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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被非法劳教、长期被监控 湖南文健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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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湖南省株洲市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文健老人,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不断遭受迫害至今,先后十多次被绑架,其中两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抓进洗脑班,三次关进拘留所,长期被监视居住,不准出门;老伴刘晓丽也被多次绑架,其中两次被劳教、一次被劳改,受尽了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文健老人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文健老人指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那些在江泽民的胁迫下参与迫害的具体人员“他们也都是受到了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也面临着正义的审判,其实,他们也是这次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为他们鸣冤,是给还有改过的人留下机会和希望。”

下面是文健老人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叫文健,参加工作后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受到单位同事的好评,连年被评为先进,并评为单位劳模,一九七九年五月援建斯里兰卡排渍电力工程,工作了三年,并评为先进。

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被无故打伤,再加上长年累月风里来雨里去的野外作业,积劳成疾,弄得全身是病,心脏,肝,胃,腰腿病,风湿,血吸虫病等疾病缠身,难于坚持工作,为了使病好,身体健康,四处求医,但是中西医民间草药都不见功效,又求了多种气功,寻来找去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个星期日的偶然机会,我在市公园看到了法轮功炼功点,而且免费教功,于是试着炼炼看。法轮功学员热情的教功。不到几个月的时间,我身上的疾病不翼而飞,从此走路生风。从那时候起直到今天十九年的时间,我没有再上过医院,没有看过一次医生,没有吃过一粒药,终于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味道。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邪党恶首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人称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六一零办公室”。这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江泽民秘密下达的任务,实施对法轮功血腥迫害的犯罪机构。从七月二十日开始,江泽民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统性的对全国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不许修炼,强制转化。但是法轮大法在我身上展现出的神迹———各种医药手段都治不好的疾病能在不用任何药物的情况下,通过大法修炼,得到了康复。在这样的事实面前,叫我怎能忘恩负义,不感恩师父和大法的慈悲救度呢?!

但是江泽民却要剥夺我们身体健康和做好人的最基本权利。十年多以来,在江泽民的授意下,公安,国保,派出所,社区,单位,无数次的到我家中骚扰,非法抄家,我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非法劳教,使我精神上,肉体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经济上受到了莫大的损失。这种非人的生活直至今天。具体迫害如下:

长期监控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芦淞区国保大队楚光辉,贺家土派出所雷绍波,单位人员刘升国等人在我家威逼我看电视“新闻联播”,看后要我们写所谓不要炼了的保证书,并且抄了家,抢走了大法资料。

从那以后,我们每天进出单位的卫门都要签字,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遭到我们的抵制和拒绝,传达室值班人员只好自己登记进出时间,一直登记至今。如登记本子没有销毁的话,有本子作证,有历届的值班人员作证。七月二十二日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每天晚上还有退休职工龙云航、张国华在我屋前屋后监控,有时还叫“老文在家吗?”白天除了传达室登记外还要安排退休人员非法监控我。

二零零八年,我儿子在广西结婚,请我参加婚礼,警察却不允许我参加。谁能没有亲人朋友呢,这种严重违反人权,干扰人身自由的决定,遭到了我的坚决反对。我是一个合法的公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任何人也没有资格剥夺我参加婚礼的权力。最后单位领导同意了我的要求,于是单位胡玲,社区派出所吴德华各派一人监视我,随我一同参加婚宴。我被非法关在招待所里不能自由外出,不能参加婚宴以外的其他活动。

两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两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一次是在芦淞区武装部招待所内,第二次是在株洲县大京水库内,强迫写所谓的心得体会和保证。我单位专门派人监控我吃饭睡觉,寸步不离。

两次非法行政拘留

第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十月,从深圳来了两位客人,客人来家没多久,我和妻子刘小丽就被非法拘捕抄家,非法逼供诱供,不让休息。并被非法送到株洲妇教关押十五天。第二次在株洲市杨柳冲非法关押十五天。

两次非法审讯发生疾病

一次是贺家土派出所到刑侦大队非法审讯我一晚,不让我休息,使我精神极度紧张。突然头疼的很厉害,站立不稳,双脚不能挪步,一站就会往地上倒,他们只好打电话叫单位刘升国几个人把我抬回家,刘升国可以作证。

还有一次是石峰区国保大队(我所住的地方根本不受他们管辖),非法将我绑架,逼供审讯一个晚上,地点是湘天桥路一个宾馆的楼上,他们几个人轮流睡觉,却不允许我休息,使我精神到了极限,第二天上午将我铐在一张铁椅子上,突然头疼难忍,被国保大队送到市二医院,医生确诊为中风,病历在国保大队,然后他们打电话把单位胡兵叫来,才将我接回,胡兵可以作证。

两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四年五月第一次,株洲市芦淞国保大队绑架审讯抄家,送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七大队,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劳教所遭受了被几个吸毒犯贴身监控,不许与他人讲话,坐小凳子,罚站,强制灌输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内容,狱中狱,画地为牢等多种手段的严重侵犯人权和人身安全的非法迫害。二零零五年又以检查艾滋病为由,妄图给大法弟子抽血,当时我们强烈抵制:我们大法弟子都是正派的好人,没有任何不轨行为,没有艾滋病。现在想起来,可能是为活体强摘器官这种“这个星球上最大的罪恶”做准备。

二零零六年八月,第二次非法劳教两年,在长沙市新开铺劳教所七大队,由于受精神上,肉体上的各种压力,又不能学法,不能炼功,身体难以支撑,旧病复发,出现了高血压,心脏病,心衰能症状,劳教所害怕担人命案子,只好将我放回家,但还是被地方单位监控。

两次被非法刑事拘留

第一次二零零一年五月间,芦淞政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我的大法书籍,非法审讯,非法刑事拘留一个多月。

第二次,二零零八年六-七月间,我到广西儿子家玩耍,没有几天被由雷绍波带领的政保大队和当地铁路公安非法拘捕审讯。在柳州监狱关押一晚,第二天被绑架回芦淞政保大队,继续非法审讯我,(后来得知在我不在家时非法搜查了我儿子的家,还把我儿子的房门,柜门锁和一个铁皮箱锁砸坏)。当我被绑架到株洲市第一看守所时,我的心脏病高血压,心衰复发,危及生命,看守所拒收,由我的儿子接回家,芦淞政保大队企图向检察院,法院构陷我,但是因为我的病情只好撤诉,在家被单位,派出所派人非法监视居住半年。半年后又被楚光辉绑架到市一医院,由退休的老院长亲自检查身体,确认病情属实,他们才放过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后,我家的座机被监控,单位内部电话也被控制,后来根本就打不通。单位维修人员来检查也只是看看而已,不肯予以恢复。

鉴于上述事实,我控告江泽民个人独裁,以个人代法,以权代法,以党代法的严重犯罪行为,全面摧毁了中国的法律、法制、司法体系和道德体系,同时控告江泽民对我犯有以下罪行:

1.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2.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
3.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4.非法搜查罪
5.非法拘禁罪
6.非法刑讯逼供罪
7.非法剥夺公民通讯自由罪
8.滥用刑法三百条罪
9.非法抢夺他人私有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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