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南昌市68岁罗春荣被非法判刑两年(图)

更新: 2017年04月18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南昌市现年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罗春荣,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二零一七年四月上旬,新建区法院通知罗春荣的家人,罗春荣已被非法判刑两年。


罗春荣

罗春荣,南昌市自来水公司的退休干部。在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状况很差,患有头痛等五种疾病,晚上起床上厕所都会感冒,需要上医院治疗。

自从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之后,她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不长时间不仅身体好了,精神也充实了,每天浑身是劲;整个人从里到外都透着祥和与慈悲,再也不和她丈夫怄气吵架,家里也从此安宁和睦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罗春荣为坚持自己的信仰遭受了严重迫害:被绑架、非法抄家七次,被抄走大法书籍、炼功磁带及大法师父法像等;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被非法劳教一次(两年零七个月);家中的电话、手机被监控跟踪;女儿因受株连被下岗并被扣发工资。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罗春荣在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街上讲真相时又一次遭西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在新建区法院遭非法庭审。

南昌市新建区法院于六月二十七日上午近十点开庭,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罗春荣和涂琳是双手被铐着带上法庭的。被迫害的脸色苍白、憔悴的罗春荣在自辩时宣读自己的无罪自辩词,她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心巨变,以自己的亲身受益证实法轮功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功法;指出修炼法轮功在我国是合法的,所以对她的指控是根本不成立的,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她是无罪的,要求当庭无罪释放。

审判长多次无理打断并蛮横中止罗春荣的陈述,罗春荣则坚持宣读自己的自辩词。于是两个法警走到罗春荣的身边,死死勒紧罗春荣双手戴的手铐,造成手铐勒进皮肉,令她疼痛难忍。罗春荣的丈夫站起来,指着法庭人员谴责说:“你们不能这样对待她!”一法警喝斥罗春荣的丈夫:“旁听者不能说话,否则就出去!”罗春荣丈夫说:“出去就出去!”上了年纪的他被气得边走边喘着粗气,“咚咚”地捶着自己的胸膛,没走两步就倒在法庭的过道里。

二零一七年四月上旬,年近七旬的罗春荣遭非法枉判两年刑期。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