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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统计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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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明慧资料统计,二零一六年,重庆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案例有515起,其中被迫害致死的有6人;非法批捕、庭审、判刑的有46人;非法拘留、长期关押迫害的有84人;199人遭骚扰;118人被强制洗脑;被经济迫害、搞身份证迫害、流离失所的有58人。二零一六年重庆市法轮功学员被中共人员勒索的资金约上百万元。另外有32人之前被迫害致死但在二零一六年才得以曝光。从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目前已知的至少两人失踪。

图1:2016年重庆法轮功学员遭各种迫害人次统计
图1:2016年重庆法轮功学员遭各种迫害人次统计

一、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统计

(一)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邪党迫害重庆法轮功学员致死的案例有6起,他们是:重庆武隆县冯志兰;重庆江北区邓超;重庆巴南区肖由珍;重庆江北区肖安琴;重庆沙坪坝区陈思可;重庆潼南区唐西秀(音)。

自九九年遭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致死的未曝光的重庆法轮功学员相当多,例如重庆荣昌区李元荣,在二零零七年被迫害致死,二零一六年才报道出来。在重庆江北区的某地不完全统计,有31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含冤离世,他们的名单是:冯惠、刘汉周、赵云秀、殷礼秀、周永华、陈道恩、童登芳、罗成俊、何世国、陈友圆、郭朝国、胡清、夏兰、王明雷、龙光慧、陈玉霞、刘厚树、关维清、李明芳、戴老头、李奉承、陈英、万世荣、明中英、李仁君、易素华、杨清芳、何克明、左素云、陈道恩、白婆婆等。

迫害致死案例

(1) 重庆武隆县冯志兰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七月她被劫持到女子监狱,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冯志兰在监狱被迫害致死。冯志兰表妹熊红卫被武隆县法院重判七年,正遭受严重迫害。

(2)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万宝村法轮功学员李元荣,男,六十多岁,二零零六年七月, 他和重庆的几位法轮功学员,从重庆到云南省张窝(原来是四川省宜宾县安边区管的)朋友家里玩,还带了真相资料,被一个做医生的人恶意告发而遭绑架,造成当时有十八个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宜宾县柏溪看守所,被诬判三年左右。二零零六年底,李元荣被劫持到四川乐山五马坪监狱四监区迫害,在四监区入监队时,因残酷迫害造成突然死亡。监狱不敢公布李元荣的死讯,对其他人说李元荣保外就医,被家人接走了。

(3) 重庆女子监狱“教育”科长公开供称害死唐西秀。法轮功学员唐西秀(音),七十岁左右,重庆潼南人,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左右被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一监区,被迫害的严重病态,因拒绝所谓的转化,被一监区主管洗脑迫害的警察唐安智在寒冷的冬天把她的衣服脱掉,只穿一件短袖,强制她站在屋子中央遭受侮辱,恶警让所有刑事犯人去观看。二零一六年七月底,重庆女子监狱所谓“教育科长”李晓娟在教学楼召开迫害法轮功的所谓“知识讲座”会上,公开供称害死了唐西秀。她说:你们那个唐西秀(音),多么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不也死掉了吗?当时有四十人左右的法轮功学员以及每人的三个互监包夹人员在场。

(4) 重庆市江北区法轮功学员邓超,男,49岁,重庆石油部门工程师,他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他晋升“高工”的职称被取消、原任的基层领导被免职,而且还受到种种非人的迫害,他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依法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二点多钟,重庆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警長楊顺华、(主管维稳的书记副所长)、大石坝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610)李峰和另外两名社区男女,将邓超劫持到所在单位的保卫科,进行非法录音、录像。警察与邪党人员对邓超进行恐吓,他们用精神虐待、欺骗胁迫等手段,强迫邓超在“三书”上(三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按手印签字。邓超还喝了邪恶的茶……于十一月十一日在家含冤离世。邓超的死,是元凶江泽民的迫害政策造成的,也是江泽民的爪牙警察、“610”人员,侵犯了宪法三十六条规定的信仰自由,采取的暴力恐吓、精神虐待、茶中下毒等迫害手段造成的。

