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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库县陈岩遭三年冤狱迫害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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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法库县法轮功学员陈岩,遭三年冤狱迫害,出狱时脸色蜡黄、异常消瘦,手不由自主的抖动,说话无力还时有剧烈的咳嗽,回家仅一年多,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含冤离世,年仅50岁。

陈岩,法库县登仕堡镇达连屯村人,一九九五年患上了黄疸性肝炎/疝气/乳腺炎等多种疾病,一病就是三年,到处寻医问药,吃了无数偏方也没治好,整天躺在炕上,全身皮肤黄的象“烧纸”一样,每天只能吃半碗稀饭,吃多就吐,瘦得皮包骨,两眼都是绿的。在最无望的时候,陈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好了,能干活挣钱了,家境也好起来了。陈岩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事处处为别人着想,所有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老实厚道的好人。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十二月末,登士堡派出所张国忠和司法助理王凤超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给陈岩戴上手铐,送到法库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六天。此后,家中一直不得安宁,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有人上门来骚扰,致使陈岩两次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五年被迫流离失所近一年。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法库县登仕堡镇严千户村法轮功学员王桂芝去亲属家随礼,途中发真相资料,被法库县丁家房乡派出所绑架。之后,丁家房乡派出所所长陈超串通登仕堡镇恶警刘永山、张国忠等去法轮功学员王桂芝家非法抄家,声称陈岩给提供的真相资料,去家中抓他未果,便上网通缉他。陈岩再次被迫一直流离失所。

二零一六年中国新年,陈岩回家过年,于二月十九日被法库丁家房派出所和登士堡派出所共十多人跳墙入室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法库县看守所、构陷。

法库县法院原定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对陈岩非法开庭,律师通知法院,证人将出庭为陈岩作证。六月十二日,陈岩的妻子和证人王桂芝按照主审法官孙凯的要求来到法院,办理了证人出庭的相关手续。孙凯告诉她们,由于证人出庭作证,开庭时间需要延后两天,延到六月十六号。

六月十五日晚上,陈岩妻子到王桂芝家商量出庭事宜。没想到王桂芝的丈夫向陈岩妻子大声吼叫:“你还敢上我家来,我家都被政法委、派出所监控了。”还找来他的亲属威胁陈岩妻子。当时王桂芝非常害怕,她小声说村政府的车刚走。经核实,法库县公安局副局长侯东波亲自下令,并派人通知王桂芝家,不许王桂芝出庭作证,谁来找王桂芝出庭作证,就抓谁。

六月十六日非法庭审中,为使冤案成立,公诉人姚天驰只采信对陈岩不利的证词,而对当事人家属提供的对陈岩有力的证词、录音等一概不采信。法庭当庭播放了一段四年前公安提审证人王桂芝(指控陈岩给她的资料)的视频,没想到却露出破绽:视频显示审讯过程中没有双方的一问一答,都是调查人员自己编写,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唠家常,并不是与本案有关的问题。然后办案人员拿着自己编写好的材料,让不认识字的当事人王桂芝签字按手印,以此来作为抓捕陈岩的“证据”。律师当庭指出这种“取证”存在造假嫌疑,这样的“证据”不能采信。

律师还详细论述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中都没有法轮功,我国的现行法律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是邪教的规定(注:中共是最大的邪教)。

最后律师说:陈岩身患家族性遗传的疾病,在看守所多次吐血,曾经有一女儿在十八岁时因此病死亡,现在陈岩上有七旬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未成年的孩子,这是一个充满艰辛和苦难的家庭,法庭要依照法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有在场人都觉得公诉方证据不足。据知情人透露检控方及相关公安人员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决定继续做假证构陷陈岩。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三十日连续两天,沈阳市法库县丁家房乡派出所警察,在所长陈超的命令下,三次闯到法轮功学员王桂芝家,威逼王桂芝夫妻配合他们做假证,用以继续迫害陈岩。

陈岩最终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被从沈阳监狱城新收大队转至本溪监狱三监区关押,期间被迫害致吐血,在本溪监狱陈岩写的申诉材料被狱警扣押未送达,再写的申诉材料被恶人偷走销毁,这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使陈岩身心受到重创,更彰显了中共司法体制的黑暗及迫害者的恐惧。

陈岩二零一九年出冤狱时,脸色蜡黄、异常消瘦,说话无力还时有剧烈的咳嗽,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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