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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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 大难来临怎么办?

  • 善缘

  • 给遵化市各级人员的公开信

  • 给羊城百姓的一封公开信

  • 大难来临怎么办?

    ——给有缘人的一封救命信

    亲爱的朋友、我的同胞乡亲:

    您能看到此信,是我们的缘份,我要说的话是正在国内发生的大事,对您和您的家人都非常重要,希望您把信看完。当未来的一切展示在您面前的时候,您会明白今天的您知道了真相是多么的幸运啊!

    几天来,几乎所有的电视频道都在报道四川汶川“5-12”大地震的救人画面,那种哭天喊地,悲天悯人的场景,让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为之垂泪。为什么?为什么啊?无数的生命就这样瞬间逝去了,能保命活下来的,身体和心灵的痛都是永远的。

    新闻说成都军区飞行员哭着报告:“汶川已成为人间地狱!死的多,活的少!”想起我就忍不住流泪,那些可贵的生命,就这样糊涂地去了。我为逝去的人悲痛,更为活着的人悲哀。看到电视上要在废墟中救出一个人,是多么艰难啊!当一个生命被救出的时候,所有看到的人都很激动。除了专业的救援队,还有许多志愿者参加。电视机前的人们不能到灾区的,大家除了捐钱捐物外,还能做什么呢?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汶川大地震中,为什么大部份死者都是中、小学生?新闻报道说,映秀镇四分之三的小学生都死了,有一个中学有四百学生,其中只有五人获救。为什么?因为中共邪党的谎言毒害了中国人的良知,贪污腐败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份,学校的房屋要么是危房、没有人使用的;要么是豆腐渣工程。中共虽然靠暴政一时稳定了政权,但却吸食了中华民族的道德资源和生态资源,人与人之间失去了关爱与和谐,社会世风日下,生态失衡,贫富悬殊,各种犯罪成灾。工人失业,农民失地,贪官横行,官商勾结,警匪一家,民不聊生……老百姓有冤无处诉,社会道德一日千里的下滑。中共篡政以来,害死了八千万的善良百姓,“三反”、“五反”、“大跃进”、“反右”“大饥荒”、“十年文化大革命”、“八九年六四学潮”的历史可都是真的,看看中共几十年的历史,整个就是八千万中国人民被迫害致死的血腥历史!今天的中国有多少罪恶正在发生?太多了。

    纵观中共政治运动的历史,人们发现了这样一个规律,那就是所有的运动都是以伤害中国人民的生命和利益来满足个别当权者的私利。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无端迫害后,实行了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三大政策,大量法轮功学员被监禁、开除公职,有的被劳教、劳改,搞的许多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的有家不能回,有的无家可回,老无所养,幼无所教。劳教所、监狱、精神病院、戒毒所直接变成了关押法轮功并对其实施酷刑迫害的集中营。所使用的酷刑包括老虎凳、死人床、活埋、烟头烧、扎牙签等几十种。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被致残致死的消息传出。

    二零零六年曝光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非法贩卖牟取暴利,然后焚尸灭迹。据统计,全国法轮功学员中有六千多人被判刑入狱,十多万人被劳教,几千人被送精神病院,受尽人间最残暴的酷刑与折磨,九年来,迫害致死的人已超过三千多人。据(明慧网)资料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迄今的八年中,经突破重重信息封锁,截止2008年4月有名有姓有个人资料被迫害致死的就有3145人,这仅是冰山一角,据中共内部传说,打死的可能已超过一万人。遍布全国三十一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时至今日,中共借口奥运会仍在进行着惨绝人寰的暴行。如此匪夷所思的残酷方法对待自己的人民,这冤情您说大不大?

