?他俩竟回答:“闹着玩呢”,视生命如草芥。

每个人入所时必须交100元行李费,说到期后返还。郭某(一盗窃犯)到期去要钱,管教说:“你不想走了?”上午没放,中午也没放,等到下午快下班了,郭某去问,管教说:“你还要不要钱了?”郭说:“不要了”,随即放人,就蛮不讲理到这种地步。

劳教所小卖部对外称超市,里边的东西特别贵,卫生纸外面卖2元,这里面卖5元,牙膏、香皂、毛巾一律卖10元。

2. 各大队都有专人侍候队长、管教(从劳教人员中选干净利索的、送礼至少1000元才能当上),其实各大队的班长、寝室长也有专人侍候,可谓等级森严。管教有时不愿去食堂吃饭,侍候管教的就从劳教人员中收集香肠、罐头等,如果不给,马上就给“小鞋”穿,有时就连方便面也向劳教人员要,要烟等更不在话下。

晚上值班管教又是喝酒、又是赌博,又怕上级知道,就让劳教人员给看着,有一次没看住,领导进来发现了,事后该劳教人员遭到一顿毒打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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