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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关押折磨十多年 山东招远杨文杰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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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招远市五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杨文杰女士,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两次被劳教、多次被关在洗脑班,被非法判刑,遭受了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十多年。杨文杰女士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控告元凶江泽民。

法轮功是一部祛病健身、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大法要求每位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首先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为别人着想,发生矛盾时,只找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做一个无私无我的高境界的人。

对这样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一意孤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这场令人神共愤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下,全国各地的法轮功修炼者遭受了各种各样的残酷折磨和迫害,杨文杰女士也是千千万万个受害者之一。

下面是杨文杰女士陈述她所遭受的部分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发生后,我到北京上访,为大法鸣冤,每次都被警察抓捕,并关押在当地看守所,遭到警官的毒打,戴手铐脚镣。每次到北京上访,都被关押在看守所一个多月,我去六次,被非法关押八个月。严重的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上访自由的权利。这些权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零零二年三月,因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淄博王村),因不转化,恶警们把我关在禁闭室,以政委杨青为首的恶警,让劳教所的队长们轮班二十四小时不停的监视我。因我不写保证书,狱警们把我捆绑铐在特制的床上,身上用绳子道道、紧紧的绑着,双手用手铐勒的紧紧的,铐在床这头,双脚用脚铐(皮子做的)紧紧的勒着,铐在床那头,一动动不了。就这样折磨了我四十多天,狱警李英还在我脸上不停地抽打,不让我喊,也不让我哭。

酷刑演示:铐在床上
酷刑演示:铐在床上

警察们为了达到转化我的目的,又把我从禁闭室弄到四楼没有人的地方,以李英为首的三个警察,把我双手一只用绳子加手铐,铐在窗铁棱上,另一只铐在铁管上,一高一低,蹲不下,站不直。双腿用绳子绑着,就这样折磨我十五天。恶警李英不让我上厕所。我两手腕被手铐和绳子勒的肿的很高,失去知觉。左手腕被勒的皮开肉绽,一处没法铐了再换一处(现在左手腕上还有疤痕)。

恶警昼夜不停的折磨我十五天以后,又让我坐在地上,双腿用绳子绑着,双手用绳子绑在椅子背上。李英把大法师父的法像放在地上让我坐着,不让我上厕所,尿在地上。那时已经是十一月,我只穿着单衣,恶警们又把窗打开,我又冷又痛,恶警昼夜不停的放侮辱大法师父的光碟,用这种手段又折磨了十五天,我双手双脚都失去了知觉,也站不住了。两个恶警架着我,把我关押在管教的厕所里。

恶警们把我关押在禁闭室七个多月,没有窗,冬天寒冷,夏天炎热。所遭受的痛苦是很难承受的。

二零零五年正月劳教期满,直接被610这个邪恶组织拉到本地洗脑班。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因拒不放弃信仰,我被洗脑班恶人头目孙启全指使几个打手与邪悟者用棍子、绳子、皮鞋等大打出手,多次上背铐吊起来,身子成弓形,脚尖着地,恶徒宋少昌还用棍子狠狠地抽打,致使我身上紫黑,痛得不敢动弹。还雇用醉汉把我打得死去活来。还把我铐在铁窗棱上,大冬天开着窗,多次不给饭吃,不让喝水,又冷又饿。以孙启全为首的恶徒,为了转化我,用多种酷刑折磨我,曾四十多天没让我上床睡觉,所遭受的痛苦是难以形容的。

恶徒们关押折磨我八个月后,因我不转化又非法批我三年劳教。二零零五年正月劳教期满,我连家门都没有进,就被关入洗脑班,当时我父亲去世了,都没让我回家看一眼。

后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关押迫害一年,又被释放,恶徒的610组织又再次直接把我拉当地洗脑班,以杜维先为首的恶徒,又用酷刑过电等手段,逼迫我写保证书,因我不放弃信仰,恶徒们又再次非法关押迫害我六个月。直到把我折磨的不成样了,二零零七年三月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七年七月,以李建光为首的恶徒,又非法闯入我家抄家,并把我绑架到烟台洗脑班,进行残酷迫害,以王桂红为首的恶徒,用手铐将我手后背,吊铐在二层高的床栏上,双手被勒的钻心的痛,脚尖着地,痛得我都昏过去了,恶徒们把我折磨了三十七天,我双手麻木,脚和腿都肿了,那也是极其痛苦的折磨。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因信仰“真善忍”,讲真相,我多次被招远公安局、610绑架、关押、酷刑折磨。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五日,邪恶的610组织,又绑架我,为抗议非法关押,我绝食,绝食期间,恶徒宋少昌等多人,多次对我用残忍的手段野蛮灌食,双手和双脚用手铐铐在椅子上,恶徒们拽着我头发,用粗管子插入我鼻孔,几次都插出血来。恶徒们变换着手段折磨我,把我折磨的皮包骨头,脱了相。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关押折磨我四个月后,招远市法院无视人权,公然践踏法律,将我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四月份,被劫持到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监狱有个集训队,法轮功学员大多都是被关押在这个队。集训队里的值岗犯人都是从入监队里挑来的,然后由恶警薛彦勤、许玉梅、胡秀丽等把她们训练成打手,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谁迫害法轮功学员,谁挣分多。

在监狱,我不转化,也不写保证书,以恶警薛彦勤为首的恶徒们,把我围起来,拳打脚踢,身上各部位都有人打,不让上厕所,不准睡觉,不让洗漱。恶徒们还给我灌尿。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酷刑后,我还是不转化,不写保证书,恶警们就把我常年关入一处小黑屋(禁闭室),没有窗,夏天济南的高温在三十八度以上,门只开一个小口(碗的大小),常年在里面吃喝拉撒睡,恶警们还拿管子往里浇水,往我身上浇水。常年不同程度的迫害,使我身心遭受严重的摧残。

因信仰法轮功, 我蹲监坐牢十多年,遭受中共邪恶之徒的折磨和迫害,使我身心和精神都遭受了严重的摧残,经济上也严重的受到了损失。

我所遭受的这些磨难,都是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所致造成的,因此江泽民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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