    其实很多善良百姓和中共内部人员都知道,法轮功利国利民,对国家和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共的打压是错误的。法轮大法(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开始在中华大地传出,从短短的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七年间在中华大地上就有一亿人在炼功,他们按真善忍的准则做人,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比好人还要好的人,通过修炼达到身体的康健,道德的提升,为国家节约了大量医药费。法轮大法如今洪传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真善忍”的美好带给了全人类,受到了全世界的欢迎,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还连续被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这么多国家都欢迎法轮功,而只有中国大陆在迫害法轮功,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罗马帝国很强大,但就因其迫害基督徒,四次大瘟疫就让它彻底灭亡了。中共邪党从1999年7月开始动用了整个国家机器,焚毁法轮功的书籍材料,下令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纸以造谣诋毁的方式,将法轮功妖魔化及政治化。中共用极其卑鄙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其中伪造所谓“天安门自焚”等一系列假案,向中国及海内外的善良百姓散布仇恨的种子。到现在已持续了九个年头,数千万法轮功学员在这场政治迫害中,受到肉体的折磨,精神的摧残,数亿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和亲友受到牵连,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被送进劳教所、监狱,上百万的家庭被扭曲或破碎。大人被单位开除,四处流浪,学生被迫退学,老人失去退休金。迫害所及遍布中国各大小城市乡村,所有迫害都被遮掩着,隐瞒着。迫害之残暴,之惨烈,令人发指,罄竹难书!

    杀人偿命是天理,自古善恶有报,善恶必报是天理,都说天理不可违,这就是上天要灭中共的真正原因。中共欠了这么多命,这八千万的冤魂能饶它吗?恶党始终与天与地与神为敌,能不遭到上天的清算吗?中共气数已尽,天灭中共是上天对它的惩治,但老百姓是无辜的,所以一定退出邪恶的党团队,与中共划清界线,才能不被其牵连,事实上法轮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人。中共拼命破坏神给人自救的这唯一希望,您说天能不灭它吗?所有加入过共产党及其相关组织的人若不声明退出,就是它的一份子,都将被销毁。这就是我为什么叫您“三退”(退党、退团、退队)的原因。那些法轮大法弟子冒着被判刑、甚至生命危险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三退保命保平安!”有的人却当成耳旁风,还说他们谣言惑众,甚至举报他们,多么让人心痛啊!

    《圣经启示录》说得很详细,“三退”远离赤龙(红色恶龙)就从罪恶之城逃了出来,灾难将远离您。有人说这有点像“迷信”,其实是因为我们的科学还认知不了,不能因为科学还没有发现的就说是迷信。西方有很多著名的科学家都信仰宗教,如牛顿、爱因斯坦等等,他们认为自己只是发现了宇宙中早已经存在的规律,并不是他们发明了这些规律。再说汶川“5.12”大地震来临前不是没有预知,但始终没有拉响警报,没有告知老百姓躲过这劫难,说白了科学能为人类造福,但还要有一个为老百姓着想的政府才行。如今,大法弟子冒着生命危险叫人“三退”保命,保平安,救人。我们真的不能再麻木了,可能您会说,“三退”就能保命吗?我说:“能,一定能。”因为“三退”后您就与万劫不复的中共邪党划清了界限。

    目前已有近四千万人在海外大纪元网站上用真名,化名,小名“三退”了,用化名退出中共没有风险却买了个生命的大保险,或者化名将三退申明张贴在公共场所一样奏效,因为神只看人心。我们真诚的祝愿您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无论将来发生多大的灾难,都因为您今天选择了三退而躲过去了。成千上万的人“三退”得福报,遇难呈祥,化险为夷的真实事例太多了,真正的大福报是大灾难来临时的保命,保平安。天灭中共,退党团队保命,天灭的是中共不是中华民族,不是善良百姓,爱国不等于爱党,中国不等于中共,应该是退党团队爱国,退党自救,兴盛中华,平安华夏。话说一切都有定数,哪一朝去了,哪一朝不来。

    天灭中共在即,赶紧醒悟吧!不要一等再等,不当回事。一旦错过了,那真是永世后悔莫及呀!珍惜吧!赶快退出吧!赶快告诉您的亲朋好友三退吧!让更多的人脱离这个即将被上天清除的恶党。退出其党团队组织,那么上天对中共的任何惩罚,任何天灾人祸您都可以平安度过了。