( 二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批捕、庭审的案例

(1) 遭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中共邪党对重庆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案例有23起:

九龙坡区陈昌兰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江北区袁志强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江北区任登龙被非法判刑二年;
永川区代先明被非法判刑一年二个月;
永川区肖绍贵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永川区万亨梅被非法判刑一年;
永川区邓新哲被非法判刑一年;
江津区罗太清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荣昌区何祖兵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伍千元罚款;
荣昌区金雨被非法判刑二年,勒索二千元罚款;
荣昌区朱勇被非法判刑二年,勒索二千元罚款;
丰都杨仕兰被非法判刑三年;
渝北区邹华兰被非法判一年九个月;
渝北区郭云清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渝北区游章凤被非法判刑一年缓刑;
涪陵区霍运碧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
涪陵区蒋国兰被非法判刑三年、罚款两万元;
涪陵区张冬梅被非法判刑三年;
涪陵区陈淑玉被非法判刑二年、罚款两万元;
涪陵区陈晓芬被非法判刑二年、罚款两万元;
涪陵区黄兴明80岁,被非法罚款两万元,因为有病监外执行;
开县梁经碧被非法判刑三年;
开县徐开华被非法判刑四年零二个月。

(2)遭中共非法批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

遭邪党非法批捕、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有23起,被迫害的人员是:曾瑶莲、王琦、邓力平、任登龙、刘明秀、谢锡春、刘明秀、余光河、周红、杨昌琴、陈昌英、刘建平、傅声明、罗开碧、刘志明、李秀英、高云霞、唐明华、王玉君、徐开华、王琦、文帮玉、代先明。

( 三 ) 遭中共非法拘留、长期关押、劫持洗脑班、经济迫害、抄家绑架骚扰的法轮功学员:

(1) 遭绑架抄家拘留、长期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有84起,被迫害的人员是:涂桂勋、邓伯寿、陈姓学员、苏怀珍、李安秀、罗素琴、杨世芳、刘明华、许永霞、蒋锡仁、刘渝建、龚汝碧、赵琪瑶、石坪桥造漆村田x素四人、廖锡琼、韩德清、曾瑶莲、张银明、朱国凤、谭宗萍、周国芬、李国英、唐滨、牟财芳、罗太清、谢锡春、蒲政先、姜锡珍、张家福、瓦解难、韩小平、张德红、姜春燕、姜敏、刘桂碧、费锡琼、龙小琴、任绪英、张小波、郑素媛、亢宏、张全民、李贤成、段在英、屈池、全启明、张君、刘仁秀、邱圣书、王万仁、罗惠蓉、徐丽、谷艺艺、任祥莲、王吉梅、李芝会、刘萍、冯姓女学员、王维君、郑祖英、颜玉兰、徐明金、郑成芬、余永秀、钱光秀、朱国蓉、全启明、余清珍、秦玲、屈池、黄志群、蒋中碧、段方和、王大书、张冬梅、黄兴明、陈淑玉、陈小娟、蒋国兰、李朝贵、刘明秀。

