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眼见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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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0月15日】现在很多人讲“眼见为实”,看不见的就不存在,不相信,因此而否定另外空间的存在,以及佛道神的存在。其实,这是一个荒唐的逻辑。

“有人说物体的形态是由光造成的,包括绘画中明暗的表现与颜色的出现。不是的,物体在你有没有光的情况下它都是那个形状的,光只是给人造成视觉上的明暗感受,颜色受光的强度变化会产生错觉,但不会实质改变颜色与物体形状。用修炼的话讲,光也会障住人的眼睛,给人造成假象。”这是李洪志先生在2003年美术创作研究会上的一段讲法。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当我们闭上双眼,或者身处黑暗中,我们将什么也看不见,但是我们周围环境中的一切,并没有因为我们看不见而不存在或者有任何的改变。如果因此而说“看不见的就不存在,不相信”,这难道不荒唐吗?这样看来,是我们的眼睛“欺骗”了我们。

现在科学也认识到,人所能看见的可见光,波长仅为380-780纳米(1纳米是十亿分之一米),它只占光波波长中非常非常微小的一部份。超出这一范围,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了,比如像红外线、紫外线、X光、无线电波、磁场等等。试想一下,如果用高倍显微镜,或者X光来观察这个世界,还会同我们用眼睛看到的一样吗?那肯定是另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打个比方,把现在科学比作是N倍数的显微镜,我们现在对世界的认知程度,只不过是用这个N倍显微镜下看世界。可是,如果在放大NN倍的情况下,我们还会发现什么呢?如果在放NNN倍下,又会有什么呢?如果顽固的只承认N倍显微镜下看到的才是真实存在的,这就是真正的“迷信”了。所以说,科学也是在不断的发展着,它对生命与物质的认识不一定就是绝对正确的。

李洪志先生曾经在《论语》中说道:“现代人类的知识,所能了解的只是极浅的一点点而已,离真正认识宇宙的真象,相差甚远。有些人甚至不敢正视,不敢触及,不敢承认客观存在现象的事实,是因为这些人太保守,不愿改变传统的观念去思维。要完全揭开宇宙、时空、人体之谜唯有“佛法”,他能区分真正的善与恶、好与坏,破除一切谬见,而予以正见。”

其实,为什么古人对人体经络、星象的认识令我们现在最前沿的科学家都望尘莫及呢?因为古人走了类似“修炼”这样一条道路来探索生命及宇宙,因此他们能够接触到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能够看到佛道神的真实存在,能够见证善恶报应和因果循环的真实不虚。

现今洪传于世的法轮大法,是真正的佛法修炼,他为我们认识和了解生命、宇宙开辟了新的途径和窗口。世界各国很多的各学科的专家、学者都对其一见倾心,认识到这才是真正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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