    在这里我们告诉您不花一分钱就能保命保平安的方法:①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能在大难来临时保命,保平安。就这样简单。法轮大法(法轮功)为什么好,他的宗旨就是讲真、善、忍这三个字。就是说一个人无论面对谁,您都应真诚,善良,宽容大度的对待别人。②“三退”保命保平安。因为每一个曾举手入党、团、队的人,都发了毒誓,要时刻准备着把命交给中共,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它就在人身上打上了兽的印记,那您的一生就永远属于中共,属于中共的一份子。因为中共作恶多端天要灭中共,如果不郑重声明发自内心的退出,那么天灭中共时,解体中共的那一刻,您就得给中共陪葬,当作中共的一份子被淘汰掉,所以“三退”声明十分必要。朋友啊,上天慈悲于人,上天救人的手已伸向您,紧紧抓住吧!(在此推荐《九评共产党》,看了您就什么都明白了)

    也许您还会说,什么“三退”啊!这是在搞政治。那我问您,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在您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和“三退保命、保平安”的时候,您给了我多少政治资源,您有多少资源被我利用,其实我们都是善良百姓,“政治”一词哪是我们老百姓说的、做的。一党专制,一党独裁,从上到下,哪个官员是您选出来的,没有。只因为我们百姓长期受党文化的思想毒害,被所谓的“政治”整怕了,您才这样说的。九年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顶着压力,向世人讲清真相,让人明辨正邪、善恶,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中共却诬蔑说这是“搞政治”。其实就政治而言,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无非是别有用心的人把这两个字抹上了神秘的面纱,想打击谁时,就随心所欲地扣上这顶大帽子大打出手,置人于死地,包括上访民众、民主维权、宗教信仰。其实你只要细想一下就不难明白,那6、7岁的孩子上学入队时,举着右手对血旗发毒誓,是不是也在参与政治呢?而后随之而来的入团、入党,这能说不是参与了政治吗?其实,我们主动退出这个组织,不正是脱离这个政治吗?明理人都清楚,不管政治是个什么东西,它能和人的生命相比吗?对一个人来讲,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

    有一天,当我再次告诉我的一位亲戚,无论身处何处都要切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可他却说如果拿大广播到四川汶川去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汶川就不会发生地震了。听到这样的回答,我心里非常痛心。是的,其实他说的也对,如果不是中共非法镇压法轮功,全国的城市乡村都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都按照“真善忍”的准则做人,那么灾难很可能就不会发生,整个中华民族都会祥和、平安而富足。

    现在不管您信也好,不信也罢,我只问您,大难来时,您准备好了吗?您用什么方式走过来?面对多事之秋,您不用去庙堂祈福。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使您得到佛佑,就是心中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救生大诀,在家里贴挂“法轮大法好”保命标幅,佛法神明自会看护,人命有保。

    现在,上苍已经给了人选择的机会,退党是自救,全民退党也是在拯救我们中华民族。古人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用化名、小名退出中共,没有风险,却买了个生命大保险,何乐而不为呢?盼望你早日脱离中共邪党。你可用小名、化名上网退党,也可找他人代理,暂无条件的,可先在公共场所张贴声明,以表心意。

    我从晚上提笔到现在都快天亮了,因水平有限,看了又看,改了又改,眼睛湿了又湿,不知这封救命信在措辞语气表达上能否让有缘的您接受,能否启发您的良知善念。如能救了您,我这个通宵真是值千金,值万金。“诺亚方舟”已驶到您的面前,赶快上来吧!过了这个村可没有这个店了啊!希望您能无私地告诉您的每一位亲朋好友,告诉他们再告诉他们的亲朋好友的亲朋好友和每一个人生路上的有缘人,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那得救的人将会成几何指数增加,这将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善缘

    朋友们,你们好。你们知道法轮功吗?也许您的思想中充斥着对法轮功的不屑与敌视。但是您真正了解他吗?是不是一直都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而没有自己认真考虑过呢?其实法轮功,又叫法轮大法,是一门很好的佛家修炼功法,教人向善,用“真、善、忍”法理指导人们修身养性,同时讲出许多高深的道理。自九二年传出后迅速成为影响力最大的功法,炼功人众多,不计其数,并在全世界范围洪传,受到世界许多国家人民的欢迎。

    您会问:你干嘛给我讲这些?我又不关心法轮功的事?