(2) 遭非法骚扰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有199起

( 这些案例大多是因“诉江”被强迫写三书、抽血、签字按手印、录音录像,电话骚扰、直接株连亲属、抄家绑架的 ),被迫害的人员是:王治海、吴荣耀、赵正友、陈世萍、唐素珍、伍华珍、段平利、谭红菊、丁素芳、吴云清、朱红、周秀芳、邝天珍、邓茹惠、冯军、罗丕萍、陈文华、龙启秀、李国英、吴永清、张永珍、廖正碧、王姐、冉秀花、刘荣华、王远明、冯超琼、况元贵、陈德贵、曾令枫、曾祥祺、曹树友、黄朝珍、樊国庆、胡树德、周有容、罗成碧、杨方群、杨方平、余燕萱、向远群、李芳兰、谭秀明夫妇、何运坤夫妇、肖泽君、朱继芳、李新芬、苏天凤、唐梅、侯英、周永兰、代平、翁文碧、陈邦胜、李显明、张大姐、何红、王国群、蒋锡仁、谭宗萍、赵孝群、谭碧华、范德芳、高弘维、张银明、屈义轩、王运强、段平利、吴云清、张军、张世先和婆婆、刘德芳、彭成芳、程德贵、黄代芳、况欣荣、江津区教委停发杨雨书陈顺明等13人工资、刘家琴、陈富明、黄朝胜、古全荣、陈贵芬、黄代芳、黄朝胜、古泉荣、冯宗玉、李尚碧、周积会、江仁碧、廖联海、刘必静、赵利、廖月清、文德贤、陈福明、郑雪、蒋文伦、苏明利、李阿姨、李正良、贺治群、刘道全父亲、谢小兵、杨竹兰、李春元、彭元芳、张绍华、陈利华、黄淑华、冯萍、罗淑华、文明静、叶经华、胡淑华、有二人不知姓名、张小莉、李阳碧、李兰秀、冉茂才、周华利、王华、杨月沁、杨天兰、唐德容、白述英、王秀英、刘萍、马旭泉、陈洁、张春生、王清荣、郑世菊、吴学芳、蒋伟康、张朝碧、张清福、刘桂书、韩维芳、余秀华、高伟、许红梅、陈象高、唐梅、聂明华、谢志中、覃大芬、米加隆、唐天贞、蒋志分、张帆、张晓林、张光秀、刘进秀、程崇玲、张凡、张小林、唐金碧、李安惠、陈礼秀、杨昌秀、蒋宗碧、王长贵、林玉蓉、刘昌秀、石继怀、李玉琼、陶德蓉、袁银华、叶淑珍、卢景文、辜青、周彬、辜筠、杨友碧、周华利、雷昌蓉、陈贵芬、谭克珍、刘家琴、况晓春、吴明书、彭光水、罗开碧。

注:江津区参加诉江的学员约有150多人,因明慧网上只有几十人的实名,多数人没有实名故未统计,其他地区雷同。这些人基本都被抄家骚扰,有的还被抄家几次。

(3) 遭非法强制法轮功学员进洗脑班的案例有118起

被迫害的人员是:彭碧、林长遂、欧长素、邱正容、王良芳、薛俊鹤、李宪明、许月民、谭秀明、朱宗秀、李国英、张中伟、杨淑清、朱德富、赵正友、陈焌、牟琳、张银明、任东川、赵琪瑶、车怀杰、晏小悦、薛俊鹤、李宪明、许月明、李远琦、田贻凤、胡明文、刘桂碧、易国勤、余中书、杨隆美、李光英、陈炎秀、雷志华、郑雪瑶、张元菊、桂为伦、陈晓琴、杨国正、李正银、余吉珍、苏某、孙章国、杨美琼、张泽波、杨美秀、蒲昌志、王成芳、刘万容、任何容、王乾玉、陈德新、文泽强、徐安众、田川、陈实、何洋、蓝梦宁、龙仲勤、左川、黄赞、何友荣、唐鹏、刘劲、赴容、李宗泽、何文龙、陈方贵、张情、黄华琴、胡天龙、高文利、雄琳、孙炳强、杨为、章新福、何茂平、刘国平、唐忠义、徐峰、张志芬、李文凤、杨帮碧、唐映雪、黄京、南太莲、唐元碧、蒲元胜、龚延昭、万德玉、冯昌玉、何天才、唐全、郑开源、秦大芬、谢志忠、小谢夫妻、汤世惠、王思碧、曾祥国、刘成高、张帮润、袁菊芬、周良荣、李玉琼、罗明友、尧荣宣、唐丰华、陈芙蓉、何成军、吴修会、老屈夫妇、张小梅、张晓红、喻姓学员。

