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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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协调不是工作,是修炼。协调不是修别人、管别人、叫别人怎么做,而是踏踏实实修自己、实实在在做该做的事。

协调不是证实自己的能力,协调的过程其实是不断修去自我、溶于法中的过程,协调中展现的是大法的法理法力和整体的力量。

大法所要求的协调是大法弟子必须达到的境界,既能主动协调别人,又坦然接受别人的协调。

协调是大法觉者的责任,时时以法为师、以法为大,想的是师父所要的,想的是众生,想的是同修,想的是整体。

协调是无私无我的境界,是把他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为了同修的提高、为了同修走出魔难、为了同修都能走好修炼的路,为了救度更多的众生。

协调是当看到不足或不完善的地方时,“你就应该把你觉的不完善的地方默默的把它做好,这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再精進》)

协调是当迫害发生时,大法弟子来自于法中的坚不可摧的正念,凭着这正念,和同修形成整体,解体邪恶,打出一片天!

协调是当面对误解、委屈、刺激人心的话语时,宽容大度的胸怀、善化一切都慈悲!

协调是当矛盾来时、剜心透骨时,无条件的向内找,真修实修却从不消沉的精進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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