    答:世界各国有很多著名的预言都提到了今天人类道德大滑坡,人类道德败坏后的表现,如善恶不分、暴乱、人人为私为敌、甚至几大宗教也处于末法时期等等等等,以及败坏后人类所面临的巨大危险,如世界性的大劫难,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然而,预言也揭示了在此时,在东方将有一门佛家修炼方法传出,而后洪传全世界,可以使人心归正,使人类道德回升,人类经过一次大淘汰过后,剩下的好人将被保留下来,这件事就是法轮大法目前在全世界的洪传,佛经中也讲过法轮圣王在此时下世传法之说。

    现在全世界有80多个国家近一亿人在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修身养性做好人,法轮大法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传播,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许多出过国的人在看到外国人漫天遍地炼法轮功的场景时都觉得很奇怪,很震惊!在国内遭镇压的法轮功,在国外怎么这么受欢迎?!其实现在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所用的资料(如所谓自焚、杀人等)都是刻意造假,是“欲加之罪”,是中共当权者的猜忌和害怕而给法轮功和修炼者罗织罪名!法轮大法是严禁自杀和杀生的,《转法轮》上写的明明白白。很多迫害的真相已被拍摄成纪录片在国外流传,反映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还哥伦布电影电视节上获了奖。

    国内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镇压这样严重炼功人还要坚持炼?就是因为人们没有看过法轮大法的著作,没有真正了解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因为只要真正了解法轮大法的人,都会被他博大的法理所折服,被他洪大的慈悲所感动!他是教人向善,使人类道德回升的正法,是不变的天理在人世间的体现!他可以使人类避免在无知中被毁灭!但同时也是非常严肃的,任何诽谤和敌视法轮大法的人都会被淘汰毁灭,因为他反对的是真正的佛法,是谤佛行为!这不会因为人的相不相信而改变,就象不管人相不相信,而地球会照样转一样,我们不希望任何人被谎言带入毁灭的深渊,所以要全力告诉人们这个真相,别再无知的做错事。

    当然正法传出,会受到干扰,耶稣传法时遭迫害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基督徒被打压迫害,当年佛教徒也遭到很大的迫害。但是善恶有报!迫害基督徒的古罗马帝国被四次大瘟疫彻底摧毁,史书上有明确记载。佛法,天理是决不允许被这样迫害的!而现在这个迫害的元凶——共产党,在历史上做尽了坏事,各次运动中杀了无数人,文革时砸佛像,毁佛经,破坏传统文化,逼人相信什么“无神论”,否定另外空间,神的存在,如果没有神,为什么几千年来世界各国人们都相信神?敦煌的大量佛像,各国的大教堂,难道只是人们的愚昧幻想?

    共产党的愚民宣传,使当今中国人不相信报应轮回,什么都敢干,社会混乱不堪!其实这些早已使神佛震怒!而这次这个共产党,又犯了直接迫害佛法的大罪!善恶终有报!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集团!我们希望明白真相的无辜人们退出即将遭天谴的共产党集团。所有入过(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的人们,即使是所谓早已不交党费团费的,自己认为自己早不是的,也要声明退出,因为加入时是握拳发过誓的,发誓将自己的一生献给它的,其实人不明白,人发的毒誓一定会在将来兑现,要改变必须有所行动!所谓申请书也是发誓的形式,所以退出也一定要表态声明,用化名也可以,但要有行动,不是有句话叫“人在做,神在看”吗?这样可以避免做共产党的殉葬品,因为不退出就是共产党的一份子,就会遭恶报,就象人得病死亡时,人身上每个细胞都要死亡一样。这些话不好理解,但却是真真正正的事实!很多高人已经看到了即将发生的大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真正的灾难面前,人是很脆弱的,不要让自己的固执害了自己!即使自己没办法退,您周围有能帮自己退党的人,一定要请他们帮你,他们真的在帮你,在救你,希望你明白后作出正确判断,给自己选择未来。

    机会稍纵即逝,时间不等人,我们不会说谎,请相信我们,设身处地为自己着想!现在三退人数已突破3600万人,包括政府要员,是用化名退的。

    最便捷的三退(退党、团、队)的方法:链接“动态网”最新网址后在大纪元网站(https://tuidang.dajiyuan.com)声明,或给大纪元信箱发电子邮件:news@epochtimes.com 退党热线:001-702-873-1734 001-866-697-6570传真:001-614-342-1023 暂时无法办理者可以用化名写明“三退”在公共场所张贴,自然会有人帮您。真心希望您有个美好的未来!