(4) 遭邪党迫害流离失所的案例有23起

一般是被邪恶抄家恐吓后,被迫害的人员是:刘天林、陈发碧、唐素珍、费娘娘、熊德利、田高素、苏钟莲、况晓春、王光林、钟传惠、胡明文、巫秀琴、冉茂炳、郑守礼、江信美、郑大姐、李贵珍、唐素华、陈启秀、杨友碧、曾繁文、任兴群、张晓红。

(5)法轮功学员受邪党经济迫害的案例有31起,被勒索资金约100万元

被迫害的人员是:
1、荣昌区何祖兵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伍千元罚款;
2、荣昌区金雨被非法判刑二年,勒索二千元罚款;
3、荣昌区朱勇被非法判刑二年,勒索二千元罚款;
4、江津区教育系统有李远琦、李远钦、李有诚、李泽明、杨淑坤、杨雨书、陈顺明、张福明、张碧贤,刁姓学员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停发工资。
5、江津区陈晓琴,其丈夫谢照明因修炼法轮功,被永川监狱迫害致死。陈晓琴“诉江”后,被当地“610”报复,强迫她写“三书”未果。从二零一六年二月起她的退休工资被停发,而且她儿子在工地上班的工资也被停发,母子二人生活危机!
6、丰都冉素兰被警察敲诈勒索伍千元。
7、合川区610指示“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合川人社函[2012]757号”停发郑开源退休金改发生活费,从2012年开始至今将郑开源退休的教师工资待遇也扣除了一大半。
8、合川区李文凤被抄家警察抢走六万元存款、工资本。
9、涪陵区黄兴明、陈淑玉、陈小娟、蒋国兰四人,被黑关一个多月,而且每人都被当地610勒索五万元。
10、潼南县塘坝镇陈洁被关押迫害的不能行走。邪党还用经济迫害手段株连她的丈夫和儿子,她儿子工作也停了,丈夫的退休工资也停了,陈洁本人也没收入。
11、涪陵区蒋国兰被诬判三年、罚款两万元;涪陵区陈淑玉被诬判二年、罚款两万元;涪陵区陈晓芬被诬判二年、罚款两万元;涪陵区黄兴明80岁,被罚款两万元,因有病监外执行。

(6) 中共邪党利用身份证迫害的案例有4起

合川火车站、永川火车站、丰都火车站,因邪党利用身份证迫害,致使南岸胡建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拦截搜身,警察抢走大法书、真相币、护身符等物。

(7)失踪案例有2起

被迫害的人员是:重庆江北区熊毓珍,二零一一年七月被江北区“610”绑架;三年后重庆江北区法院突然通知家属:法院在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开庭审判熊毓珍。开庭这天,法院却说:“今天不是开庭审判,今天是调解熊毓珍失踪的问题。”熊毓珍五年多在邪党手心里生死不明,法院却要硬判“失踪”。

重庆市永川区茶店十六大队五小队的雷显康失踪十六年,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在外地躲避邪党人员骚扰的农村妇女、重庆法轮功学员雷显康的妻子,偶然遇到好心人给她劝三退,她知道她遇到当地法轮功学员了,终于透露了心中藏了十六年的担忧:失踪十六年的丈夫雷显康是否被邪党恶人活摘了器官?因为当地六一零和政府部门十六年来始终在雷显康家监控、蹲坑,家人时时遭到警察骚扰和威逼:他一旦回来,立即报告!家人处在矛盾之中:不回来又担心,回来又怕被恶人抓去,因此不敢打听他的下落。十六年来,全家没有一天安宁日子过。现在雷妻想打听她丈夫雷显康的下落,是否被邪党恶人活摘了器官?特请知情的好心人告知。

二、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典型案例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报道《重庆公诉人承认法轮功在中国合法》,让人耳目一新。报道中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张君非法开庭。律师为张君作了无罪辩护。面对律师的完满辩护,公诉人承认: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法轮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公诉人的这段话清楚记录在当天的《庭审记录》上,而且公诉人在《庭审记录》上签字予以确认。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没有资格给任何信仰定性,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和规定,法轮功都是合法的。

