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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顺平县法院欲四审刘慧云 “证人”不承认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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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保定市顺平县法轮功学员刘慧云,被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已二年整,目前面临第四次被非法庭审。据悉,被控方指为“证人”的三位村民,都不承认作证的事。

刘慧云于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在顺平县腰山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腰山镇派出所警察刘丽星、吕朋朋绑架,五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关押保定看守所。至今已整整两年,期间曾三次遭顺平县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刘慧云被顺平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二年年底,顺平县法院不通知家人,在保定看守所偷偷摸摸对刘慧云非法开庭,刘慧云在没有律师帮助辩护的情况下为自己辩护,坚持信仰自由,自己无罪。第一次开庭没有结果。

二零一三年五月,顺平县法院又先后两次对刘慧云非法开庭,做出非法判决。刘慧云上诉,保定市中院以证据有嫌疑为由,将案件退回给顺平县法院。

刘慧云到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才收到退案通知书。家属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近日律师接到顺平法院通知,欲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对刘慧云第四次非法庭审。

据悉,控方声称的“证人”是顺平县城关镇北街村治保主任薛玉兵、村民赵楠、石玉龙,但这些证人都不承认作证的事。

顺平县邮编:072250
顺平县邪党书记张丽娟
顺平县政法书记朱国栋
顺平县公安局:
局长臧冠军0312-7621758
副局长:赵军阳、刘高辉、赵建忠、王建强
国保大队:队长左志鸿、副队长张胜利
刑侦大队长:高海波
顺平县检察院:
检察长曹金耀、副检察长陈迎春0312-7625600
公诉科:科长王巍、李双齐
顺平县法院:
院长:孟学会0312-7621252
刑庭庭长齐振虎
审判长:张新科、肖霄
书记员:王海波
执行法警:展福强、田继武
腰山镇派出所:
所长刘丽星,警号042619
副所长吕朋朋,警号042658
警察齐松 0312-767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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