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自我 形成一个整体(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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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7月26日】

I.妒嫉、自己为重及宽容

当美国最高法院拒绝了“诉江案“的上诉要求时,在我的内心中,我知道是可以有不同结果的。我知道虽然输赢本身不是目地,但结果至少是一个讯号,告诉我,我是否能够持续的保持修炼人的状态,向内找及放下执著,而不是向外找及试图改变他人。但是在最高法院上诉失利的随后几周中,我却由于害怕痛苦而不能向内找。我其实是不愿意承认我个人必须为大法及大陆学员的损失负责。

在我愿意面对这一挑战前,一位学员寄来一个电子邮件。在邮件中,他很温和的、善意的告诉我,他认为我执著于“平等”这个概念,以及在某些方面我将自己放在高于他人的地位。他引述了《转法轮》中关于妒嫉的法来支持他对我行为的所有观察,我必须承认,我在收到他的电子邮件时感到很生气。

我试图忽略他对我的观察。但是那真不容易,因为我能够感受到他的温和的善意,而且我知道他是要帮助我修炼。

我决定先轻描淡写的向内找,不是很深入的看自己,而是很快速的扫视。就在我做了之后,我必须承认我耗费了大半的人生,与神的安排及宇宙的法对抗,希望能做到人人平等、相同。我所有的工作,包括我最初开始的一些与法轮功反迫害相关的诉讼,有一部份也是被这个执著激发的。当我在学校教书时,我给一些不是那么聪明的学生较多的注意力,花较多的时间辅导他们,结果是我少发表了一些论文。当我自研究所毕业时,我拒绝了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而选择为华盛顿地区穷苦的、被忽略的或被虐待的儿童的福利呼吁。我将自己当成了社会上不幸人士的发言人。

就在我开始承认这一执著,并开始放下这个执著的同时,我注意到了另一个更糟糕的执著——妒嫉,这比原先的执著更难去。

我知道我想放弃修炼的念头通常发生在我读到中国文化中的大智慧,或是中文与神的语言相近,或是华人学员与师父见过面回来之后,我质疑为什么师父不给我们讲法?为什么师父给这些在共产党文化中长大,但却尚未理解到或完全意识到的人讲法?因为我被激怒了、心神不宁而且有些妒嫉,我对大法有疑问。但是当我在DC地区周一的集体学法点与其他学员交流我这个执著时,我感觉轻松了,我感到在放下执著后的对修炼的喜悦。

我开始放松。我已经突破了一、两个重大的执著,现在我要给自己的修炼放假。我是那么想的。但就在隔天,在DC地区的每周集体学法上,一名同修告诉我们,他在芝加哥法会期间参加的一个特别会议。他承认他很高兴是他而不是其他人参加那个会。他当然觉得自己特殊,还有什么其他更能让自己觉得特殊的吗?当我听他在这么说的时候,我问我自己,我是否也觉得自己很特殊?或许我真觉得自己特殊?第二天我思考他说的话,我理解到我喜欢听好话,而且虽然在我的一生中我拒绝了许多世俗上的优越感的指标,但有时我将我能拒绝邀请或被单独点名,当成一个自己是重要人物的证明。

我打电话给那名给我写电子邮件的同修,告诉他,他对我的评价是正确的,但我同时告诉他我的担忧——我不知道如何改变。随后,我想起请师父帮忙。一点也不令人意外的,我理解到,那些我最钟爱的人,那些我认为在某些方面优于我的人,他们是谦虚的,不执著于自身的重要性。我开始了解,我之所以特殊并非因为我是某某,而是因为我能够放弃想要当特殊份子的念头。我还没有达到目标,但我在朝着目标迈進。

我的第三个执著,不宽容,是老问题了。在过去五年的修炼过程中,我多次面对这个痛苦的执著。在日子过得好的情况下,我是个很宽容并且富有同情心的人。但是当事情变得很困难,当别人最需要我的宽容的时候,那也就是最难的时刻了。我根据他人对风尚的感觉来评判别人。当我不耐烦的时候,我抢着说完别人的句子。我对同修的执著更是特别的不宽容。