    给遵化市各级人员的公开信

    最近,遵化市中共的公检法又对六名大法弟子张梦霞、徐淑芹、李丽萍、张耀华、王翠花、赵凤侠非法判刑。

    这里,我想给你们谈一下:一个人对法轮功的态度,决定着他有没有未来的问题。

    从法律上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信口雌黄。直到现在,迫害快九年了,也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而法轮功修炼者坚持自己的信仰是符合中国宪法“公民有言论、结社、出版、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的。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背中国宪法的,“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有问题,公民可以向全国最高行政机构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任何人不得超越宪法之上,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

    从更深的一个层面上讲,法轮功不是一般祛病健身的气功,他不仅可以祛病健身,而且能够使人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是一个高德大法。江泽民因为妒忌心,提出“三个月铲除法轮功”。为什么将近九年了,法轮功不但没被铲除,反而越传越广,现在已洪传世界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一亿多人修炼,获各国政府和各界嘉奖2700多项。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在多国被起诉并判有罪;数千万人的退党大潮退的中共心惊胆战。这是为什么?

    这是天意,天意不可违!佛教经书中说三千年一开的优昙婆罗花开放之时,就是转轮圣王下世传法度人之时。近几年优昙婆罗花在世界各地大量出现。就在咱们遵化市境内也发现百姓窗户上、栗树上、砖墙上、房檐上等处出现的优昙婆罗花,印证了人类末劫之时有圣者下世度人之说。

    历史告诉我们,共产党历次运动都是整人的错误运动。事后平反或所谓的“拨乱反正”又把整人的作为替罪羊。仅举文化大革命为例,本来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一手发动的,当时整死了包括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内的很多人。后来“拨乱反正”时,紧跟毛的人都被整了,包括毛的老婆江青和毛的侄子毛远新,北京的官兵八百多人(其中十七名中高级干部)拉到云南秘密枪毙,给家属的通知单是“以身殉职”,当了中共的替罪羊。这次江泽民因迫害法轮功被多国起诉,骑虎难下,在零四年派亲信到美国跟法轮功接触讨口信,参照文革平反形式给法轮功所谓的“平反”,枪毙一些警察,甚至可以打死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枪毙多少警察换取不再起诉他,可是法轮功并没有答应。善恶有报是天理。

    中共迫害法轮功近九年了,遵化市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到各种迫害:被关押、长期监禁、无理上门骚扰、电话监控、扣押身份证,有的被勒索高额罚款,逼迫离婚,有的被逼迫的流离失所,有的被非法扣了工资、养老金,数十人被非法劳教。

    特别是九年来遵化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最为惨烈的是栾洪宇和孟金城。35岁的平安城四村小伙子栾洪宇,在2001年被派出所非法抓去殴打,当他的妻子接到通知接人时,到二里拘留所看到被打的不能说话已奄奄一息的栾洪宇还大字型被四脚铐在床上,四个光着膀子戴着墨镜的打手还恶狠狠的站在旁边。五十多岁的孟金城是堡子店镇旧寨村人,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被绑架到遵化洗脑班迫害,后又被送往唐山劳教所非法劳教,绑架到唐山荷花坑劳教所的当天就被打死。

    这一桩桩血案谁来承担?冤有头,债有主,善恶有报。经验证明:给共产党干工作是不能认真紧跟的,最后没有人给你负责的。我不愿看到任何人因为盲目跟随共产党迫害法轮功,使自己犯下大罪从而毁了自己,况且中共执政五十多年间运动不断,杀人如麻,和平时期迫害死中国民众八千多万人。尤其对法轮功的迫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被世界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中共迫害信神民众,特别是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团体的残酷镇压,对神佛已经犯下了滔天大罪,神佛已经决定清算这个恶魔。

    2002年,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桃坡村发现了2.7亿岁的藏字石,石上突显“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古有“亡秦石”,今有“亡共石”,此乃天意。和历朝历代一样,共产党也不会长久的,天要灭它时,立即就灭。强大的东欧社会主义阵营不是一夜就解体了吗?