( 一 ) 重庆企业家刘道权家属控告法院对人命关天的大事不立案

重庆法轮功学员、企业家刘道权被迫害生命垂危、保外就医,在依然命危的情况下被重庆永川监狱强行收监,针对这种毫无人性的行为,刘道权的父亲委托律师向重庆市永川法院、渝北区法院递交了控告重庆监狱管理局违法撤销监外执行决定的起诉书,遗憾的是永川法院、渝北区法院不予立案。

刘道权
刘道权

刘道权,现年四十五岁,他是重庆思凯模具有限公司第一负责人。他因讲述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重庆沙坪坝国保警察绑架,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被沙坪坝区法院非法冤判有期徒刑八年, 二零一五年一月绑架到重庆市永川监狱。

永川监狱为“转化”刘道权,唆使纵容监狱刑事犯暴力殴打和虐待刘道权,为了掩盖迫害罪恶,又非法剥夺了家人的探视权。刘道权迫于无奈以绝食抗争,遭到监狱方面野蛮灌食等迫害,造成其“严重肺部感染和代谢性脑病”等多种疾病。刘道权随时都有死亡危险,永川监狱要求刘道权妻子湛红军提出保外就医申请并作为保证人,由永川监狱上报重庆市监狱管理局批准。刘道权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起暂予监外执行,被亲属送往重庆西南医院抢救。由于肺部严重感染,呼吸困难,随时有生命危险,医生切开刘道权气管,用呼吸机帮助他呼吸。刘道权在西南医院的二十余万元的医疗费,全部由家人、亲属多方筹措支付。

在刘道权进入西南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却谎称以“刘道权病情已好转,各项人体正常体征稳定”,并且说,刘道权与其父亲等近亲属均系法轮功人员无合适保证人为由,提请将刘道权收监执行刑罚。

因不服儿子命危又被强行收监的决定,刘道权父亲委托律师向永川法院、渝北区法院递交了控告重庆监狱管理局违法的起诉书。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重庆永川区法院公然蔑视“依法治国”,抗拒“有案必立、有诉必应”规定,不予立案。刘道权父亲依法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监察部、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高级法院、重庆市监察局等部门提起控告。

如今,刘道权被迫害命危,刘道权弟弟遭到万盛区街道综治办的威胁,刘道权的父亲刘应良也被重庆万盛区610劫持逼写三书。

( 二 ) 多次被迫害、妻子冤死 重庆老教师控告江泽民

重庆市合川区七十八岁的退休教师郑开源,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曾多次被“610”、警察绑架、关押、毒打,遭到洗脑、打毒针等迫害致生命垂危。

他的妻子曾宪会也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洗脑、打毒针等酷刑折磨致死。郑开源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郑开源又携儿子郑万建、郑策和媳妇邓桂香等人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递《检举信》,反映妻子被迫害致死的情况,要求严惩祸首江泽民,追究其刑事罪责。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二日下午三点钟,合川区“610”出动五部警车,以头目肖长印队长、黄京、张红睿、赵高兵为首,带领区国安、云门镇派出所、社区姚老幺、刘禄建、唐胜兵等二十几人非法将郑开源绑架到五尊洗脑班。在洗脑班郑开源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一个姓杜的彪形大汉(据说是从合川区看守所调到洗脑班来的)凶狠的说:“我要你先死”,说罢就有五个人,将年迈的郑开源死死压住不能动弹。他们以检查身体为名,强制抽血、强行打针,并在郑的肝脏部位和脾脏部位各注射了一针不明药物。第二天这伙人又将郑开源死死压住,在肝脏部位和脾脏部位又各注射了一针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那针药毒性很强,郑开源全身肌肉出现萎缩,肌肉萎缩时伴有长时间的全身性的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大脑像有不明物体流动发紧发痛,视物不明,记忆不清,神经错乱,昼夜难眠,小便失禁,人形枯瘦,走路跌跌撞撞要人搀扶,炼功打坐都难以坐稳。警察做贼心虚,害怕郑开源死在洗脑班,第二天就派六个警察送回家。

