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事上看我的思想境界

更新: 2020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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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九日】几天前,我在农贸市场一个老年妇女的摊位上买了两元的西葫芦。我付给她新五元钱的一张真相币,她找给我三张一元纸币。当我刚把钱放到钱包时,她突然说,找错了,她应该找我三元,却给了我八元,她以为我给她的是十元。这时,我给她的五元钱还在她手里拿着呢,我说,我的钱都带字。

于是,我让她看我包里的钱,她指着一个旧五元的钱(她以为不带字),说,这个就是她找给我的。她拿过去一看,也是带字的。

和我同去的同修在一旁说:“她给你五元,你找她三元,对着呢。”她当时没再说什么。这个妇女平时挺不错的,也不是不讲理的那种人,可她最后甩给我一句话:“你们走吧,不就是五元钱嘛。”

我听了很不舒服。离开后,我和同修说:“因为五元钱,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同修说:“有什么七上八下的,我不给你作证了吗?!”听同修这么一说,心里平静了些。我说,咱们绝不会干那种事。

回来,我又和邻居(同修)说这个事。她说:“别说你修炼了,不修炼,你也不是那种人,事情过去了,别往心里去。”我想也是,我没做那个亏心事。虽然这样,心还是放不下,于是我向内找:为什么遇着这个事,是去我哪颗心呢?

想着想着,发生在同修身上的一件事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前些日子,同修从一个常人那借了十元钱。当同修还钱时,这个常人说同修借了她两次十元钱,同修说只记得借了一次,常人硬是说是两次。后来,同修和学法小组人说这个事,小组人说:“你是修炼人,不要和常人争辩,说不定你哪辈子欠人家的。”同修说:“对!”以后,她又和我提这个事,说:“如果她再和我要时,我就再给她十元钱。”我当时没加思考的和她说:“不要等她再要,见面就再给她十元。”她痛快的说:“行,就这么办!”

想到同修这个事,再看看自己,我很内疚,心想应该把这五元钱给老年妇女。可自己还有点犹豫,又给邻居同修打电话,想听听她的口气。她说:“你如果把钱给她,她肯定认为你错了,可咱们是修炼大法的人。这个事你看着办吧。”

放下电话,思想又有波动,在给与不给上打转转。这时,想起《转法轮》里的一段话。师父说:“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1]

我们是修炼人,不能和常人计较,更不能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于是决定还是把钱送给她。

第二天,我早早来到市场,趁没人买菜,走到她跟前和气的说:“昨天,为了五元钱咱俩发生误会,我反复想我是修大法的,凡事为别人着想,再说你也不是有意的,这五元钱请收下。”她满脸带笑的说:“不要。”又把钱塞给我。我又把钱放到她的菜上,匆匆地离开了,这时我的心是舒畅的。

五元钱现在能买什么,但通过这件事,却暴露了我的思想境界,修别人容易,修自己难。

师父说:“你们的每一刻都在修炼的路上,每一刻都是我在管着你们。”[2]

今后一定听师父的话。遇事无条件的向内找。修好自己,不要在一件小事上给自己留下遗憾。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经文:《再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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