    天灭中共谁也挡不住。您加入过它的组织,就是它的一份子,灭它时就会成为它的随葬品。如果您能退出它的相关组织,天灭它时就会躲过此劫。用小名、笔名、化名均可,只要在大纪元网站声明退出就行。同时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

    我说这些,其实就是希望你在人类大淘汰之前,能够有一个正确的选择,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

    河北遵化大法弟子
    2008年5月24日


    给羊城百姓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善良的街坊邻居:

    进入二零零八年以来,广州发生了众多绑架事件。中共广州市公安局、610(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组织)伙同各级公安、街道办、综治办及国安人员阴谋布置,大肆非法入侵民宅或在上班半路野蛮绑架法轮功学员近四十人并非法抄家,借维护“奥运”前社会稳定为名,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又一轮迫害。

    就在四月十五日早上,家住广州海珠区逸景翠苑法轮功学员杨艳在送孩子上幼儿园途中被躲藏在路边的公安恶警及便衣和小区保安拦截,其丈夫、中大计算机系老师范昭赋被强行入屋的恶人绑架并抄家。杨艳兄、省有线电视职工杨海东在上班路上也被绑架,恶警强取钥匙在家无人的情况下翻抄,杨海东妻子李薇当时出差不在,得以走脱,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目前下落不明。

    住海珠区前进路50号的法轮功学员沈艺、林波夫妇和住前进路48号的柳建国(山东省菏泽人)当天早上也遭非法抓捕。二十多个警察和便衣在对全楼进行搜查后,未找到所谓“证据”。因围观群众太多,警察故意好象从沈艺身上搜出来毒品,打开叫群众看,欺骗群众,突显中共的流氓手段:栽赃陷害。

    也是这天早上七点多钟,在平安保险公司广州越秀分公司工作的法轮功学员何劲忠正出门走在上班路上,就被早已守候的恶警绑架,警方还骗其家人:你们越配合我们,你的家人就越快回家。其家人被哄骗在抄走的物品清单上签字画押。何劲忠是公司高级业务主任,他本人除了业务好,在社会、公司、家里都是公认的好人,平时将真、善、忍贯穿其做人处事之中,获得了客户、同事、亲友的信赖和一致好评。

    还是这天早上,中科院广州地理化学研究所工程师王英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国安和派出所恶警绑架,中午又在家属出差根本不在家的情况下强行抄家,王英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天河看守所。王英曾是尿毒病患者,是大法修炼给了她新生。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她曾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遭非法抓捕迫害,由于她是唯一掌握了研究所一台精密仪器使用方法的工程师,这期间仪器被迫搁置,研究所在经济上损失惨重。回来后,王英又从新使用该仪器,为研究所做出很大贡献,是公认的优秀工作者。这次的绑架,王英单位说根本不知道这回事,否则不会同意。

    这里只是几十例迫害中的冰山一角,事实上在荔湾、越秀、天河、海珠等各地区都有发生。如在松园大厦工作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人数不详)。原东山区的蔡玉珍、杨丽蓉、梁锡安、阿玲、罗丽娟;荔湾区的黄子辉陈洁夫妇、高素明、高倩明姐妹、姜美媛;天河区的陈涌滔、邹丹予夫妇、刘宇、赵平;越秀区的赖惠兵、江丽茹、刘慧凤;广东省有色金属研究院的欧阳晓明;广州公路局的江少锋;还有汪达、刘阳秀、汪宇清、穆广杰等人。部份学员下落不明。

    街坊邻居们,法轮功学员只是在坚持自己的信仰,按“真善忍”的要求做人,请看我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辩护:

    一.不给清单和收据扣押私人财物

    警察拿走许多私人物品包括银行卡、mp3、mp4、电脑,打印机、电视器材、法轮大法书籍、大法真相资料、《九评共产党》和其它物品,没有留下任何清单,其作为形同土匪恶霸。而且还是在无人在家的情况下,或过后补一清单,强迫其家人签字画押。这不但违反了《警察法》第22条(五):“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也严重触犯了《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而且他们在非法拿走私人物品时并没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15条之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的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1式2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1份交给持有人,另1份附卷备查。”

    警方上述行径显然触犯了我国《宪法》第37条和39条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式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二、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说拥有电脑,打印机、电视器材、法轮大法书籍、大法真相资料、《九评共产党》就被作为犯罪的物证的话,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公民不能购买和拥有电脑,打印机和电视器材,又有什么证据能否定这些书籍文字内容的真实性,依据什么以有这些资料就说有罪,没有解释。那么,法轮功学员是否违法,应视《九评共产党》和大法真相资料的内容真伪而定,也就是说,如果内容是真实的,就不违法,如内容中有诽谤、污蔑、编造等成份,才构成违法。因此,核实这些内容的真伪就应该是法官定罪的最重要依据。

    《九评共产党》系统地评价了中共,其参考数据均来源于共产党的各种刊物,事实确凿、理清言明,成为时下全世界的畅销书。对许多有亲身经历的人来说,书中的内容,镇压法轮功、六四、文革、反右、三反、五反、土改等历次运动都是真实的。大法真相也是据实讲述所受到的种种迫害。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老百姓不能发表对执政党的见解,也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老百姓不能发表对某种功法的正面认识。就是说,作为一个公民,评价执政党或自由表达自己对某事件的看法,是很正常,与“违法”无干。

    所以,以上真相资料的内容,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道德角度,都不违法。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三、适用法律不当

    据家属通知书,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由拘留、再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同样的原因进行逮捕。下面以正式立法为依据进行说明。

    (一)法轮功不是×教,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两高”的司法解释属无效解释。

    第一次将“法轮功”冠以“×教”二字的是江泽民。他在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出“法轮功就是×教”的说法。第二天,《人民日报》便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社论。《人民日报》的社论是法律吗?不是。《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有立法权的机构和法院都未对法轮功定性、定罪,那么江泽民和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均无特权对任何团体、个人定性定罪。他们称法轮功是×教这一说法是非法的、是无效的。

    唯一一次从形式上貌似立法定性行为的是,99年10月3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但这一“决定”仅是对“邪教”的认定与处罚,法轮功教人向善,不符合“×教”定义的任何一条。

    在镇压者所援引的全部法律中,仅有的明确提到法轮功字样的两个行政法规是1999年7月22日由民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通告》,和公安部在同日颁布的“六不准”。但这两个法规中所“取缔”和“不准”的内容,从根本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有结社的自由”;“有集会、游行、示威、言论、出版、信仰自由”的条款,所以不能成立,也是非法的。1999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刑法》第300条的实施细则,里面虽然给出了邪教的六条定义,但细则里从头至尾也没有法轮功三字,国家也从未通过任何法律程序认证法轮功到底符不符合细则中“邪教”定义。显然,这是利用了许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把戏:先用《人民日报》发一个“法轮功就是×教”的社论,再由人大通过所谓惩治“×教”的实施细则,很多人就以为镇压法轮功已有了法律依据。

    迄今为止并无任何已成定论的法律认定法轮功为×教。“两高”(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本身就与《宪法》67条和《立法法》42条相违背,属无效解释。因为“两高”只有司法解释权而无法律解释权,即其无权解释什么是邪教或邪教组织,也无权解释什么是情节特别严重,而“刑法”第三百条的具体解释权归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且,是不是邪教不是政府定义的,要看其教义是善是恶、其信徒行为是否危害社会。法轮功教导修炼者以真善忍为准则,是有益于社会的,按其所倡导的宗旨来看都是教人向善、与邪教根本不沾边。而且修炼法轮功的人处处与人为善,行为上根本没有危害社会。如果说倡导真善忍是邪,那么倡导假、恶、暴才是正的吗?

    再从普世认同的价值取向来看,目前法轮功在全世界广受欢迎,两岸三地也只有在大陆有人说是邪教,这是不是表明其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与世界各国都不同呢?