郑开源妻子曾宪会患有严重的风湿关节炎等多种病,手脚麻木,指关节变形,面黄肌瘦,形同废人,她长期服用中西药无效。炼功十天就抛弃了药罐子,走路一身轻,自己身体好了,病痛消除了,又为国家节约了很多医药费。过去家里卖私药,修炼后自觉不卖了;家里卖油绝不掺假、压榨油的加工费也比别家少;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看见曾宪会一家人修炼法轮功的变化,都积极的来学法轮功。

可是在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下,610对郑开元、曾宪会夫妻多次抄家、关押、洗脑,不停的骚扰,因此郑开元与妻子由重庆到广东大儿子家探亲。没想到二零一二年十一月,重庆合川区云门镇镇政府610的赵高兵、云门镇派出所警察唐胜兵、云门镇龙塘村党支书明德富、石门村党支书王耀等四人,也由重庆撵到广东我大儿子家,他们利用欺骗、恐吓手段拉拢大儿子。原本孝顺的大儿子,由于恐惧中共的株连政策,宁愿做逆子也不做孝子。在610的欺骗毒害下,大儿子被迫同流合污,参与了他们逼迫父母亲放弃修炼法轮功的迫害。

610一伙人对我妻子曾宪会 (当时我已离开广东)无耻地说:“如果发现你再炼法轮功,就要给灌大粪,弄去坐牢,死了还要将人砍成坨坨,扔进粪坑。儿子也不养你,饿死你……”这么多人围着曾宪会反反复复辱骂威胁 (大儿子也在其中),逼她签字,将她逼疯,在极大的压力下,当场致使曾宪会的精神出现了异常,即后他们还投放了闹洋花 (一种麻醉中枢神经的药物) 给曾宪会喝,想整残她。以后大儿子还带妈去打针,不知道打了些什么针药 ?不久曾宪会就彻底的精神失常了。

二零一三年一月,大儿子将母亲曾宪会从广东送到重庆合川二儿子家。二儿子问母亲发生了什么事?母亲说:“大儿子逼她撕了、烧了大法书,耳机也丢进了垃圾箱,大儿子不要她了。”自曾宪会回合川后,她阵阵精神恍惚,害怕被抓被整,她经常说:警察又在开会抓法轮功了?于是她就到处躲,一会儿躲在犄角旮旯 ,一会儿躲在卫生间里,一会儿又躲在别人家里……。

一个原本病魔缠身的废人,炼法轮功健康了,全家幸福了,可是却因为中共的迫害又导致曾宪会本人及全家人的大不幸了 !

二零一三年十月七日,曾宪会突然晕倒,送合川人民医院抢救。大儿子从广东回来后,大吵大嚷,说不再管老人了,给了一万余元,三天就走了。曾宪会住院十四天,当地610直接参与了医院对曾宪会的治疗中加害。护士尹某在曾宪会的尾椎骨处打了一针(不明药物),使病情加重,医院抢救两天无效,通知家属将病人接回家。曾宪会枯瘦如柴,打针处烂了很大一个洞,骨头都露了出来,亲人们在哭泣,曾宪会在痛苦中含冤离世。

