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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学员叶红芳被送到精神病院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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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11月26日】 我叫叶红芳,女,31 岁,广东河源市法轮大法弟子。1999年9月底我听说中国政府将定法轮功为X教,为善意地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真象,我第二次赴京准备上访,1999年10月13日在北京朝阳区被抓。遣送回河源市后,先被治安拘留15天,到期后转为刑事拘留,公安说准备劳教我3年。1999年11月23日,河源市公安人员张日强(现为河源市源城区公安分局政保股股长)伙同我单位-河源市电力工业局,将我从白岭头看守所送往惠州市精神病院(公安诱使我家人同意,他们说如果将我送往精神病院就不用劳教我)。一到惠州市精神病院,他们就将我捆绑起来打吊针,强迫我吃精神病的药物。

我告诉医务人员:我是因坚持炼法轮功而被送到这里来的,我没有精神病。一位医生说:你这么顽固,就是病。该医院的骆医生每天查房时都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并说只要我思想不转变过来就天天给我打针。每天我还被迫吃两次药(每次十二、三粒),每天的打针、吃药使我的身体极度疲倦、乏力、心闷。1999年12月21日,我丈夫要求带我回家,但骆医生说我是政治犯,他负不起让我出院的责任,我只能请假回家。于是我丈夫作保,请了20天的假。这次被关押在精神病院的近一个月里,我被注射了26瓶叫“苏比利”的吊针。

2000年1月20几号的一天,我去邻县探望一位好友(也是功友)。河源市公安人员知道此事后,又与我单位领导商量,要把我送往精神病院。我丈夫央求公安人员黄小波(现为河源市源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日强等人不要送我入精神病院,但他们不肯,并说我是请假回来的。当时黄小波在我家对我说 :如果我保证不去上访、不与其他学员联系,就不送我去精神病院。显然公安人员知道我没有精神病,他们采取这种卑鄙的手段只是为了阻止我进京上访以及与其他学员联系。由于我不肯保证,我就被按在床上打了一针,打完之后没多久,我就感到全身无力,脑袋昏昏沉沉,全身麻痒,发困,感觉很难受。然后,他们强行将我抬上车。这样,1月24日我第二次被送入惠州市精神病院。单位的人交代骆医生:“两会”以后才允许我请假(单位的人怕我在“两会”期间为法轮功上访)。尽管我丈夫央求骆医生不要给我打针,但他还是给我打了一针“苏比利”。又强迫我吃药(一天两次)。我不吃,他们就用电棍逼我。这次服药的副反应更强烈。我全身抽筋,四肢麻木,视力模糊,乏力、心闷、月经失调。到了3月10多号时,我觉得我成了废人了,精神似乎也要崩溃了。直到3月20号才允许我丈夫接我回家。可是我的身体已被严重摧残,身体极度虚弱。上街买菜、干轻度家务、看书、写字都感到吃力。直到2个月以后身体才逐渐恢复。

2000年6月4日,我去找同学玩并在一个功友家坐一坐。不久,公安人员廖武、张文杰等人进来将我们送往白岭头看守所关押。那位功友在被关押2个月左右并由单位交纳3000元保证金之后被释放。我在我丈夫交纳3000元保证金之后,于8月30日被释放。公安曾想再次送我入精神病院,但我家人强烈反对,我丈夫说:“你们要送她去精神病院,我就不交保证金。她也辛苦,我也辛苦。 ”这样,他们才罢休。

2000年9月25日,单位同意我上班。可是就在我上班的第3天,公安人员廖武、张日强、张文杰三人来到我单位,讯问我最近对法轮功的认识并问我这两天下班后去了哪里。之后,将我强行抬上车,押往白岭头看守所关押。他们的举动引起了旁观者的反感和愤慨。15天后我被释放。

之后,我几点出去,几点回来,公安都很清楚。我知道我被公安严密监视。家里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说“打错了”。迫于压力,单位领导和我的家人在公安的指使下做我的思想转化工作,逼我交书。我知道公安随时会找借口关押我。在家乡我已无法呆下去,2000年10月15日,我被迫离家出走。

如今我流落在外,倍感辛酸。有这样遭遇的大法弟子岂止我一人?比我遭遇更痛苦的大法弟子又有多少呢?

同时我也为不明真相的人们的命运担忧。他们被恶毒、欺世的谎言所蒙蔽,干着将自己推向地狱的事情。我奉劝他们不要再助纣为虐。我也呼吁善良的人们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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