II. 诉江案

现在回顾诉江案,我要看清我的执著是怎么影响我与其他人合作起诉江××—— 这会使我修得更好,而且帮助其他有相同执著的人。

1. 自傲自大其实就是自卑的表现。常人社会就是受相生相克的理制约的,我需要感受自己很有能力来处理棘手的案子,当外面的律师或其他学员告诉我不能处理这个案子时,我就会被一种自我怀疑所困扰,而它是源于希望自己与众不同的愿望,我需要相信自己有能力处理任何手上的项目,我现在可以平静的说出来,但是这种自我怀疑导致了很多迷惑,眼泪和痛苦,甚至有时陷于瘫痪。师父帮我走过这一关,每当我把一切控制在手中,向师父请求帮助时,就会得到师父的帮助。

例如,当两个著名的常人律师对诉江案草拟了一个上诉摘要,但是低于标准,当我找不到其他人帮忙重新起草,我意识到我必须草拟这个摘要,我的心不够静。当做了很多法律方面的调查,而且截止日期越来越近了,在DC的一次西方学员学法时,我们一起看了师父的大连讲法,我对师父说,我怎么样才能把所有这些想法在我头脑中圆容起来?突然我得到了三个要点,就是摘要中三个部份的标题。还有什么更大的教训才能使我放弃这个执著呢?为什么花了这么长时间,我还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2. 对华人学员的不满,因为他们与师父更亲近,或者因为他们可以直接接受离大法更近的语言和文化,他们离神和我们真正的家园更近。这实实在在使我很难和一个整体中的一大群人合作。当中国学员因为自己的执著摔倒时,我不是出于慈悲去协助他们,而是撤退。师父要我教他们关于法律上“应有的程序”(Due Process),但我却抱怨他们的忽视。我不只是简单的抱怨,我为此大吼大叫。我计划尽早在芝加哥找到工作,搬到芝加哥去,因为多数最反对“应有的程序”的学员似乎都住在DC附近。我将自己所有的缺点都怪罪DC,包括由于我的缘故而使得这个整体计划有冲突、混乱不堪、充满了使得旧势力得以扰乱的漏洞等都怪罪给DC。

3. 无法维持善念及善心是与上述的问题相连的。我似乎能够容忍自己的漏洞。但当他人做了我不喜欢的事时,我就失去了耐心。其中最影响我的事情是当他人表现的很傲慢。这点冒犯了我长久以来形成的平等的观念。但实际上不仅仅是这样。它反映出我自认为重要的执著。它挑战了我要觉得自己重要的需求。

我第一次读《转法轮》时,我处在一种喜悦及兴高采烈的状态。之前我到处寻找智慧。当我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想写一本劝他人做好人的书。但我读的书越多我似乎知道的越少。当我读《转法轮》时,我立刻知道我是多么幸运,我发现了什么。但我同时也想,我的业力很少,而且也没什么执著,我的修炼将比其他人容易。虽然,难以相信,但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

知道比不知道当然要好。但要我承认这些我归咎他人的恶魔也还是我自己的一部份真是很难。

从比较正面的角度来看,我比过去的我更加的宽容,比较平静,比较愿意向内找。我不再想要迁居到芝加哥。我现在知道我属于DC。

III. 一个整体

“诉江案”属于一个整体的计划,我要以我自己对我们如何能形成一个整体的建议来结束我的交流。我以在旧金山法会上,当师父讲法时我看到的景象开头。我看见我们所有人在另一个地方,参与证实法的工作。有些人发材料。有些人在公开场合讲真象。另外一些人在给中国打电话及参与其他证实法项目。就在我们各自做着这些事的同时,我们又一起在台上跳舞。重要的是我们如何移动而不是我们在做什么。当我们中的一个人开始有自我意识,开始想我是否做得不错,或想我做得真是不错,或开始观察其他人做的不好,没有以善,而是以不宽容看待他们的不足时,我们就会绊倒,舞蹈变得很混乱,缺乏优美及壮丽的美感。重要的不是我们在做什么,而是我们如何能和谐的配合彼此。

这对我来说再明白不过了。尊重我们自己及其他同修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试图超越我们人的一面,但同时又利用人的一面及法的智慧来救度众生,而不是因为我们在“起诉江××”、拍电影、发真象材料。当然,我们都知道,继续这三件事情也是重要的。

我还没到那个境界,但我感受到我们都很努力的一起向那个方向進步。

谢谢师尊。

(2005年华盛顿DC法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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