( 四 )重庆法轮功学员田贻凤揭露遭洗脑班迫害事实

我叫田贻凤,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我在路上走被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在北碚区三溪口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五天,九月十五日又把我劫持到北碚区邪党校洗脑班。洗脑班人员强迫我每天看污蔑师父、诽谤大法的录像,强迫我每天写心得体会,他们又凶又骂,不准我说大法好。他们中有三个“帮教”,两个包夹。“帮教”张某逼我写三书,我不写,“帮教”刘某抓住我就是打耳光、脚尖拳头打我,打得我头晕脑胀,周身上下变成青紫,脸、头肿痛,吃不下饭。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十一月八日上午,他们又逼我写三书,我不写,十点左右,“帮教”刘某抓住我又是一顿暴打,我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差点昏过去,他们就强行叫我站起来,恍惚中我站起来就感到整个身体象散了架子一样,全身颤抖,眼睛睁不开,话也说不出来了。他们强迫我写三书就让我坐,不写就一直站。 “帮教”颜某抓起我的右手,强硬的要把笔塞给我,我不拿,把手指伸开,她就用笔尖猛戳我的虎口,我的虎口都被戳穿了,流了很多血,我仍然不拿笔,不写。

好不容易熬到天黑,我一倒床上就没有知觉了。不知过了多久,恍惚觉得好象有一个人站在我的左边,象是拿个东西要蒙我的嘴,一个人站在我的右边,来拉我的右手,我挣了挣,还是没有挣脱,另一个人好象是拿的纸在擦我的大拇指,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过后好象有人象是拿个体温计要考我的体温,我一下就清醒了。一看已是又一天上午了。过了两天,“帮教”颜某对我说:我们把你的手拉起来签了字、盖了手印交上去了。你回去后 不要对任何人说,不然就整你。此刻我才明白,我被他们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写了所谓的三书。

十一月十五日,他们放我回家。直到现在我的右手臂子都不能抬高,头昏,不想吃饭,右胸及腿多处都疼。因此我声明:在我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被洗脑班强行签的字、盖的手印我一概不承认,全部作废!

三、重庆女子监狱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

(1) 全国先进教师、重庆市江津区四牌坊小学退休教师周泽群,在重庆市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监狱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通知家人保外就医,当时周泽群已经被迫害得不能走路,大小便中带血,面色苍白,被不明药物破坏中枢神经,没有记忆,字都不认识。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含冤离世。时年七十岁。

(2) 重庆市江津区退休工人郭传书,二零零四年在重庆女子监狱时曾被迫害瘫痪。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底再次被劫持入重庆女子监狱,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在重庆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时年六十二岁。

(3)重庆云阳县法轮功学员涂桂勋,在这十七年的非法迫害中,多次被抄家,无数次骚扰、抢劫、绑架、拘留、劳教、判刑,还被重庆市女子监狱迫害得双目失明,她丈夫也多次被惊吓离世。

(4) 重庆市永川区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肖绍贵,二零一六年二月被劫持至重庆女子监狱后,拒绝转化,遭到强制洗脑、剥夺睡眠、长时间罚站体罚等迫害,入狱不到一月被迫害致休克。

(5) 今年入狱的赵时芳、王爱华因拒绝转化,至今仍然经常被包夹刘燕、王晓霞、高英、杨玲、江丽等拳打脚踢,拽着头发在地上围殴暴打。其它监室都能经常听到赵四芳、王爱华被毒打的惨叫声。

(6) 使用剥夺睡眠、不准上厕所、罚站等各种体罚酷刑迫害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赵四芳、王爱华、秦丽、肖绍贵等坚持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在一监区长期被严管,每天凌晨三点才准睡觉,凌晨五点必须起床,还要罚站十几个小时,并限制上厕所。

(7) 为掩盖迫害恶行,非法剥夺家属会见权。所有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被禁止家人探望、会见。秦丽的父母屡次到监狱探望都被拒绝,狱警黄安智公然对秦丽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破口大骂,事后秦丽还要遭到罚站十几小时的处罚。

(8) 重庆市女子监狱不仅摧残人的身体,更摧残着人的道德、良知和做人的底线。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迫害,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这种恶行得到重庆市司法局、监狱局支持。当有法轮功学员家属向司法局、监狱局投诉反映时,他们公然叫嚣 “你去告吧,到哪里告都可以” 。由于有司法局、监狱局后台撑腰,监狱的狱警们才敢于长期如此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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