    此外,众所周知,法轮功没有组织,松散管理,想学就学,想走就走,也没有记名册。

    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带走法轮功学员,其所谓的“×教组织”明确指向法轮功,而综上所述,法轮功既不“邪”,也无组织,针对“邪教”的刑法三百条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也就是不适用的。

    (二)法轮功学员没有破坏法律实施

    广州公安局各分局及各派出所认定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实施,却不能举证他(她)们如何实施破坏行为这一事实,更不能说明破坏的程度又是怎样;也未能说明他(她)们的行为具体破坏了何种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造成了怎样的破坏后果。也就是说,各公安分局和检察院认为他(她)们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在没有法律事实的前提下做出的结论,是典型的枉法。

    如果按照如此的逻辑:没有事实,仅根据个人喜好就可以随意以“破坏法律实施罪”拘留逮捕,那么如果不想让人有独立思想,就定一条“利用持有独立思想破坏法律实施罪”,是不是也可以列为《刑法》××条了呢?

    四、拘留逮捕的罪名不成立、要求无罪释放

    认定的所谓犯罪事实是,抄家抄出《九评共产党》和大法真相资料,涉嫌制作、散发法轮功资料。即便上述事实完全属实,这也纯属澄清事实与自由表达的行为,与犯罪行为无关。

    既然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那么修炼法轮功的人深信法轮大法好,他(她)们身心受益很大。因此自愿自觉利用各种方式向公众宣传这些就属于必然的自由。而且,法轮功学员的宣传,一无暴力,二无仇恨,三无诲盗诲淫,四无强制任何人信仰法轮功,而只讲“真善忍”,因此肯定属受宪法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范畴。

    在针对上访无门和法轮功各种言论渠道被堵塞的情况下,制作、散发材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一种表达方式,法轮功受到有关部门极不公正的待遇,被大量关押劳教判刑,受尽精神和肉体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肯定要向外人陈述,讲明真相,维护自己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媒体被封锁一切真实信息,法轮功学员才被迫采用下载复印等方式进行讲明真相。此种自我辩护行为与刑事犯罪完全两码事,若认为讲明真相方式无理,可以公开在电视、报纸、杂志及其他一切媒体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展开辩论,谁是谁非经过公开、公平、充份的争辩,很容易明辨是非,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行为,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或是通过印发传单的方式讲真相,叫民众知情是应该的,完全合法。

    没有论证法轮功是×教组织,也未证明当事人有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前提不存在,那么所谓构成犯罪的结论也就无法成立。

    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基本人权,宪法第36条对此亦已确认。因此信仰根本不存在犯罪问题,不能追究信仰的责任。一个人信仰什么完全是他自己有权决定之事,信神也好,信无神也罢,应当是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范畴。因为只要该信仰者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实际行为,本质上仍属思想自由范畴。众所周知,法律是只针对人的行为和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而人的思想不存在犯罪问题,法律只能调整人的行为,而不能处罚人的思想。从这一点上说,“法律”被滥用到根本不属于法律所应该适用的范围,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这场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的镇压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所以他(她)们无罪,应无罪释放。

    法轮功的历程使人们在思考,辨真假、识正邪、明对错,已不是几年前对他的认识了。因为这不是简简单单对社会民众团体的迫害,这是正邪的较量。人们心知肚明,不管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在事实面前都得服气,必须正视。

    我们很理解,希望法庭不要受到任何压力和安排的干扰,要以《宪法》为根本和《立法法》为依据,按正式的立法条款规定,遵循法律是除暴安良、惩恶扬善的宗旨审理,秉公执法,尽职尽责,维护法律的尊严,做倡导“司法独立”的先行。以上辩护足以说明法轮功学员应无罪释放。中共侵犯人权、压制信仰,将“奥运”政治化、引起社会动乱,谁是罪魁?谁是祸首?谁有罪?一目了然。匡扶正义!对民族,对国家,对你,对他,对所有人都好。

    法轮大法学员向所有善良的人们祝愿平安幸福。

    和你们一样的普通百姓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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