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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依兰县谭凤华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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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导)黑龙江省依兰县大法弟子谭凤华,女,现年五十八岁,迎兰乡供销社退休工人,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99年7月20日后,经常受到中共政府人员们骚扰、关押迫害,共计被勒索40400元。2004年5月26日被劳教,在万家劳教所两年期间遭惨无人道的迫害。

下面是谭凤华叙述自己遭受的迫害:

99年7月20日之后,迎兰乡中共地方官员,把我们集中在一起,说:“上面有令不让炼法轮功了!”我们认为大法这么好,能祛病健身,让我们做好人,为什么不让炼了?我们好几个人都哭了,官员大声说:“你妈死了你都没哭!”我说:“我妈不能治病。”

2000年1月16日,我们一行五人去北京上访,让他们知道大法是好的;大法能祛病健身,叫我们做好人;找他们给一个公道,大法是冤枉的,还师父清白,别无他意。到信访办门前,各省的官员在那堵截,把我们其中一名老功友叫到屋里给打了几个嘴巴子,问我们是哪来的,我们都没人告诉他,然后就翻我们每个人的背包,找到了我们的地址。他们就和依兰县驻京办处人员联系,把我们拉到驻京办事处,把我们每个人的钱都给抢去了,我被抢去五百元钱。

在办事处住四天,迎兰乡去好几人把我们押送回来,送到依兰县公安局,办什么手续我不懂,然后就把我们送到看守所。乡里勒索了我丈夫1500元,说是接我们的费用钱。公安局把我们五人都送到依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起来,审讯时非常严厉,在拘留期间我炼功时,狱警往身上浇凉水。一共关押三十二天。回来时交保证金3000元,交伙食每天10元,共计320元。回来后,暗中多人监视我,我的行动乡政府官员都知道。2000年上半年把我们多人集中在乡政府看管起来,不让回家,吃住三天两夜,签名后放回家。

2000年8月份:我丈夫有病,在迎兰乡医院打针,我护理他,打完针后,我丈夫被人找去打麻将,我说:我溜达一会。就在这期间,乡政府造谣说我和孙培臣(已被迫害死亡)又走了,我丈夫听后非常生气,我当时在功友家,我丈夫把人家瓷砖地给打了一个坑,门边也给打破了,我和功友同声说:“我们都没有人身自由权了吗?”我丈夫猛醒,转向乡政府干部顾同祥、卢继文提出抗议!顾同祥说:“老夏你还是党员呢!?”我丈夫说:“什么他X党员不党员的”返身回乡政府和石乡长干起来了!抄起电话要打石乡长,当时叫人拉开了。

99年7月20日后,一到年节、敏感日,中共政府人员们经常来我家骚扰,还把我们集中在乡政府,按手印,照像。十六大前办洗脑班,晚间九点多钟派出所,四人金项哲、李海英、穆占江、孙成林,进屋后就翻箱倒柜,翻出炼功带四到六盘;周刊两本,《转法轮》一本,还要带我走,我儿子说:“不行!我爸都没有了,就一个妈了,你们不能带走。”所长说:“你再阻拦把你也带走。”这时我就把一本周刊和一本《转法轮》抢回来了,我说:“你们夜闯民宅,你们在犯罪!我告你们去!”他们就都走了,过一会给我儿子打电话叫把书交出去;我说:“那不行,一本都不能给。”一周后,四、五个人来我家,金项哲、李海英、金星、一个姓苏的、一个不认识的,和我儿子“商量”说:“开完十六大就回来。”我说:“我要去护林乡,我姐姐过生日,姐妹都去聚在一起见见面。”他们不让我去,说要带我走。我就躲在柴火堆里。他们找到了我,同意送我去护林,用车把我拉到护林,在护林呆一个多小时回来后,把我送到洗脑班。在洗脑班中,看管人员是一个年轻人,我炼功时年轻人说:“大娘你别炼了,不写保证书都送拘留所去了。”我就产生了出去的想法。第二天上午我找机会就走了,在外边流离失所48天

2004年,在红星功友家开交流会,半小时后,来一帮恶警;首先抓走孙培臣(就这次被迫害死亡),接连十四人都被抓走,带到达连河,然后县里“610”头子杨晓清看我一下午。晚间被非法送进依兰县看守所;第一天没吃饭,第二天早晨吃的包米破子做的窝窝头,里面还有包米粒、苍蝇、老鼠粪。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都绝食抗议,我五天没吃东西,起不来炕了,他们就把我们送医院打针;然后给烫的大米粥吃。杨晓清经常去拘留所威胁说:“你们不写保证就劳教你们三年。”

我身体刚刚恢复一点,恶党不法人员没通过家人,在六月十七日送到万家劳教所。体检时说我的身体不好;押送人员胡说:“晕车。”我说:“我不晕车”。然后就送到所谓的集训队。

在劳教所集训队里,我说:“法轮大法好!炼功病都好了。”管教周木齐就打我,我说:“你打我你偿还不起!”这时科长赵于庆和两个帮教用手铐把我吊在铁门上,用电棍电我!我害怕了,违心的说不炼了。犹大给写保证书,接着强制背监规,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录像。第二天杨国红队长罚我蹲着。

十个月后,体力下降,身体不好还叫我干活,活没干完管教不让睡觉。上厕所定点定时不让随便去,把我都逼哭了。菜里有泥土。2004年年末我晚间执夜;我要去大便,关洁管教不让去厕所,让在屋里尿桶里便,便后不让倒,屋里有八、九十人。有一次我早晨换内裤,那东波硬说我炼功,洗漱后,那东波把我叫到小屋里,逼问我,用脚踢我脚让我站直。

我到万家劳教所后经济损失如下:2004年6月中旬我儿子给赵于庆2000元;同年7月末在哈尔滨请他们吃饭用去1800元。去依兰县巴兰河旅游,带队人赵于庆、吴红训、吴春霞一行八人;县去达连河避暑山庄,住宿一晚,第二天去丹青河报达山庄漂流,返回依兰吃饭,租两台车和买旅游用品共计13000元。旅游过程中又给赵于庆2000元。赵于庆谎言欺骗我儿子说:你妈抄经文又炼功犯罪了,我儿子给赵于庆5000元,后来我儿子怕妈受罪又给送去1000元。吴洁管教以给车加油为名勒索100元。

在万家劳教所两年期间家里探监,路费钱每月20多天去一次,一次两人,二人400元,在二十二个月共花去10000元左右。

共计被勒索:34900+5500=40400元。

2004年5月26日被劳教迫害,2006年3月11日从劳教所回家,在万家劳教所两年期间遭迫害,度日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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