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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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8月12日】明慧网2006年8月7日发表的《请严肃、谨慎使用“倡议”》谈到对“倡议”应该非常严肃、谨慎的使用。我觉得这点是对的,但文章后面谈到哪个地区提出一个“倡议”就是在往大法中加入自己的东西,我感到好象有点过了。其实是否符合法,不在倡议本身,而在倡议的内容是否在法上。就象一把宝剑,好人用它可以防身,坏人用它可以行凶,而宝剑本身并不存在好坏的问题,不能因此而禁止使用宝剑。

举个例子说,海外某城市的同修倡议到中领馆前二十四小时接力发正念,或者是大陆某地同修倡议到某教养院轮流发正念,或者是某地同修倡议集中针对某恶人曝光揭露,这都是非常好的倡议,大家也都是用法来衡量是否该参与。大法有整体的正法形势也有各地的具体细节,明慧是从宏观上来协调,而不是对我们要做的每个配合都要公开发表从而做出表态。许多事情大法弟子用法来判断,也不能把自己悟的机会都推给明慧。

反过来说,那些被受害严重的地区,迫害消息不断的地区,还真应该想想,是不是那里的同修该倡议一下了,整体上有没有配合,某些突出问题是否引起足够重视,比如主要幕后操纵者长期没有曝光,针对被迫害同修怎样协调营救,资料点和学法小组需要遍地开花,这都是需要倡议的事情,需要大家协调配合的事情,大家是在配合这个倡议还是在观望等待?

“倡议”这把宝剑用好了,会发挥出巨大的威力,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师父说:“大法弟子作为一个整体在证实法中协调一致法力会很大。无论大家集体做事还是自己单独做事,大家做的都是同样的事,这就是整体。”

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整体配合,这个问题在某些地区表现的十分明显,这是打破间隔、消除等待观望情绪的有效手段,让我们在法上用好“倡议”。

个人悟法,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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